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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商业则是他们之所长。况且他们需要的矿砂木材来自瑞典,治
的香料(spice)来自远东。此时汉撒同盟(Hanseatic League)缺乏政治
系作背景以保障船舶的安全。荷兰民国补救了这缺陷,立时成为海上保险的中心,
收了大量国际资金(过去阿姆斯特丹亦为盟员)。阿姆斯特丹银行接受不同的存款,发行统一的收据,实际成为一
易场的筹码,也就是一
有使用限制的国际货币,已为亚当·斯密所称羡。以上措施都是别开生面,并无成例可援。我们称之为资本主义,则是荷兰民国广泛地以商业组织作立国的基础,除了增
全民财富之外,没有更好的逻辑,作它存在的理由。这
制也必定要保障私人财产的不可侵犯,同时担保私人资本会在公众事务内有一
庞大无朋的影响(a disproportionally 摸re influential role)。读者看到这里,也可以用这些成果,加上我们前面说的三个技术条件(wide extension of credit,impersonal management,and pooling of service facilities),算作我们对资本主义的定义了。
由于上述的原则,荷兰不能放弃既有的市镇的自治,因之也表现
资本主义之另一特征,即对外虽
取,对内则相当的保守。这新民国内
组织的公式是联
制度(federal system),大事由联
决定,小事各省自理。民法的实施,大致尽量依各地既有成例
置。好在荷兰这一省,拥有阿姆斯特丹,占全国人
三分之二,又供应联
经费四分之三Ro pp215-216;Harold JGrimm,The Reformation Era(New York,1954),p443。,所以联
内
的参差不齐,不至于使关系重大的问题完全陷于无法在数目字上
理的状态。
继荷兰之后,英国为其次完成资本主义
制的国家。
英国在17世纪,可称多难之秋。起先英皇与议会冲突,财政税收成为争执的焦
。又有宗教问题的扰攘,也纠缠于内
对付苏格兰、
尔兰,向外须应付西班牙、法国、荷兰等等的复杂情形。也发生过内战、弑君、革新为民国、行独裁制、复辟和第二次革命的事迹。至于行暗杀、发政治传单、排斥异教徒、对外成立秘密协定及英皇受外国津贴的情形还未计算在内。其时英国的人
,不过四百万至六百万之间,不及20世纪中国人
百分之一,其不能
理的情形,也和中国20世纪初期大同小异。
写这些问题的专书,当然是汗
充栋。读者所
觉的困难,即如一位专家所说“假说之多,远超过对真人实事的研究”(fertility of hypothesis was running far ahead of factual research)Lawrence Stone,The Causes of the English Revolution,1529-1642,(London,1972)。还有一位专家,在指斥旁人错误之余,一定要把对方骂得
无完肤。更有一位专家,著书指斥他自己过去著书带有偏见。他甚至将自己旧著,列
新书之参考书目内,而称之为反对派意见。在这
情形之下,我们以局外人的立场,半途中
意见,很难在各方讨好。
但是骂人的文字很难成为历史,怕人骂也难能写得
历史。我们有了中国近代史的经验,却觉得因为
光不同,英国17世纪的事不难综合提要叙述。
凡是一个国家必定要有一个
层机构(superstructure)和一个低层机构 (infrastructure)。当中的联系,有关宗教信仰、社会习惯和经济利害,统以法律贯穿之。总要
得上下合节,首尾一致;要是当中联系不应命,政局必不稳定。补救的办法,或改组
层机构,或修正低层机构,再次之则调整中层机构,有如重订税制,颁行新法律。只是英国17世纪有如中国20世纪,
层机构与低层机构同时与时代脱节,中层的社会宗教经济法律各
支持因素都要重创。所以我们应该把英格兰当日面临的问题,当
在“时间上”的一个大问题看待,而不应当视作一撮小问题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