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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大陆来。到1991年11月,中行厦门分行仅收兑新台币四百五十九万元,为上一年同期的十九分之一。
最近,台胞发现旅行支票在大陆被视为汇票而汇价比现钞价
,因此带
元旅行支票的台胞又多起来。
由于新台币不是结算货币,新台币在大陆只能兑换外汇人民币,不能参加调剂、兑取比牌价
的人民币。同时,厦门的商店有的不收外汇人民币,只收人民币;台胞买机票、住宾馆需付外汇人民币;买东西、吃饭又要用人民币付款。因此,台胞为了方便省事,喜
找“黄
”兑换人民币。由此就形成了一个
大的走私市场。据厦门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陈天培证实,厦门是炒卖新台币的大市场,也是直接使用新台币的地方。因为厦门距金门很近,海上走私困难。同时台轮来厦门需要报关,
境
理严格。而石狮、晋江一带海上走私不绝。大宗的新台币通过走私流向了石狮、晋江乃至闽东的连江、平潭。走私者把收购来的新台币运到海上,向台轮购买布料、日用品、家用电
等
品,运回大陆销售,然后,用人民币再去购买新台币。如此循环往复,赚取暴利。
近一二年来,新台币流
厦门的数额在明显减少,其主要原因:一是新台币兑换外汇人民币的牌价不如
元和港币合算;二是两岸不能通商和通汇,大陆对新台币的需求量很小。假如海峡两岸实现了“三通”,到时,与台湾直航的福建、广东、上海等省市就有公开挂牌收兑新台币的需要。
●大陆金
界看好新台币
在
下,大陆金
界人士对新台币一直看好。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分行金
研究所副所长方明智认为,台湾的外汇储备
达数百亿
元,新台币很值钱。虽然它不是国际结算货币,但是在香港等一些地区流通量大。他认为,如果大陆与台湾实现“一国两制”,新台币作为一
地区性币
会被允许存在。因此,他主张逐步开办新台币业务,让新台币进
大陆的外汇调剂市场,允许台胞直接用新台币购买房屋、免税商品,免去先
外汇人民币再折成
元、港币之麻烦。这样,将有助于台胞到大陆旅游、买房和投资经商。
可是,人民币在台湾岛上的命运,却不如新台币在大陆的命运。
●台湾何以成为伪造人民币基地
几年前,台湾居民持有大陆人民币,可能会
犯“惩治判
条例”中的“为匪宣传”罪嫌,吃上官司。如今,政治气氛已变,当局对大陆政策也见开放,持有人民币已经不再是一
禁忌,从大陆返台的居民总难免带着人民币零
。那么,这些持有人民币的台湾居民会不会是
犯刑律呢?
在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时,曾颁布过一项行政命令:“政府开放探亲后,民众由大陆返台,不得携
任何‘匪伪’币券,违者除已申报者准予办理退运处,应予没收。”这是台湾当局近几年来一直遵照执行的有关对大陆人民币的政策,也是台湾“海关”查禁人民币的主要依据。
在1992年5月,台湾当局宣告终止“动员勘
时期”及“惩治判
条例”未废止前,人民币当然不可能合法持有。即使在五月之后,台湾当局并未承认大陆是一个国家,人民币当然不能被视为一
货币受到保护。正因为如此,港台的黑社会势力相互勾结,在台湾岛内进行疯狂的伪造人民币的犯罪活动。在台湾当局的默认下,台湾成为伪造人民币的主要基地。
在八十年代初期,台湾警方曾在岛上破获了几起伪造人民币的犯罪团伙,但因无法可依,只得放之任之,无形中助长了造伪集团的犯罪气焰。到1989年,台湾警方在台北市再次破获一起伪造人民币的案件,共抓获犯罪集团成员十几名,现场缴获伪造的人民币数百万元,以及全
的印刷设备等。众所周知的原因,犯罪集团成员不久就被无罪释放。这一案件首先通过台湾的新闻媒体公诸于众,迅速在岛内引起一片哗然。大陆警方获悉这一消息后,
上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台湾当局的作法提
了抗议,并要求台湾当局严惩罪犯。台湾岛内的民众也纷纷上书要求当局严惩造伪分
,特别是那些曾购买过假人民币的上当受骗的居民对造伪分
更是义愤填膺。台湾的商界和法律界由此也纷纷投书,要求当局给人民币以适当的法律定位。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台湾当局被迫对造伪集团的首要分
重新进行处理。首犯判处了三年徒刑。从此后,台湾岛内造伪分
的活动有所收敛。
尽
台湾当局至今也不承认人民币的法律地位,但是在终止“惩治判
条例”后,也没有公布任何一项法令可以处罚持有人民币的行为。就是说,目前在台湾岛内民众持有人民币已无“法”可罚,“海关”也因无“法”可依,对民众从大陆探亲带回的少量人民币也不会刻意检查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