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净净的家。她自以为填补了方文中前任女友对他的伤害,也弥补了自己的童年缺憾。李婉慧从小就在模范生哥哥和模范生妹妹的挤压中成长,连妹妹都瞧不起她,骂她
哭鬼。可是,除了哭,她实在不知
自己凭什么可以得到父母的好言安
。
势的哥哥妹妹在谈恋
中总是纷纷扰扰,尤其是她妹妹,
社会后,
上的男人总是“阿猫阿狗”地惹父母嫌。李婉慧能自夸的,就是有个优秀的男人安安稳稳地
着她。
她的梦碎在不知情者的诚实相告。有一天邻座的阿
凑过脸来,对她说:“喂,你知不知
,行销
那个新来的女人跟方文中走得很近!”婉慧刚听这话,还会很神秘地说:“不可能的。”但某天中午看见方文中和那位行销
的企
硕士从对面那家饭店一前一后走
来之后,她的泪
了一整个下午还是不停。
“哭什么?”回到家面对她的方文中,刚开始还以轻柔的
气探问,但婉慧越哭越凶,方文中也大致明白个中原因,不再问她缘由,只撇下一句:“你这么哭
了脸,难看死了!你还哭,你知
苦瓜脸很难看吗?”然后,大步
了门。
李婉慧又在自己家里哭了几天后,去找那个传言中的女人。传言中的女人有双
明的
睛,她除了
泪之外,
本说不
一句话。“他对我很重要,求你还给我吧!”女人把
睛一扫,笑
:“但我对他很重要,你可知
?”
受了打击的李婉慧,忍不住坐在方文中的桌
对面,嘤嘤哭泣起来。方文中不动声
,继续改他的企划案,把她的哭声当成收音机里的轻音乐,皱着眉,低着
,当她不存在。所有看好戏的好奇同事,倒是常常抬
看他们的动静。
“你只会掉
泪,到底有没有自尊?”方文中只说了这句话。
后来李婉慧辞了工作,也在发现方文中换了门锁后死了心,告别这个她以为可以用泪
化的男人。她忽然明白小时候看的童话,人鱼公主的另一层意思。如果一个女人只是静静地待在一旁
泪,而不敢让王
正视自己的存在,勇敢地去要一个亲吻,那么她的
情也会无声无息地被当成泡沫,消失在时间的大海。
泪
并不能唤回自尊。李婉慧在
觉一辈
的泪
都
完了之后,发现自己没那么笨。方文中说的话很残酷,但如当
喝,使她的自尊长大了。
她到底还是个心好的女人。半年后,工作和恋情似乎不太如意的方文中,带着一
醉意来
她家门铃,她还是让他在自己的臂弯里哭个痛快。待他清醒些,她拭
他泪痕斑斑的脸,为他叫了计程车,让他回去。送他上车的那一刻,她以一贯的温柔对他说:
“掉完
泪之后,记得把自尊找回来。”
她没他想象中的那么笨。
女孩们,柔不等于顺!
我在想,女人,常
陷于
情的恶
循环之中,或无法自
于其实可以
的陷阶的原因,除了缺乏勇气之外,是不是因为,从小
本没有人教我们,我们可以拒绝?
为女人,从小被报导的,多半是“柔顺”与“接受”
你有没有和我同样的经验?小时候,哥哥弟弟可以很
地在外
混,跑来跑去。但是我不行,因为“一
都不像女孩
”怎样才像女孩
?文静,端庄,温柔,爸妈说一是一,意见不要太多。
男生只要不在外打架,有个
没关系,女生则连
嘴都是大忌。
父母怕男生太乖,女生太不乖,会告诉女生说:“你这
个
,将来会吃足苦
的。”
整个社会教女人要百依百顺。
没有棱角的女人,也许会让她周遭的人觉得比较舒适,但是百依百顺、不会拒绝的女人,自己的人生未必会过得如意。百依百顺的女人,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他人的疼惜之上。可万一,他人并不疼惜呢?
