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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似乎是漫不经意的开场之后,他跟着就指
,李蛰的
古怪行为,无非是就地打
之意,目的在于不受拘检,参会禅机。但是耿定向又不无恶意地提到,李蛰曾经
迫他的幼弟押
,还提到李蛰有一次率领僧众,跑到一个寡妇的卧室里化缘。在耿定向看来,这些放
的行为,也是李蛰以良知为主宰,寻求顿悟的方法,与颜山农的就地打
无异。
李蛰在1587年对这
攻击作
答辩。除了关于寡妇的事件以外,他对自己的不拘形迹毫不掩饰。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对“就地打
”的评论。他说,他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一故事,如果真有这件事,只能证明颜山农确实参透了“良知真趣”他又说:“世间打
人何限?日夜无休时。大
广众之中,渔事权贵人以保一日之荣;暗室屋漏之内,为
颜婢膝事以幸一时之
。无人不
,无时不然,无一刻不打
。”当一个人真能领悟到打
的真趣,则另有境界,此即“当打
时,内不见已,外不见人,无
于中,无丑于外,不背而
不获,行
而人不见,内外两忘,
心如一。难矣,难矣!”他认为耿定向的耻笑无损于颜山农“即千笑万笑、百年笑千年笑,山农不理也。何也?佛法原不为庸众说也,原不为不可语上者说也,原不以恐人笑不敢说而止也”
以上一段公案,可以看作当时心学派反对理学派的一个事例。李蛰与耿定向的个
不同,但是他们之间互相嘲讽侮
,已经超
了个
的冲突。其中的微妙之
,乃是耿定向并不属于正统的理学派,而是和李蛰同属心学派中的泰州学派。仅仅在攻击李蛰“未信先抗’这个问题上,他的立场近似于理学派。
心学的发展在明代


。由于王
明的创造发挥,这
思想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王
明原来也属于朱熹的信徒,据他自己说,他曾经
照朱熹的方法格
,坐在竹
之前冥思苦想。但是格来格去,始终没有格
一个所以然,自己反而为此病倒。这个故事反映了他相信
质之理和
德之理相通,但是他没有接受理学的类比方法。既然此路不通,他就另辟蹊径,最后终于悟
一个
理,即宇宙间各
事
的“有”完全
于个人心理上的反映,比如
开
落,如果不被人所看见,
就与心“同归于寂”所谓天理,就是先天存在于各人心中的、最
尚的原则。忠孝是天理,也是心中自然而然产生的观念。
王
明受过佛家思想的影响,他的宇宙观也属于一无论。他的所谓“良知”是自然赋予每一个人的不可缺少的力量。它近似于我们常说的良心。但是良知并不能详尽知悉各
事
的形态功用,
有这
知悉作用的是“意念”良知只是近似于意念的主宰者,可以立即对意念作
是非善恶的评判。他的思想系统中还有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对因果关系的重视。在他看来,一件白的
的白
乃是因,在观察者的心中产生了白
的
觉才是果。这
对因果关系的理解推导
了他的“知行合一”说。他认为,知识是一
决断,必定引起一
行动。一个人见到
就发生
慕,闻到臭味就发生厌恶,见和闻是“知”
慕和厌恶则为行,前者立即产生后者。所以,在王
明看来“致良知”是很简单的,人可以立时而且自然地“致良知”但是不断地
照良知行事就很困难。这和孔
关于“仁”的学说颇为相似:凡人立志于七就可以得到仁,但是每日每时都不违背仁,即在圣贤也不易
到。
王
明并没有为真理而真理的倾向。和朱熹一样,他的目的也在于利用他的思想系统,去证实他从小接受的儒家教条,以求经世致用。他的方法较之朱熹更为直接,然而这里也埋伏着危险。如果一个人把王
明的学说看成一
单纯的方法,施用于孔孟教条之前,就很可能发生耿定向所说的“朱信先横”以为自己的灵
可以为真理的主宰。其后果,则可以由于各人的个
和背景而趋向于泛神主义、浪漫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实用主义,甚至无政府主义。这也就是王学的危险之所在。它存在着鼓励各人以自己的良心指导行动,而不顾习惯的
德标准这一趋向。1587年,李蛰就走到了这条
路的
叉
。
几个世纪以后,对李蛰的缺
,很少有人指斥为过激,而是被认为缺乏前后一致的完整
。他的学说破坏
而建设
弱。他没有能创造一
思想
系去代替正统的教条,原因不在于他缺乏决心和能力,而在于当时的社会不
备接受改造的条件。和别的思想家一样,当他发现自己的学说没有付诸实施的可能,他就只好把它
术化或神秘化。
李蛰的学说一半唯
,一半唯心,这在当时儒家的思想家中并非罕见。这
情形的产生,又可以追究到王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