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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戚继光mdash;md(5/10)

,除了要求士兵拥熟技术以外,就充分注意到了小队中各的协同合,每一个步兵班同时置长兵和短兵。在接战的时候,全长12尺有余的长枪是有效的攻击武,它的局限则是必须和敌人保持相当的距离。如果不能刺中敌人而让他枪杆的距离之内,则这一武立即等于废。所以,戚继光对一个步兵班作了如下的置:队长1名、火决1名,战士10名。这10名战士有《名手长枪作为攻击的主力。其前面又有4名士兵:右方的士兵持大型的长方五角形藤牌,左方的士兵持小型的圆形藤牌,都以藤条制成。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手执“狼究”即连枝带叶的大竹,长一丈三尺左右。长枪手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携带“税把”“钱扔’为山字形,铁制,长七八尺,端的凹下放置火箭,即系有爆仗的箭,燃后可以直冲敌阵。

置由于左右对称而名为“鸳鸯阵”右边持方形藤牌的士兵,其主要的任务在于保持既得的位置,稳定本队的阵脚。左边持圆形藤牌的士兵,则要匍匐前,并在牌后掷标枪,引诱敌兵离开有利的防御的位置。引诱如果成功,后面的两个士兵则以狼笑把敌人扫倒于地,然后让手持长枪的伙伴一跃而上把敌人刺死戳伤。最后两个手持税把的士兵则负责保护本队的后方,警戒侧翼,必要时还可以支援前面的伙伴,构成第二线的攻击力量。

可以明显地看,这一个12人的步兵班乃是一个有机的集,预定的战术取得成功,全靠各个士兵分工合作,很少有个人突的机会。正由于如此,主将戚继光才不惮其烦地再三申明全队人员密切合的重要,并以一赏罚来作纪律上的保证。这战术规定当然也并非一成不变,在敌情和地形许可的时候,全队可以一分为二,成为两个横队和敌人拼杀;也可以把两个税把手照旧置在后面,前面8个士兵排成横列,长枪手则分列于藤牌手与狼完手之间。

以藤牌、竹、铁叉作为标准武质现了戚继光的队仍然没有脱离农民气息。但如果认为他不了解火的功效,那是不符合实际的。他在实战中运用过火,和将领讲解火的利弊,并在麦折中提到了火的重要。然刚终戚继光的一生,他仍然以上述的鸳鸯阵法作为主要的战术。这倒不是由于他因循守旧,而是牵涉到很多不易解决的复杂因素。

让战术全面现代化的建议,曾经被名将俞大欧提过。他准确地指,倭寇的特长是拥习陆战,战的技术反而低劣。俞大诚主张,以有效的战船和火炮歼灭倭寇于海上,本不让他们有登陆的机会。在战术原则上,在他所著的书里也明白指:“海上之战无他术,大船胜小船,大铁胜小铁,多船胜寡船,多镜胜寡统而已。”他给总督的禀帖中,曾经请求把陆军军费的一半用来师。但纵使俞大欧的声望和战绩都十分卓著,这些有益的建议却始终没有被采纳,因而壮志未酬,贺恨以殁。

然则俞大就本人也不可能理解,他的建议,所牵涉的问题和将要引起的后果已经超军备问题而及于政治。他要求亲自率领“闽广大船数百艘,兵数万”如果一旦成为事实,有关各省的财政就要从原来小单位之间的收支而被集中理。与之相应,这些后勤机构的人员必须增加,而且必须一扫苟且拖沓的办事作风,保证规格和数字的准确,才能取得预期的行政效率以与现代化的军事技术相合。而且和他们往来的各个机构,也必须同样地注重实际。然而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在本质上无非是数不清的农村合并成的一个集合,礼仪和德代替了法律,对于违法的行为作掩饰则被认为忠厚识大。各个机构之间的联系,从来也没有可资遵守的成文条例。俞大献当然更不可能预见到,在未来的好几个世纪之内,上面这些情况在我们这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国家里竟不能发生本的改变。现代化的技术和古老的社会组织断然不能相容,要不是新的技术推动社会组织趋于确和严密,那就是松散的社会组织扼杀新的技术,二者必居其一。

为个人力量所不可抗拒的社会因素,使俞大欧的计划毫无实现的希望。相形之下,戚继光的方案就比较现实。他没有去动整个的国家制,而只是脚踏实地,他职责范围内力所能及的事。他从1559年开始招募了3000名士兵。两年之后,兵员增加一倍,1562年更扩大为10000人。可是他的队从来也没有一个后勤司令,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军需和兵工署。在整个国家机构之中,也没有委派过向他的队作后勤供应的专职人员。他队中的装备和武,来源于各府县的分散供应。这情况自然不能保持武的质量。在戚继光的著作中,就明确提到各地所造的鸟钦锐常有炸裂的危险,以致使士兵提心吊胆,不敢双手握镜以作确的瞄准。有的火炮,铅弹与径的尺寸不合;有的火炮,则导火线无法燃。有鉴于俞大欧的壮志难伸和火的实际情况,戚继光所拟订的战术仅仅把火的应用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他说:“火为接敌之前用,不能简为主要战。”在练兵的后期,他规定12个人的步兵队备鸟镜2枝,一局(相当于一连)的鸟统手,必定要有一局的步兵“杀手”协同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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