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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聂使诬服,镇抚司共相蔽欺。陛下令法司、
锦衣会问,惧东厂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隐。夫女诬母仅拟杖,哲等无罪反
加以徒。轻重倒置如此,皆东厂威劫所致也。臣在刑
三年,见鞫问盗贼,多东
厂镇抚司缉获,有称校尉诬陷者,有称校尉为人报仇者,有称校尉受首恶赃而以
为从、令傍人抵罪者。刑官
见其情,无敢擅更一字。上
天和,灾异迭见。臣
愿陛下革去东厂,戮鹏叔侄并贾校尉及此女于市,谪戍镇抚司官极边,
哲、爵、
琦、玉各一阶,以洗其冤,则天意可回,太平可致。如不罢东厂,亦当推选谨厚
中官如陈宽、韦泰者居之,仍简一大臣与共理。镇抚司理刑亦不宜专用锦衣官。
乞推选在京各卫一二人及刑
主事一人,共莅其事。或三年、六年一更,则巡捕
官校,当有作
擅刑,诬及无辜者矣。臣一介微躯,左右前后皆东厂镇抚司之人,
祸必不免。顾与其死于此辈,孰若死于朝廷。愿斩臣
,以行臣言,虽死而无恨。」
大致意思就是丁哲公他断案公
,有功无过。杨鹏的侄
和满仓儿有私情,
而且和丁哲有矛盾,故意公报私仇。袁璘乃是病死,杨鹏故意诬陷丁哲。应当革
去东厂,戮杨鹏叔侄及满仓儿于市。丁哲、王爵、孔琦、陈玉各
一阶以酬被诬
受辱之苦。如此才能「天意可回,太平可致」。
前段时间看完这篇抗疏后陈靖也是
慨徐珪的运气,从「臣愿陛下革去东厂」
这句开始,徐珪所上抗疏后半段明显就是在教孝宗陛下如何
事,甚至末尾还以
死相
,说只要陛下能
照臣的建议行事我就死而无憾了。亏他上疏的对象是以
仁厚闻名的明孝宗,如此狂妄悖逆,孝宗皇帝也只是让徐珪
纳钱
以减免徒刑,
然后发原籍为民,要是在太祖与太宗两朝,甭说他本人,连带三族早就死得不能
再死了。至于其他的涉案官僚:左都御史闵圭、右副都御史杨谧罚俸三月。大理
寺卿王轼、左少卿王嵩、左右寺丞王鉴之、何钧罚俸一月。
端起占有朱砂墨的小狼毫,陈靖
据脑海中信息,就在将满仓儿案这四个字
围起来的红圈上画了几
放
线,之后换上黑墨
笔,在
线的另一端纷纷写上
了与这桩案
有关联的重要人士名字,什么刑
郎中丁哲、什么刑
主事孔琦啦,
什么监察御史陈玉呀。
接下来陈靖就开始在这些名字的后面添加相应的人
信息了,这一次他恢复
了前世从左向右的书写习惯。
首先是第一个审理此案件的丁哲,此君乃浙江嵊县人,乃成化二十年(1484
年)甲辰科
士,在此次科举的203名同
士中排名194,相当的靠后,还好国朝
的传统是殿试不落。中了
士后丁哲最初的职务是刑
广西司的主事,后来升到
了刑
郎中、苏州府同知,
据尹则自序中的记载,他于正德五年(1510年)在
苏州府同知位上致仕,同知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
之后他就告老还乡,回到了浙江嵊县的老家。
信息这
东西,只要有心就能收集到很多,明朝每次科举之后都会刊发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