恐怕她们也不能拒绝一生沉沦。
有几天打开报纸,不断看到令人
目惊心的消息,让我思考到
与拒绝的关系。
据“励馨基金会”统计,在台湾孩
所受的
侵犯,一天就有八千多个例
,其中长期受害的女生占绝大多数。令人质疑“人
”的是,所有的加害者中,陌生人只占一成,其余九成竟然都是熟人,有
达四成七的加害者,和受
儿童有血缘关系。
从这个报告看来,家长与其教女孩
“不要轻易跟陌生人说话”不如教她们“如果有人想伤害你,你应该拒绝,想办法逃开,尽
他们是你的长辈,你也一定要拒绝”
别再用“囝崽人有耳无嘴”来教育孩
,尤其是女孩
。也许你也知
这个故事:有个女孩在十五岁时,父亲就对她
行
侵害,连续五年之久。她
十四岁自杀,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只是她们的反应不太相同,
想死,她很麻木。长大后,她不敢穿裙
,她不再相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只希望有一场车祸把没良心的爸爸带走。
这个女孩
已经长大了,她仍在诅咒,却也仍不知,该不该反击。逆来顺受的她说,这件事她不想追究了,但她觉得自己不够资格快乐。
还有一个女孩,她所受的
侵犯来自父亲的好友,大人用“温柔”而非暴力的方式伤害她,她不知怎么拒绝,久而久之把这个侵害视为生活的一
分。长大之后,她害怕跟任何男孩
有亲密关系,只要她的生理一有反应,她就
地自责。自责,远超过她对于侵略者的责备。
也有一个母亲,发现先生
暴他前妻的女儿,也猥亵自己生的三岁女儿,她向公婆反映这件事,公婆竟然要她牺牲孙女,保护儿
。后来,她控诉自己的丈夫
未成年少女,开
审判时,男
法官问案,经常暗示她,是不是太太
方面有问题,丈夫才会把兴趣转移到孩
上。
这些真实案例曲折离奇,匪夷所思。遭受侵犯的受害者,自责重于一切,仍不敢责备“坏人”他们不敢说
来,怕大人觉得这个小孩有问题。而不想姑息养
的女人,面对的却是整个社会以近似极权的态度在姑息养
!
受害者都为了“顾及家
和谐”而不敢抗拒大人的权威,只能躲在黑暗中默默哭泣。
我们不该再教下一代的女孩“顺从为先”了。
应该先教她们学会判断大人的行为对不对。柔顺不会保证女孩会获得幸福,有原则。懂得拒绝才会让她生活在
光下。
温柔和顺从是两回事。概念上,我们应该彻底分清楚。
千万不要因为男人喜
“温柔”的女人(没错,哪一个男人不喜
顺从的女人?)而把自己变成顺从的女人。
有一段话值得所有的女人铭记在心:
如果有一件事,会腐蚀你对自我的尊重,那么千万不要以为,它会在其他方面为你带来好
。
MarcusAurelins
谈恋
时,女人常常会愿意放弃自尊去
合
情。
我发现,不
情有没有结果,被放弃过的自尊,被扭曲的原则,都会变成
影与梦
。委曲求全来谈恋
,得到的绝不是快乐,只有伤害。
回过
看看我们谈过的恋
。
丽的回忆和不好的回忆,通常只有一个判断标准,那就是:如果你没有为了
而牺牲你的人格与原则,如果你的
人是个懂得尊重你的人,那就是一段“只要曾经拥有也
丽”的回忆。
那些踩践你自尊。扭曲你人格、
迫你屈从、
待你
心的
人,往往成为“就是他死了发讣闻给你,你都不会去吊唁”的人,一想起来痛心疾首,恨的多半还是自己。
为了
情“大节不逾闲,小节
可也”绝对不要说,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改变。
不能改变一个人的本
。
台北地方法院的一位法官曾承办一个案
。一对男女同居多年,男人常殴打女人,女人也老是忍耐,挨打到订婚后没改善。结婚前几天,男人又因细故打伤了女人,女人一气之下不结婚,男方还可以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打女人,否则“任凭
置”结婚后当然还是打,女方只好以“不堪同居之
”等为由,一状告到法院。
天底下以为
情和婚姻可以改变另一半的女人真是不少。我并不认为“凡事忍耐”是“
的真谛”
是小事可以协调,人格不能受损,
当然不能受伤。
拳打脚踢的女人,常宁以自杀遁走,或以“怕我走了他会对我不利”的借
继续留下来,竟不敢对抗暴力,拒绝这个男人的施暴。这是姑息养
。
一个人,不代表你必须忍耐他的恶行。
你不必讨好
待你的人,不
他是谁,你应该拒绝!我们的社会公理应该这样告诉女孩
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