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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3/10)

,没有遵守他们的约定。

他摸了摸椅上靠枕的苏,垂下,脸上冥思苦想的神情,一动不动地站了两分钟光景,竭力想着他最后一次看见她的情景。

为什么呢?她没有等他。

男人困惑地呆站在原地,望着空的座位,白皙的前额皱,长时间沉浸在某合乎逻辑的冷静思索里。

最终他在那张椅上坐下来,脸上痛苦颓丧的神情,得到一个明确的结论:

她又一次逃避了自己。

……

十二月末的一个早上,天气沉。

这天早上,她在公打鸣前就醒了。

醒来后,她躺在床上,尽量不去想昨晚舞会上的事。

她翻了个,抱着个枕使劲贴住面颊,仿佛还想睡一大觉。

没过一会,她转了转搭在床边的手腕,支着耳朵,听着窗外的声响。

从积着残雪的树林里,隐隐约约地传来溪的潺潺声。

卧室窗外的小鸟啁啾鸣啭,间或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上。

自从和维恩度过了那个舞会后,她便觉得自己被关在了笼里,焦躁不安,闷闷不乐。想到茫茫的未来生活,以及在听到那场谈话后自己所受到的屈辱,她就嗓。哪怕边人仔细观察她,想看些端倪来,也不见得看得来。

她没有把自己的不满说,而是埋在心里,继续自己的生活。

除了这么,她想不来还能怎么

毕竟,生活总来说还是要继续向前的。

她不能放弃自己的步调。

渐渐她觉得,在她内心有一东西在确立、调整、固定下来。

有时,她会去拜访附近的朋友和邻居——比如已经迁离疫区、如今住在津郡图兰街的那所小房里的牧师一家。那位年轻的太太抱着刚世不久的婴孩,脸颊上终于有了健康的血;而那位死里逃生的牧师先生,在炉火边与她谈论着教区的近况,语气平和得像从未经历过那场生死劫难。

除了这些社活动,她仍有自己的事要,疫区供改善的工作了更实际的阶段,她需要面对那些繁复的账目,以及这座城市奇特的劳动分工——工、承包商、市政官员,层层叠叠的利益与责任,像一张看不见的网。她甚至试着检查自己的财务状况,以了解她在英国的财源波动。

几个月前,在这个新的国家里,一切东西对她来说都还是陌生的,令人兴奋,也充满威胁。要学习的东西太多,要习惯的东西也太多,简直就像是重新活一次一样。

一连串光华闪闪的私人晚宴、舞会、剧院和化装舞会,像珍珠般穿在她的生活中。然而现实并没有那么迷人。

她渐渐厌倦了所谓的“社界”。

敦的友善殷勤几乎令人压抑——那些微笑背后的打量,那些赞背后的衡量,那些永远着面谈。最初的新奇过去后,她发现自己,用菲夫人的话来说,太“与众不同”,不可能真正喜维恩所敦上社会圈里所在意的一切。

因此,她决定听从金曼华的建议,换个地方生活试试。也许在那里能遇到各各样的人,听到更多有意思的见解。

新年过后,她越来越频繁地往来于敦与津郡之间。资助牧师一家迁离疫区后,她在图兰街的那所房里待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有时候住上三

您现在阅读的是《穿成男主的疯前妻[简]》90-100

五日,有时候一住就是一周。不知不觉间,她就把自己的阵地慢慢转移到了那里。

而就在这时,金曼华结束了在罗的巡演,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回他的家乡黎,而是返回了敦,约她相见。

与此同时,维恩难得从繁重的政务中,托人送来一封措辞殷勤的短笺,邀请她去观看即将举行的赛比赛。

她读完信后,在窗边站了片刻,最终还是提笔婉拒了。

敦书商刚刚寄来一箱新书,她更憧憬与它们度过一个安静的周日。

她期望窝在炉火边,无人打扰地阅读康斯坦布尔的彩画论,翻阅新版的游记,还有一位法国作家刚译成英文的小说。

但这并不是全的理由。

她知自己最好割断同他的关系。趁一切都还来得及,趁那些缠绕的目光与心还没有彻底生。她应该疏远他,冷淡他,让那些不该有的念想自行枯萎。

然而她暂且办不到。

甚至,她有时会惶恐地发现,自己情愿容许这关系继续下去——

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他一,哪怕只是在人群中受他的目光落在自己上。

这念让她厌恶。

前天在格拉西亚街上,她还撞见了他。

维恩上前一步,想拉住她的手。

那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动作,带着久别重逢的欣喜。

可她的第一个反应,竟是下意识地缩回手,想要避开他那只伸过来的、青的、微的手。

那个瞬间太快,快到她自己都来不及思考。她看见他中掠过一丝错愕和受伤,随即被他掩饰过去。男人若无其事地收回手,继续说着什么,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可她看见了。

