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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还过的去,她就算是慢
慢找,找个三五个月,也能过的。
她还是舍不得,一方面是觉得之前白
了几个月,才混到现在这样。另一方
面,她还是想学
糕面
,她喜
那个,现在才学会一
,不
就费了。
可让她早上四
多,天都还没亮,就一个人走去上班,我实在不放心。
我把老文,穆
都喊到一起,商量着这事。
他们两个意见,和我一样。在他们看来,小筝就是个女大学生。虽然她只读
过职业
中,但气质确实有那么
意思。
所以,他们认为,像小筝这样的,应该在写字楼里上班,再不济,也该找个
文职秘书类的工作,而不该天天站那卖面包
糕。
小筝样貌柔弱,可却是个很有主见的,她就是想学那个,而且
了快一年了,
也不想半路放弃。
我说,我起来送她,倒没什么问题,反正回来还可以接着睡。我现在的工作,
也满适应的了,不会觉得有多累。就算是困了,大不了坐车的时候补一觉。
可就算是这样,还有一个问题:我如果
差不回来的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老文主动接了任务,说要是我不在,他就去送一下。老实说,也只能是他了,
穆
和我工作
质是一样的,我不在的话,她也不可能在的。
小筝还是说,没必要送的。她看她以前的同事,不也一样上早班,也没见有
什么事。
老文
上说:人家长的丑,你长的漂亮。人家都是养家婆了,你正年轻不是。
于是,这又牵扯
另一个问题。真要每天四
多起来,还住在公司的宿舍,
就有
不方便了。
去又回来,不可能一
动静没有。这搞的别人有意见,也不
大好。
老文便建议,不如我和他都搬过来住。反正在广州,这样的也不是少数。小
夫妻也好,恋
朋友也好,甚至不认识的,住到一起,也都不奇怪。
以前,我和小筝的关系并未公开,再说那会到广州也不久。现在老文说起,
觉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了。
小筝倒不觉得,住在一起有什么,只是想着那样,我们每天起来,就得吵着
他们两个了。
老文
上接
:没事没事,只要能天天抱着老婆睡觉。你一晚吵我三次都成。
穆
可能想的是,反正我和老文搬不搬,她都要
一半的钱,所以也没反对。
这样一商量,好像这事就解决了。但
上又有了个新的问题:如果我和穆
差去了,那房间里岂不是只省下了老文和小筝?
老文拍着
脯说:他的人
,是钢钢的,有什么信不过的。
我们其它三个都表示:当然信不过。
于是,老文只能在我们
差时,住公司的宿舍了。反正也不要
钱,留张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