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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3/3)

因此,没有其他妻儿的显先生,他的遗产将全数归哪个孩所有。

“这么说…那个人要知自己父亲的名字,还要很长一段时间。”

大概是听腻了我的客话,显先生摇摇手说:“我知自己大限不远了,才跟你说这些。每次谈到我的死期,你都这样避重就轻,本谈不了正经事。”

快别这么说啊!这句话到了嘴边,又被我吞了回去。他说得没错,他最不喜那些表面的东西,觉只是在浪费他的时间而已。

“不过有个问题。现在,那个孩应该也成年了吧?”

“应该快二十三岁了。我知你要说什么,要承认已成年的孩,须经由他本人同意。”

“是啊!”“这一我也会注明在遗嘱里。唉,他也许不会承认我这个父亲。”

“哦,应该不至于不承认吧…”

他察觉到我的言又止。“我所谓,一般来说为了财产也会承认吧?但是,假使他不承认我也没办法,我也没权利埋怨。反正,到时我已不在人世了。”

他的自嘲之中带悲凉,然后很认真地望着我说:“你愿意帮忙吗?”

“我试试看,应该不太容易。”

给你了。我好像说过很多次,但我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我会努力找的。不过有一件事要拜托您。”

“什么事?”

“请您一定要让这段时间拉长,越长越好。”

显先生反复地眨了眨说:“我尽量。”

*

唯一的线索是孤儿院。克的手札上没写正式的名称,但可以找到她当时住的地方。据手札内容,那是一间坐电车大约一小时就可到达的孤儿院。

坐电车要一小时,距离不算短。我挑选几个可能的孤儿院,先去电询问。从前把婴儿丢在孤儿院门前的案例好像不少,我问了几个与克手札内容相符的案例,接着再据详细的判断消去几个,很快地,就找最有可能的四个人。

很幸运地,我很顺利就找到了他们现在各自的居所。我先写信给这四个人,内容大概提及我受人之托寻找二十几年前的弃婴,调查发现可能是他们,希望能安排见面。

之后,我主动联络其中两个查到电话号码的人,并安排面谈。我与他们见面时完全没提到一原显先生的姓名,因为我怕有不肖分会以财产为目的,称自己是他的儿。对方要是编造谎言,详加调查也查得来,只是我们现在没空浪费时间。

最初的两位,他们的上不但没有东西证明自己是克的小孩,反而有很多否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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