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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要求士兵拥熟技术以外,就充分注意到了小
队中各
武
的协同
合,每一个步兵班同时
置长兵
和短兵
。在接战的时候,全长12尺有余的长枪是有效的攻击武
,它的局限
则是必须和敌人保持相当的距离。如果不能刺中敌人而让他
枪杆的距离之内,则这一武
立即等于废
。所以,戚继光对一个步兵班作了如下的
置:队长1名、火决1名,战士10名。这10名战士有《名手
长枪作为攻击的主力。其前面又有4名士兵:右方的士兵持大型的长方五角形藤牌,左方的士兵持小型的圆形藤牌,都以藤条制成。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手执“狼究”即连枝带叶的大
竹,长一丈三尺左右。长枪手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携带“税把”“钱扔’为山字形,铁制,长七八尺,
端的凹下
放置火箭,即系有爆仗的箭,
燃后可以直冲敌阵。
这
的
置由于左右对称而名为“鸳鸯阵”右边持方形藤牌的士兵,其主要的任务在于保持既得的位置,稳定本队的阵脚。左边持圆形藤牌的士兵,则要匍匐前
,并在牌后掷
标枪,引诱敌兵离开有利的防御的位置。引诱如果成功,后面的两个士兵则以狼笑把敌人扫倒于地,然后让手持长枪的伙伴一跃而上把敌人刺死戳伤。最后两个手持税把的士兵则负责保护本队的后方,警戒侧翼,必要时还可以支援前面的伙伴,构成第二线的攻击力量。
可以明显地看
,这一个12人的步兵班乃是一个有机的集
,预定的战术取得成功,全靠各个士兵分工合作,很少有个人突
的机会。正由于如此,主将戚继光才不惮其烦地再三申明全队人员密切
合的重要
,并以一
赏罚来作纪律上的保证。这
战术规定当然也并非一成不变,在敌情和地形许可的时候,全队可以一分为二,成为两个横队和敌人拼杀;也可以把两个税把手照旧
置在后面,前面8个士兵排成横列,长枪手则分列于藤牌手与狼完手之间。
以藤牌、
竹、铁叉作为标准武
质现了戚继光的
队仍然没有脱离农民气息。但如果认为他不了解火
的功效,那是不符合实际的。他在实战中运用过火
,和将领讲解火
的利弊,并在麦折中提到了火
的重要
。然刚终戚继光的一生,他仍然以上述的鸳鸯阵法作为主要的战术。这倒不是由于他因循守旧,而是牵涉到很多不易解决的复杂因素。
让战术全面现代化的建议,曾经被名将俞大欧提
过。他准确地指
,倭寇的特长是拥习陆战,
战的技术反而低劣。俞大诚主张,以有效的战船和火炮歼灭倭寇于海上,
本不让他们有登陆的机会。在战术原则上,在他所著的书里也明白指
:“海上之战无他术,大船胜小船,大铁胜小铁,多船胜寡船,多镜胜寡统而已。”他给总督的禀帖中,曾经请求把陆军军费的一半用来
备
师。但纵使俞大欧的声望和战绩都十分卓著,这些有益的建议却始终没有被采纳,因而壮志未酬,贺恨以殁。
然则俞大就本人也不可能理解,他的建议,所牵涉的问题和将要引起的后果已经超
军备问题而及于政治。他要求亲自率领“闽广大船数百艘,兵数万”如果一旦成为事实,有关各省的财政就要从原来小单位之间的收支而被集中
理。与之相应,这些后勤机构的人员必须增加,而且必须一扫苟且拖沓的办事作风,保证规格和数字的准确,才能取得预期的行政效率以与现代化的军事技术相
合。而且和他们往来的各个机构,也必须同样地注重实际。然而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在本质上无非是数不清的农村合并成的一个集合
,礼仪和
德代替了法律,对于违法的行为作掩饰则被认为忠厚识大
。各个机构之间的联系,从来也没有可资遵守的成文条例。俞大献当然更不可能预见到,在未来的好几个世纪之内,上面这些情况在我们这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国家里竟不能发生
本的改变。现代化的技术和古老的社会组织断然不能相容,要不是新的技术推动社会组织趋于
确和严密,那就是松散的社会组织扼杀新的技术,二者必居其一。
这
为个人力量所不可抗拒的社会因素,使俞大欧的计划毫无实现的希望。相形之下,戚继光的方案就比较现实。他没有去
动整个的国家
制,而只是脚踏实地,
他职责范围内力所能及的事。他从1559年开始招募了3000名士兵。两年之后,兵员增加一倍,1562年更扩大为10000人。可是他的
队从来也没有一个后勤司令,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军需
和兵工署。在整个国家机构之中,也没有委派过向他的
队作后勤供应的专职人员。他
队中的装备和武
,来源于各府县的分散供应。这
情况自然不能保持武
的质量。在戚继光的著作中,就明确提到各地所造的鸟钦锐
常有炸裂的危险,以致使士兵提心吊胆,不敢双手握镜以作
确的瞄准。有的火炮,铅弹与
径的尺寸不合;有的火炮,则导火线无法燃
。有鉴于俞大欧的壮志难伸和火
的实际情况,戚继光所拟订的战术仅仅把火
的应用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他说:“火
为接敌之前用,不能简为主要战
。”在练兵的后期,他规定12个人的步兵队
备鸟镜2枝,一局(相当于一连)的鸟统手,必定要有一局的步兵“杀手”协同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