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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恋总比自卑好(3/10)

净净的家。她自以为填补了方文中前任女友对他的伤害,也弥补了自己的童年缺憾。李婉慧从小就在模范生哥哥和模范生妹妹的挤压中成长,连妹妹都瞧不起她,骂她哭鬼。可是,除了哭,她实在不知自己凭什么可以得到父母的好言安势的哥哥妹妹在谈恋中总是纷纷扰扰,尤其是她妹妹,社会后,上的男人总是“阿猫阿狗”地惹父母嫌。李婉慧能自夸的,就是有个优秀的男人安安稳稳地着她。

她的梦碎在不知情者的诚实相告。有一天邻座的阿凑过脸来,对她说:“喂,你知不知,行销那个新来的女人跟方文中走得很近!”婉慧刚听这话,还会很神秘地说:“不可能的。”但某天中午看见方文中和那位行销的企硕士从对面那家饭店一前一后走来之后,她的泪了一整个下午还是不停。

“哭什么?”回到家面对她的方文中,刚开始还以轻柔的气探问,但婉慧越哭越凶,方文中也大致明白个中原因,不再问她缘由,只撇下一句:“你这么哭了脸,难看死了!你还哭,你知苦瓜脸很难看吗?”然后,大步了门。

李婉慧又在自己家里哭了几天后,去找那个传言中的女人。传言中的女人有双明的睛,她除了泪之外,本说不一句话。“他对我很重要,求你还给我吧!”女人把睛一扫,笑:“但我对他很重要,你可知?”

受了打击的李婉慧,忍不住坐在方文中的桌对面,嘤嘤哭泣起来。方文中不动声,继续改他的企划案,把她的哭声当成收音机里的轻音乐,皱着眉,低着,当她不存在。所有看好戏的好奇同事,倒是常常抬看他们的动静。

“你只会掉泪,到底有没有自尊?”方文中只说了这句话。

后来李婉慧辞了工作,也在发现方文中换了门锁后死了心,告别这个她以为可以用泪化的男人。她忽然明白小时候看的童话,人鱼公主的另一层意思。如果一个女人只是静静地待在一旁泪,而不敢让王正视自己的存在,勇敢地去要一个亲吻,那么她的情也会无声无息地被当成泡沫,消失在时间的大海。

并不能唤回自尊。李婉慧在觉一辈的泪完了之后,发现自己没那么笨。方文中说的话很残酷,但如当喝,使她的自尊长大了。

她到底还是个心好的女人。半年后,工作和恋情似乎不太如意的方文中,带着一醉意来她家门铃,她还是让他在自己的臂弯里哭个痛快。待他清醒些,她拭他泪痕斑斑的脸,为他叫了计程车,让他回去。送他上车的那一刻,她以一贯的温柔对他说:

“掉完泪之后,记得把自尊找回来。”

她没他想象中的那么笨。

女孩们,柔不等于顺!

我在想,女人,常陷于情的恶循环之中,或无法自于其实可以的陷阶的原因,除了缺乏勇气之外,是不是因为,从小本没有人教我们,我们可以拒绝?

为女人,从小被报导的,多半是“柔顺”与“接受”

你有没有和我同样的经验?小时候,哥哥弟弟可以很地在外混,跑来跑去。但是我不行,因为“一都不像女孩”怎样才像女孩?文静,端庄,温柔,爸妈说一是一,意见不要太多。

男生只要不在外打架,有个没关系,女生则连嘴都是大忌。

父母怕男生太乖,女生太不乖,会告诉女生说:“你这,将来会吃足苦的。”

整个社会教女人要百依百顺。

没有棱角的女人,也许会让她周遭的人觉得比较舒适,但是百依百顺、不会拒绝的女人,自己的人生未必会过得如意。百依百顺的女人,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他人的疼惜之上。可万一,他人并不疼惜呢?

