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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客关于那个时代的记忆】13(3/3)

也还过的去,她就算是慢

慢找,找个三五个月,也能过的。

她还是舍不得,一方面是觉得之前白了几个月,才混到现在这样。另一方

面,她还是想学糕面,她喜那个,现在才学会一,不就费了。

可让她早上四多,天都还没亮,就一个人走去上班,我实在不放心。

我把老文,穆都喊到一起,商量着这事。

他们两个意见,和我一样。在他们看来,小筝就是个女大学生。虽然她只读

过职业中,但气质确实有那么意思。

所以,他们认为,像小筝这样的,应该在写字楼里上班,再不济,也该找个

文职秘书类的工作,而不该天天站那卖面包糕。

小筝样貌柔弱,可却是个很有主见的,她就是想学那个,而且了快一年了,

也不想半路放弃。

我说,我起来送她,倒没什么问题,反正回来还可以接着睡。我现在的工作,

也满适应的了,不会觉得有多累。就算是困了,大不了坐车的时候补一觉。

可就算是这样,还有一个问题:我如果差不回来的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老文主动接了任务,说要是我不在,他就去送一下。老实说,也只能是他了,

和我工作质是一样的,我不在的话,她也不可能在的。

小筝还是说,没必要送的。她看她以前的同事,不也一样上早班,也没见有

什么事。

老文上说:人家长的丑,你长的漂亮。人家都是养家婆了,你正年轻不是。

于是,这又牵扯另一个问题。真要每天四多起来,还住在公司的宿舍,

就有不方便了。去又回来,不可能一动静没有。这搞的别人有意见,也不

大好。

老文便建议,不如我和他都搬过来住。反正在广州,这样的也不是少数。小

夫妻也好,恋朋友也好,甚至不认识的,住到一起,也都不奇怪。

以前,我和小筝的关系并未公开,再说那会到广州也不久。现在老文说起,

觉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了。

小筝倒不觉得,住在一起有什么,只是想着那样,我们每天起来,就得吵着

他们两个了。

老文上接:没事没事,只要能天天抱着老婆睡觉。你一晚吵我三次都成。

可能想的是,反正我和老文搬不搬,她都要一半的钱,所以也没反对。

这样一商量,好像这事就解决了。但上又有了个新的问题:如果我和穆

差去了,那房间里岂不是只省下了老文和小筝?

老文拍着脯说:他的人,是钢钢的,有什么信不过的。

我们其它三个都表示:当然信不过。

于是,老文只能在我们差时,住公司的宿舍了。反正也不要钱,留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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