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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上(4/6)

十三号,睿华一个人在宿舍门等皓廷来接她,从中午到晚上。

“他篮球胜过任何东西,为了篮球,他赔上命也觉得不打。”

睿华在电话里伤心地说着,这天她一共打了六通电话到宿舍里来。很不幸的,六通都是我接的。“我让她等了十七次,一共五十九个小时。”

皓廷说这句话的时候,手上抱着篮球,在只有摄氏十三度左右的寒冬里,滴着汗,也低着说着。

你说他不在乎睿华吗?

我想不尽然,因为他连十七次,五十九个小时都记得很清楚,只是他无法摆脱对篮球的罢了。

(3)

生命中,每一个曾经现的人对我们来说都意义远,只是怕你没发现。

那个时候,我们才大一。

大一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尴尬的名词。我们不敢说自己是大学生,因为中时期的日才刚过去,太多的青印象与时间留下的味都是朱笔黑墨染云宣的刻,所以我们都认为自己是实习者,实习着所谓的大学生活。

一间寝室住四个人,除了阿居、皓廷跟我之外,还有一个哲学系的老同学。

为什么会称呼他为老同学?因为他大我们四岁,服完兵役又当了一年的业务员之后,才决定奋发向上考大学。

老同学的名字叫作孙亚勋,是屏东林边人。他说他是家中的长孙,爷爷兴,持要替他取名字,两个老人家还跑到附近的国小去请教校长,问一个小孩该取什么样的名字才能为孙家带来蓬之气,结果他这辈第一个名字,叫作“孙满堂”,笑翻了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

后来陆陆续续,孙家一直有小婴儿诞生,有惊人的是,亚勋的三舅妈一气替孙家生了三胞胎,孙爷爷孙见情况不对,赶去把“孙满堂”这个名字改掉,在亚勋用了“满堂”这个名字五年多之后。但有些事情邪门得,在亚勋改名字之后,他的小舅妈很不幸地产了。

亚勋退伍之后,一个人到台中卖起了车,当时景气不算差,亚勋也存了一笔钱。有一天,亚勋认识了一位补习班职员,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女孩,在走他的公司没多久,就订下了一新车,而且相当潇洒地要亚勋在办事项结束、牌照领完之后,把车开到补习班去给她。

“她真是帅呆了!第一引住我。”亚勋说这句话时,中闪着光芒。

就因为这样,亚勋天天骑着他的伟士牌,故意到她公司附近的快餐店吃午饭。后来更是很脆地辞掉业务工作,到她的补习班去补习。

“她跟我打赌,如果我可以考上国立大学,她就愿意开始跟我约会。”亚勋说这句话的时候,中还是闪着光芒。“所以,我可以考上这里,是她给我的动力。”

“那你跟她有开始约会吗?”

“有,我们往了三个多礼拜。”

“三个多礼拜?!”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同时惊呼,这样的时间真是短得让人惊讶。

“后来我才知,她一都不喜我,跟我在一起,只是因为寂寞。”

我没有谈过恋,所以我不明白因为寂寞而跟另一个人恋觉到底像什么。

我很用心地在揣,如果我是因为寂寞而去跟一个女孩,那大概就像我的家教学生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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