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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伯莎(2/2)

她倚在窗边,竭力想忘掉内啃啮着自己的焦虑

窗外的鹦鹉叫声刺,提醒她此刻正十九世纪的牙买加——英国民地。

胀的太已经西沉海面,不是否情愿,她都看到了歌剧院布景般的落日景。

她愣愣地看着对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从床上拉了起来,换上一件淡绿的珍珠礼裙。

您现在阅读的是《穿成男主的疯前妻[简]》1、伯莎

当冰凉的空气扑上肌肤时,她终于确信这不是噩梦。

现在她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距离和罗切斯特结婚还有一个多月,并且这时简还未生,原著的时间线尚未开始。

自由啊,就在前方。

想着想着,她心中便燃起了一无可改变、不会退却的力量,即使命运要将一切沉重的不堪加诸于她的上,她也要倔地支起脊梁。

这句话砰的一声在她心底炸开,让之前那团绷纠缠的情绪骤然爆裂瓦解。

一个穿着黑白边裙的年轻女仆大步走了来,先是默默地行了个屈膝礼,然后不由分说掀开她的被

记忆如般涌来:她本是去敦参加医学研讨会的现代外科医生,返程时遭遇空难,灵魂竟坠了这个文学史上的悲剧女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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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是问......"她咙发,看着对方上的亚麻巾,竭力保持镇定,用轻悄的嗓音再次问:"现在是什么年月?"

伯莎?这个称呼让她脊椎窜过一阵寒意。

那本书里的每个人都这样说,翻来覆去,有如念咒。

她穿成了《简·》中的工人女反派,那个所谓的“阁楼上的疯女人”。

对于月牙儿般纤细黯淡的命运,当下她有两个选择:要么选择顺从妥协,要么选择反抗挣脱。

是的,她将来会疯。

房门就在这时被人推开。

她心里十分清楚,自己不愿过那虽生犹死的生活。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她听见自己的声音飘忽得像一缕烟。

此时的她,大概只有十八岁,依然是牙买加明媚的富家小,还没有成为那位英国绅士被囚禁的疯妻。

她的视线穿透院,最终越过一片茂密的棕榈树林,来到遥远的天边。

这个名字像刀锋一样划过她的神经。

她想起了刚刚的那个梦,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到由于心慌而引起的腹痉挛。

天空如蓝天鹅绒覆在碧缎般的海上,白粉砖墙的庄园宅院让她意识到自己以往的生活已经飘离而去,而前的一切,又是这样陌生,这样模糊不清。

恍惚间有幻影在前晃动:桑菲尔德庄园燃烧的尖,那个被称作"疯女人"的影站在火光里,密黑发长长地披在背后,穿着一袭白的、像裹尸布一样的笔直长袍,衣角被浪掀起宛如亡灵旗帜,茶褐的双仿佛永远燃着野的光辉。

作为镶边炮灰,未来的她结局凄惨。

裹住她圆脯,以柔和神奇的波浪形状垂落到地面。

这位女的形象似乎从到尾都模糊不清,仿佛被世界刻意无视,就像溶化在中、被遗忘了的明胶,最终却又在百年后成为了文学史上的特殊符号。

嫁给罗切斯特,就等于走火坑。

伯莎·梅森。

"下午五,小。"女仆正在给她系腰带,手指利索地在裙摆褶皱间穿梭,也没抬地回

“我亲的小,今天是1826年9月3日啊,您不记得了吗?"

女仆突然停下动作,僵地咧了下嘴,满惊诧:"主啊!您该不是病又发作了吧?”

的是随其后的宣告:"您的未婚夫来了,梅森先生请您下楼。"

距离那个改变命运的婚礼还剩二十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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