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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710(2/10)

的盛誉也要远远好于他们。



之前因为这主编在报纸上胡编排主持人、造谣中伤了他,所以上次见过一面后,这位主持人就对主编印象极

在讲述着这些过往的事情的过程中,情绪逐渐冷静了下来之后。

于是,除了在报社里引导同事把这类案件往妖鬼怪方向带,他还开始向其他新闻媒投稿。

这位主编认真地思索了许久,才理智地检讨自己:“我这个人的格其实有些小心,谁在哪年哪月骂过我一句,或者给过我脸看,这些事情我能记上好几年,甚至十几年都不会忘。”

特别是在掉仇人后那大仇得报的变态满足,让他逐渐沉迷其中。

回过神后,或许是因为曾经意外杀过一个人,他迅速冷静下来,左右张望确定至少当时没有看到任何人影。没有目击证人,附近也没有河湖泊,要怎么伪装现场让这一切看起来更像是意外、或者至少不联想到自己上呢?

代到这里,李蔚然忽然很好奇地开询问:“那你为什么会突然想要一个关于历年来类人妖怪袭击人类的系列文章?”

既然自家报社不能直接这项工作,那就投稿给其他杂志。

作为一位主编,而且年轻时还过记者这一行,在当时许多新闻都需要他们这些主编辑亲自去采集、打听的情况下,他想要跟踪一位主持人的私人生活、居住地、工作路线,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但他来这家八卦小报,本就是因为想要把正常凶杀案改写成各离奇的故事。

某天傍晚,那位主持人要去参加一个朋友的酒局。聚会地离他家不远,晚上又肯定要喝酒,所以他并没有开车打算步行回家。就在半路上,他被这位主编袭击了。

第703章 审讯(五)

灵光在瞬间闪过,这段时间在八卦杂志社工作的经历,他太清楚那些同事——包括他自己——在报凶案时总喜用“怪杀人”之类的噱来分析那些破不了的案

当时情杀、富婆报复、争等说法甚嚣尘上。

于是主持人一边捂着血的脑袋一边坐在地上,指着主编的脸凶狠地骂:“原来是你这个混!老死也不会忘记你这张脸!等着吧,老就把你告上法牢里,没个十年八年你别想来!你们那家破报社也得给老破产关门!”

这类消息又不止他们一家在报,其他三小报也都在。偶尔他得到的一些料也会悄悄透给同行,大家一起加油添火,所以即便那些被造谣过的人后来事遇害,警方也不会只盯着他们杂志社。

所以此时只要把伤捣得稀烂,回去后等消息爆再怂恿同事写一篇“潜城市的怪袭击人类”的文章,说不定就能把舆论引向那些离奇案件!

在这个世界里,城市与城市之间相距遥远,想从一座城市前往另一座城市麻烦而困难。当时的网络还不酸发达,在一地名的名人,在另一座城市往往毫无名气。

在这期间,工作与杀人的“业余好”两手抓,一个都没落下。

毫无意外,听到这些话后主编只觉得脑“嗡”的一声。之前只是想要揍他一顿、让他见血倒霉的念瞬间烟消云散。主编直接抄起偷袭时用的竹狠狠抡了下去,一下去竹竿断成两截,却仍没把对方打昏。

但幸运的是,在事情曝光后,由于这位主持人之前就有一些边新闻,尤其是与某位富婆的暧昧传闻(传言正是自他们的八卦小报),因此他的死亡,除了八卦小报登过一版“疑似野兽怪袭击”的报外,警方和民众都把目光放在了他与那位富婆、及富婆其他男友的关系上。

何况这座城市虽然还算繁华,但量并不算太大。

而且他平时独居,电台方面只会在有某些外景工作时才会开车来接送他、有同事与他长时间待在一起。因此,主编很轻易就摸清了对方的生活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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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方那句骂他是中年油腻男、诅咒他老婆孩都会跟人跑的话,更像刀一样直戳他的心里。于是毫无疑问的,他当场就记下了这个仇。

