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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自己的浴室3(6/7)

了。我受邀其中一个卧房。我们在地上铺张毯,像野餐一样,坐着玩牌。我喜她的小外甥,让他骑在我的肩上,背着他上楼,教他唱:“谁要买小孩?我们有小孩要卖!”但有一次我太过兴奋,忘记楼梯的门楣很低,结果小男孩的就撞到了。他放声大哭,但辛妮的姊姊和蔼笑着,把小孩抱走,一边说:“没关系,不用担心。”

如果辛妮的姊姊、姊夫、哥哥、嫂嫂都不介意,我们也应该不介意才对。所以人人都应该结婚,生计不成问题,人过多也不是问题。人愈多愈好,因为大家可以彼此帮忙,这样的神持续推动中国,不论是战争还是承平时期,不论是贫是富。但我不知在何时就学会反抗文化的制力,也许正因如此,我才没有就读林彪的抗日军政大学。他们开始对生活的每个层面贴上“主义”的标签时,这制力更形劲。也许正因如此,我经历人生中的象,有时爆笑,有时哀凄,有时发人思,可以说这并非意外。我生于1918年。次年,五四运动诞生,领袖人喊:“打倒孔家店!”这个号伴随着我成长,不断在耳边回响。辛妮可以质疑我:如果我要的无非是自己的浴室和小孩碰不到的门楣,直说就是了,没有必要把孔牵扯来。她说的可能没错。但对我而言,这些东西总是一起现,如果你屈服于其中一项,你也必须屈服于其他。因此,虽然床上的小女孩仍然保持着淘气的表情,牙齿轻咬下,嘴角尽是笑意,但我的情早已冷却。

下一次安来电问我近况如何时,我又和她去了。这次约会确定了我的疑心,我不知自己的是这女孩,还是她代表的文化,也可能两者是一样的。安不像白妇女一样有外显而非内缩的下,但她的双并不细长,而是又亮又大。她的化妆恰到好,刚好突显她细致的颧骨,在像我这样受到西方电影和杂志制约的睛中,显得非常引人。我们已习于欣赏雕刻般廓分明的线条,反而不太能接受中国式的柔和脸孔。安穿上跟鞋非常自在,她披上外衣时,衣袖飘飘,转时长发宛如波狼,一切显得再自然不过了。没有人会说,这个中国年轻女孩模仿西方的光鲜亮丽女郎。啊,安还很有主见,总是知自己在什么。

我的一位朋友王先生,一天多闲事建议我:“朋友,千万别想和那女人结婚,否则你会后悔。”

“为啥?”他虽然直言无讳,我却不会太生气,以为他不过是忌妒我有这么令人艳羡的对象。

他的回答更直截了当:“我告诉你吧,朋友,因为太太比丈夫聪明绝对没好!”

我吞下怒气,心里却不得不承认:王先生暗示安比我聪明,说的一都没错。她不时展现她的锐聪慧。有一次,她带着意味长的微笑,说她哥哥不过是。这说法立刻激活我的防卫机制,我想不起来她哥哥哪一次不提到环游世界。我替自己找了一个借:“要有钱才能当。”

“不,”安嘲笑我的天真“就是。如果要先有钱再谈玩乐,就不是了。如果没有钱,就用别人的钱。”

我无法理解,她也从不解释。我转而看着她咖啡杯上的红印,满腔疑问,不知从何问起。

我们去看电影《简》,这是她决定的。虽然我全神贯注,最后也只能承认自己看懂的分不及一半。我喜平克劳斯贝(BingCrosby)和琴·罗杰斯(GingerRogers)的电影,因为非常容易看懂。我喜世佳人》和《煤气灯下》,原因是事先已经看过故事摘要。但是,要看没有中文字幕的《简》,当然是另一回事。

安很能掌握状况,她调我应该加英语及西方文明的基础。“对一个年近三十的人来说,”她警告我“已没多少时间学外语了。”我不能再愚蠢卖我在大学学的一德文,在军校听来的一丁儿俄文或日文,拿来炫耀更是完全不智。我应该练好英文,集中火力,专心去学好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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