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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婚pei合法化的世界美妈给我生三胎!】(第1、2章)(3/6)

神了……!

湄琴:「喂,请好好集中神!」

我:「好,好的……」

湄琴:「什么呀,这么奇怪的姿势……从没听说过有大前屈着」行房「的

男人哦」

稍微察觉下男人心吧!抱歉,说笑的,不要察觉呀。

湄琴:「让我说,快站好!」

我:「即、即使你那样说,我也没办法呀!」

还是,好好地照办吧(顺着妈咪的意思)

我心里忽然想到:到婚礼后的正式「行房」,也没多少时间了呢……我确实

要加油哦!

虽是这样说,但为什么……一定要贴得这么呀……

我:「这,这样?好张,呼,咕……」

「不要绷!家刚才说过,放松很重要的吧?」湄琴有些发愁:「无论我

怎么说,明哲君总是很用力呢。唉,到底该怎么办……」

「啊,对了!是这个节奏」湄琴调整着自己的呼:「唔~呼呼~呼呼~~」

第02节:错误的称谓

我忽然想问妈妈这个动作要重复几次,便开:「妈、妈妈!」

湄琴:「咦?明哲君哟!您刚才称呼我什么?」

我:「奥!湄、湄琴……」

湄琴:「嗯,这样的称呼,才像话!」

崇尚「华夏国、汉唐古风」的妈,面对即将升格为「夫君」的儿,熟

练的左一「夫君」、右一句「老公」什么的,而卑薇的称呼她自己是「家」、

「妾」、「婢」或是「小女」之类的,而对「妈妈」这个旧份、旧称谓,

她是非常的。

迟钝如我,还没完全接受「改叫妻」,所以就是只是直呼母名「湄琴」,

但隔三差五的,我免不了会脱的喊一声「妈」,这称呼,在公开场合是不

合时宜、有失礼仪的、会被大众误解为,的竟然会拒绝「娶母为妻」,那

可就太糟糕了,堪比败家

在父亲丧失行动能力之后,妈湄琴已然被公认是隶属于我的「母妻」,我

理应称呼她为「妻」、「老婆」之类的,也可以直呼其名,但不适合再叫她

「妈妈」或「母亲」,只能心里默念,断然不可以再说了。

现在的华夏国,女以传统文化「三从四德」为荣,「既嫁从夫,夫逝从」,

妈妈婚后就改随夫姓「齐」,虽然我爸爸老齐目前只是中风不能动弹和言语,但

照《婚促法》的司法解释和社会风俗,妈妈在法律和常理上,都已经隶属于作

为儿的我,只要我去婚登记,办理一个婚对象的变更备案,妈妈就在法

律上从父亲的偶,变更成为我的偶了,即「母妻」,其法律意义在于,「儿

取代了其父亲,获得母亲优先权」,另外,如果母双方合意,也可以变

更登记为「母排他权」,即「母亲已承诺其独家权隶属于儿,且可

以排他的拒绝与儿以外的其他男人」。「优先权」和「排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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