随后他就迷上了这自己制造事端、杀掉那些貌岸然或被众人崇拜的名人明星的觉,就像瘾君一般沉溺于这不可告人的心理快之中。

第二次杀人的现场同样糙,他甚至不小心在现场留下了四分之一带血的脚印。

直到几年之后,这个案反而被归类众多“怪野兽杀人案”之中。至少大多数普通人越来越愿意相信这是类人怪所为,反倒把当年主持人的风韵事忘得一二净。

杰恩斯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正是因为他们第一次遇到的时候,那个记者要求去观察、搜集的就是系列杀人案相关的线索。去到他们编辑首先发现并搜罗走的,也是关于妖怪杀人的各

但似乎连警方也没把杂志社当成主要怀疑对象,更相信情杀的可能,再加上这位主编别的不说,材确实是典型的中年男人——大腹便便,看上去多走两步都会,因此警方并没把他列为嫌犯,被他编造的证词糊了过去。

这些事分明就是他自己引导或者亲手犯下的案件,他自己难就不担心别人因此注意到他吗?

更何况那位主持人本又不是城中级的明星艺人——他一个电台主持人,听众名连她都长相都不清楚,所以本不会担心有没有人螚在大街上认他来。

而这个方法的灵,就来自他最早看八卦小报时那“还能往离奇方向引导”的顿悟。

毕竟他不仅在死者生前和对方有过冲突,死后还试图用这些不着边际的文章来转移视线。只要警局里有一个谨慎些的人就有可能盯上他。因此他一般只在同事讨论时主意、开开脑,在自家编辑里并不会亲自动笔。

尤其是近几年网络发达后,每当发生一起凶杀案、即便不是他作的——他就会瞬间化五、六个甚至十几个小号,在本地的各论坛上造谣、危言耸听、转移视线、编造更离奇的言论,偶尔还会假扮成目击证人。

事实证明,人在暴怒时脱的狠话,并不能挽救已经糟糕透的局面。

而他在平时工作的时候,依旧如以往一样,把力放在撰写名人的边新闻上。有空闲时间了,就去验一把夺走他人命的快乐。

不过当时因为他是与那位主持人有过矛盾的编辑之一,他、他的同事、甚至杂志老板都接受过警方问询。

而在这些谣言中,他下意识把那“怪”形容得与人相似,却面目狰狞、青面獠牙、动作捷、力气大,介于人类、猿类与妖怪之间。

即便是如今,也只有内城的大明星能借助网络、影片和专辑,让自己的知名度扩散到各个外城。而外城的明星、名人们却很难向其他城市、乃至内城发展。因此,这座城市里的名人生活轨迹并不算复杂。

如果他杀掉自己生活中的仇人、讨厌的人,再亲自撰写“疑似化生袭击”的稿件,时间久了难免引人怀疑。

主编最初只是想个麻袋,把这家伙胖揍一顿气,却没想到被对方看到了脸。

他在写那些明星名人八卦的时候大多都有佐证,比如照片或圈内小消息,即便基本上都在看图说话,不过大多时候也不怕对方找上门。

他也像之前的艾米以及那一家四一样,在杀人的同时顺便攫取财富。只是他的方式不是摸尸,而是在犯下这些事后忍不住要为自己找一个替罪羊。

这是他于自保,下意识向“人形怪”方向引导的心理作祟。因为这样一来,即便他偶尔杀人时被人瞥见、发现凶手似乎是个人类,也容易把舆论引导成被他构思来的妖怪。

作为编辑,逻辑思维必不可少。许多时候,只要考虑得缜密、安排得细致,就能规避大分风险。于是,他就在这看似危险的环境下,一就是整整八年。

事情往往如此,有一就有二。

所以当时那位主持人怒气冲冲地杀到报社,得知那篇新闻是由他和另一位编辑撰稿后,指着他们两个的鼻大骂了足足半个钟,还要求他们登报歉。

第702章 审讯(四)

甚至在某些现场逃离的过程中,他还会故意把奔跑姿势扭曲成古怪的样。不有没有人看到、或者有没有监控拍到,这怪异的逃离方式都足以佐证那些谣言。

在这过程中,他顺利满足了杀人成瘾的习惯,并十分享受事后大众把这些凶案都联想成妖鬼怪所为的过程。

于是恶从心起,他抓着断裂的竹竿用带尖刺的一端直刺向对方的心脏位置!竹的尖端恰好卡肋骨中,穿透了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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