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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是有要求的,想
我的恋人,要遵守下面的规矩的哦。
“第一,要听话。我叫你往东,你不能往西。第二,要努力修炼。武技也好,
法也好,不能太差劲,不能给我丢脸。第三,我喜
的东西,你也要喜
。
第四,要从一而终,不许再打别的女人的主意。第五,我心情不好的时候,要说笑话给我解闷。如果你认为自己能够
到以上五条,那我就承认你的恋人
分,怎样?”
我听得汗
如浆:好一个野蛮女友!这五条规矩里,除了第二条我有信心外,其他的无论哪一条,我都无法
到啊。
“咦!你怎么满
汗?现在是大清早,不
啊。”莲看
了我的窘迫,打趣
:“
不到吗?那你这个恋人就
不成喽!”虽然明知
莲的“野蛮规矩”
多半是在说笑,我还是不得不实话实说:“确实是
不到,你的条件这么苛刻,摆明要断绝我的希望哩,能不能放宽
呀?”
我的反应似在莲意料之中,小妮
笑
:“就知
你
不到的,那这样好了,我一向只崇拜比我
的人,如果你想
我的恋人,又不打算遵守我的规矩,那你就好好努力吧!
等你什么时候‘
’到足以令我佩服的程度,你就可以无视我前面所说的规矩了。”我暗
:“哼,这还用你说?如果我‘
’到胜得过你,你还想指望和我谈条件吗?”当然此刻这想法是不能说
的。
我改而问
:“你关于‘
’的定义是什么?是以能打败你为标准吗?”莲摇
:“那倒不一定!表现‘
’的方式不在于诉诸武力,智慧才是最重要的。
我可能喜
一个战力低微但智慧超卓的人,但肯定不会喜
一个有勇无谋的莽汉…纵使他的战力
到能胜过我。想要让我佩服,光能打赢我是远远不够的。”
我
表示同意莲的话,并认真地
:“我会努力设法让你佩服的,不过,现在我
脉被尸毒麻痹,战能无法运用,我希望在
法方面多下工夫,希望你能不吝赐教才好。”
“我偏重于武技的修习,
法算不上很
通,唯一是在擅长的火系
法方面较有心得,你有什么问题可以提
来大家切磋,我一定尽我所知发表见解供你参考。”
莲在这方面真正明白“天外有天”的
理,所以说
的每一句话都显得谦虚和客气。我却不再客气,立刻就自己想不通的一些
法问题向莲请教。对于
法方面较
层次的知识,我的知识库基本属于空白,所以,客气对我来说是没有任何好
的。一番
,我从莲
了解到不少未知的知识:
法其实是一个非常完整的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