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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jian(3/3)

是佐官县丞与主簿在。而县丞是新调来的,他听闻了张鹤之名,便情地邀请她去,另外安排夏纪娘与小生到侧院去稍候。

当听闻张鹤来此的目的,他略加思索,当年的案情涉及张鹤,如今张鹤要求重新翻查案卷也并无不妥,且张鹤是张廷轩的侄儿,又是童历瑜前的红人,他是怎么也得卖这面的,便让主簿将当年审理刘氏一案的结案文书与“断由”找了来。

“断由”便是官府判决的依据,主要列明犯人犯了哪些律令,而且是否有冤情也能查清楚。

主簿在几年前的结案文书中找到了刘氏一案,县丞拿过来念:“大成十一年,辛酉月、辛酉日,抚州临川张家庄张氏有外室刘氏……”

状告刘氏私通田仆之人是张雁,而在事情发生的当日,在张家的田庄中,有仆役听见刘氏的房中传了动静,他们凑过去一看便见江生衣冠不整地从里面走了来。

恰巧张雁要来田庄主事,闻讯便带着仆役赶了过来,将还未来得及把衣穿好的江生捉拿了起来。他们闯刘氏的房中一看,便见刘氏赤---地坐在床上,用被裹着。

张雁觉得此为张家的奇耻大辱,刘氏此举更是对他的爹最大的不敬,便将他们二人捉拿去见官。张家的人甚至在江生的上找到了刘氏写给他与之幽会的信件,经笔迹勘测,确实是刘氏的。

在这一大摞的文书中,不仅有当时的审查记录,还有佐证人等在官府派发的历纸上记下从狱到案情审理的案情,勘审官也会将所提问的问题记录下。让张鹤蹙眉的是,这上面也有刘氏亲笔书写的供状。

刘氏的供状书写很整齐,字迹十分隽秀,一也不似动过刑或是蒙冤而写的。再看那结案文书以及佐证人之言,刘氏已经亲承认了她与江生私通之事,所以案件并没有过多的审理便结案了。

新来的县丞不看这份文书也不知原来张鹤的生母是这人,而且在这份文书中,似乎并无提及张鹤。不是佐证人还是官府盘问之人中,也没有张鹤,连柳氏对此案都曾摆明过立场。

“难不成他是觉得生母如此行径,让他很是丢脸?”县丞暗暗地想,只是若张鹤以刘氏为耻,为何如今又来翻看此案文书?

张鹤从关于柳氏的态度中能发现她对刘氏的行径仍旧是十分生气的,只因官府问为女主人的她打算以何态度来惩刘氏时,她只留下一句话——律令对此有何惩,便如何惩

毕竟此乃张家的家事,若张家人不予追究,刘氏大抵也是没事的,可连女主人柳氏都发话了,官府只好依照律令来置刘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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