她看见了他的泪。

角令她心慌意。而她看见别人的痛苦总是这样,立即转过脸去,不等他把话说完,就急忙向前走去,带着畏怯的心情。

回到车里,她坐了很久,一动不动。

她没有想到——他是真的上了自己。

这不是逢场作戏,也不是一时兴起,更不是贵族公惯常的追逐游戏。

神,那小心翼翼的靠近,那被拒绝后仍努力维持的面——都是真的。

她引诱了他。

虽然那不是她的本心,虽然她从没想过要伤害任何人。可结果摆在前:她让他陷来了,而她自己,却不能,或者说不敢,给予他同样的满足。

她一面想,一面用黑手的手拂去落在袖筒上的霜

同时,她咙里有一样东西哽住,她的鼻发酸。

她为这情绪而责备自己,一遍又一遍。可那歉疚无法克制心底的慌,无法平息那想逃又想留的矛盾。

唯一的愿望,就是不要再见到他。

免得让彼此难堪。

……

晚上八多钟她回到了住所。

从原来的女仆、现在的家谭妮的房间窗里漏来一灯光,照在屋前积雪的草地上。谭妮还没有睡,穿着红的背带裙,被她回来的声音叫醒,睡惺忪地跑到台阶上。

车经过丁香树下的雪堆,穿过院,停稳时,夜已经稠得像化不开的墨。

积雪覆在屋前的空地上,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蓝白。她告诉车夫托斯可以下班休息了。他和孙住在几里外的森林木屋里,离这不远,方便随时过来接送她外

谭妮也刚从老家约克郡回来,继续她的厨师兼家。

此时,女仆听见车声,披着外衣从房来接她,一边系着衣带一边唤

“小?您这么快就回来了?”

话音未落,两条猎狗已经从门里挤了来,黑上沾着亮晶晶的雪粉,壮宽阔的脊背闪闪发亮。

它们汪汪大叫着,把她浑上下嗅个不停,然后撒儿地扑到她怀里,险些把她和谭妮一齐绊倒。她踉跄了一步,笑着它们的脑袋,这才直起来。

客虽好,却总不如家里……”她轻声回答着,踏了门廊。

路过客厅中铅蓝的衣架时,她脱下外挂上去,然后径直走书房。

书房很快被端来的蜡烛照亮了。

烛光摇曳着,一件件熟识的东西从昏暗中浮现来:窗边的青瓷茶杯,靠墙的书柜,需要修理的瓶,炉上面的镜,她惯坐的那张柔的沙发椅,还有那张宽大的书桌。

上摆着一本打开的书,书页间夹着她写的笔记。旁边是一本摊开的本,上面有她的字迹——那是在这里,在这个房间里,她一笔一划留下的痕迹。

她站在门,望着这一切。

刚才在车上构思的那些关于新生活的念——离开敦,换个地方,从来过——在这一瞬间,突然变得遥远而虚幻。这间书房,这些旧,两只总是扑上来迎接她的狗,这个忍着困意却总在等她的女仆……它们才是真实的。

而新生活呢?它真的能实现吗?

她忽然有些不确定了。

夜里,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黑暗里,她听见女仆谭妮踮着脚尖轻轻走动的声音,便开:“你蜡烛来吧,谭妮。反正我也睡不着。”

谭妮应了一声,走到外间,很快拿着一燃的蜡烛回来。她把蜡烛放在床柜上,想了想,又将龛里的三四蜡烛都了起来。

烛光渐次亮起,将整个卧室照得通透。

谭妮回过,看见伯莎坐在床中央,一手捧住膝盖,一手在那里抓发。

女仆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轻轻退了去,掩上卧室的门。

蜡烛静静燃烧着,照亮了玲珑的晶玻璃瓶,将床上少女的影投在墙上。

从窗外来的一丝冷风,使那影像被风动的灯光一样摇曳起来。

后半夜,她迷迷糊糊盹了一会儿,然后又突然惊醒了。

窗外响起一阵异样的声响。

有树枝击打窗棂的声音,狗的狂吠,还有重落地的闷响。

她猛然清醒,背上掠过一个恐怖的寒噤。

豺狼?盗贼?这个念闪电般划过脑海。

她浑的神经都绷起来,反应快得就像是受了惊的猫,翻开被下床。

她赤脚踩上冰凉的木地板,摸黑走到窗边的桌旁,从屉里取她的那把柯尔特转手枪。

她拿起手枪,察看了一下,转动弹膛,沉思起来,打开枪夹,接着又啪的一声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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