恐怕她们也不能拒绝一生沉沦。

有几天打开报纸,不断看到令人目惊心的消息,让我思考到与拒绝的关系。

据“励馨基金会”统计,在台湾孩所受的侵犯,一天就有八千多个例,其中长期受害的女生占绝大多数。令人质疑“人”的是,所有的加害者中,陌生人只占一成,其余九成竟然都是熟人,有达四成七的加害者,和受儿童有血缘关系。

从这个报告看来,家长与其教女孩“不要轻易跟陌生人说话”不如教她们“如果有人想伤害你,你应该拒绝,想办法逃开,尽他们是你的长辈,你也一定要拒绝”

别再用“囝崽人有耳无嘴”来教育孩,尤其是女孩。也许你也知这个故事:有个女孩在十五岁时,父亲就对她侵害,连续五年之久。她十四岁自杀,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只是她们的反应不太相同,想死,她很麻木。长大后,她不敢穿裙,她不再相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只希望有一场车祸把没良心的爸爸带走。

这个女孩已经长大了,她仍在诅咒,却也仍不知,该不该反击。逆来顺受的她说,这件事她不想追究了,但她觉得自己不够资格快乐。

还有一个女孩,她所受的侵犯来自父亲的好友,大人用“温柔”而非暴力的方式伤害她,她不知怎么拒绝,久而久之把这个侵害视为生活的一分。长大之后,她害怕跟任何男孩有亲密关系,只要她的生理一有反应,她就地自责。自责,远超过她对于侵略者的责备。

也有一个母亲,发现先生暴他前妻的女儿,也猥亵自己生的三岁女儿,她向公婆反映这件事,公婆竟然要她牺牲孙女,保护儿。后来,她控诉自己的丈夫未成年少女,开审判时,男法官问案,经常暗示她,是不是太太方面有问题,丈夫才会把兴趣转移到孩上。

这些真实案例曲折离奇,匪夷所思。遭受侵犯的受害者,自责重于一切,仍不敢责备“坏人”他们不敢说来,怕大人觉得这个小孩有问题。而不想姑息养的女人,面对的却是整个社会以近似极权的态度在姑息养

受害者都为了“顾及家和谐”而不敢抗拒大人的权威,只能躲在黑暗中默默哭泣。

我们不该再教下一代的女孩“顺从为先”了。

应该先教她们学会判断大人的行为对不对。柔顺不会保证女孩会获得幸福,有原则。懂得拒绝才会让她生活在光下。

温柔和顺从是两回事。概念上,我们应该彻底分清楚。

千万不要因为男人喜“温柔”的女人(没错,哪一个男人不喜顺从的女人?)而把自己变成顺从的女人。

有一段话值得所有的女人铭记在心:

如果有一件事,会腐蚀你对自我的尊重,那么千万不要以为,它会在其他方面为你带来好

MarcusAurelins

谈恋时,女人常常会愿意放弃自尊去情。

我发现,不情有没有结果,被放弃过的自尊,被扭曲的原则,都会变成影与梦。委曲求全来谈恋,得到的绝不是快乐,只有伤害。

回过看看我们谈过的恋丽的回忆和不好的回忆,通常只有一个判断标准,那就是:如果你没有为了而牺牲你的人格与原则,如果你的人是个懂得尊重你的人,那就是一段“只要曾经拥有也丽”的回忆。

那些踩践你自尊。扭曲你人格、迫你屈从、待你心的人,往往成为“就是他死了发讣闻给你,你都不会去吊唁”的人,一想起来痛心疾首,恨的多半还是自己。

为了情“大节不逾闲,小节可也”绝对不要说,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改变。

不能改变一个人的本

台北地方法院的一位法官曾承办一个案。一对男女同居多年,男人常殴打女人,女人也老是忍耐,挨打到订婚后没改善。结婚前几天,男人又因细故打伤了女人,女人一气之下不结婚,男方还可以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打女人,否则“任凭置”结婚后当然还是打,女方只好以“不堪同居之”等为由,一状告到法院。

天底下以为情和婚姻可以改变另一半的女人真是不少。我并不认为“凡事忍耐”是“的真谛”

是小事可以协调,人格不能受损,当然不能受伤。拳打脚踢的女人,常宁以自杀遁走,或以“怕我走了他会对我不利”的借继续留下来,竟不敢对抗暴力,拒绝这个男人的施暴。这是姑息养

一个人,不代表你必须忍耐他的恶行。

你不必讨好待你的人,不他是谁,你应该拒绝!我们的社会公理应该这样告诉女孩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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