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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认识他们的人所说的话(6/7)

理我是不懂啦,不过,我在读的时候,有好几次现恍然大悟的觉。也就是说,里面有一些地方会让我产生“啊!这就是野野的作品”的想法。我可以到他的个充斥在字里行间。个东西是自小就不会改变的。

哦?是这样吗?《萤火虫》是日彦本的作品?喔,啊,是吗?

哎呀,这下脸可丢大了。嗯,也罢,外行人本来就不懂。

就谈到这里好吗?因为我还有会要开。

【藤村康志的话】

没错,我是修的舅舅,修的母亲是我的姊姊。

诉请归还利益?那没什么。钱?不是单纯为了钱,站在我们的立场,总希望事情能有个合理的代,大家能把话讲清楚。

修杀害日先生的事,确实不可原谅,我也觉得他必须付相对的代价。修自己也是这么想,所以才会招供的吧。

不过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觉得必须先把话讲清楚。就算是修的不对,他也不是毫无缘由就那样的事。我听说他和日之间有很多恩怨情仇,所谓的影作家,不就是替日写小说吗?终于,他忍受不了才爆发了。

我的意思是说,他们那边也有错,不是只有修是坏人。在这情况下,只有修一个人受到惩罚,不是太不公平了吗?那位先生的过错该怎么算呢?

我是不太清楚啦,不过说起日彦,他不是赫赫有名的畅销作家吗?听说名列前十大缴税名单里呢。那是谁赚的钱呀?那不是卖掉修写的小说所赚来的钱吗?而那些钱就这么原封不动地摆着,只有修一个人受到罚,这不是有奇怪吗?我实在不懂,要是我就会把那钱归还。这是应该的,不是吗?

嗯,当然,我也知他们有话要说。所以,后续的事情,我也委托律师了,希望事情能够有个圆满的解决。我只是想拉修一把,并不是想要钱。因为不他们还回多少,那也不会变成我的钱,那理所当然是修的钱。

话说回来,刑警先生您今天到我家来是为了什么事?我们争的多扯上民法,跟刑警先生一关系都没有啊。

喔,你真正想谈的不是这个?

我姊的事吗?嗯,没错,那个地方是修生不久后才搬去的。买房嘛,当时姊夫的亲戚正好有块地要廉让,他们就在那里盖起了房

我姊对那个地方吗?唔,正如您所说的,她不是很喜。她好像曾经抱怨过,早知是这地方,绝对不会把房盖在这里。她好像一打算住下后,就对周遭的环境了很多的调查。结果,这就是她的观

她对那地方的哪一不满意?这个我不知。每次只要一提到这个,姊的心情就不好,所以我总是尽量避免去谈。

刑警先生,你为何要问这些?这些和这次的案件有何关联?

虽然有必要详加调查,可是连我姊的事都问,会不会太夸张了?算了,不你怎么问,这些都已经是过往云烟,也无所谓了。

【中冢昭夫的话】

野野?那是谁?我不认识他。

国中时代的同班同学?嗯,大概是吧,我忘了。

报纸?我不看报纸的。作家被杀的事?我不知

哦?作家和凶嫌都是我的同班同学?那又怎样,跟我又没有关系。你到底想说什么?我现正失业中,必须赶快去找工作,希望你不要打扰我。

?你说的是那个日吗?被杀的作家就是他啊?

嗯,那家伙我还记得。竟然是那家伙!人类真是什么时候死、会怎么死都不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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