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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三城之夜(6/7)

,显得那么文质彬彬。

后来,我们又去了一个里只是听说过的地方。我们驱车驶上了六号速公路,沿着密西西比河向前开着,穿过了几个不大的村庄。今天晚上的月不错,一满月悬在碧澈的夜空中,清虚的月光如虹般倾泻到一望无垠的面上,微风起了层层的粼粼波光。

达茨向我问起有关吉米的一些情况,我尽量回答了他。他一边听,一边同情地,然后说他很理解吉米那奔走于报社之间,想要找份工作的急切心情以及被拒之门外的挫败

达茨说:“我当时在芝加哥找工作时,双脚都磨了血泡。后来,芝加哥NBC台的一位好心的女士,劝我到别的地方试一试。终于,我幸运地得到了这份WOC广播电台的工作。”

“你是怎么找到这份工作的?”

“他们登广告,说打算招聘一名播音员,不过,我来的时候,报名的日期已经过了。”他摇摇说“要知我当时开着父亲的车跑了整整七十五公里才来到这里,比姆先生却告诉我,他们已经不招人了。我当时气坏了,说一个人怎么能不广播电台就成为一名节目主持人呢?我还告诉他我的运动员生涯。他们当时正需要一个人广播衣阿华州比赛的情况,于是就破例接纳了我,每周付给我五元。就这样,我认识了吉米·比姆的好友杰克·豪夫曼。”

“可是你后来却取代了豪夫曼在广播电台的位置。”

达茨坦诚地回答:“是的,多少是这样的。豪夫曼很有工作能力,也能即兴发挥,我从他上学会了不少的东西,可惜他对足球一窍不通。后来,他离开了电台,又去主持非运动类的节目了。”

我问他:“你自己的工作吗?”

“当然,我很希望自己能成为另一个奎恩或是帕特。不过,我更希望能在自己的主持风格中加一些有表演质的特,比如说,一阵冷风卷过了空寂的运动场,在这曾经产生过无数育明星的场地上,是否还会现一个…”

我笑着“噢,听起来很不错。”

我们要去的那家旅馆就在前面了,它是一幢靠在公路右侧的二层白洋房,在它附近的停车场里挤满了汽车。旅馆前面的蓝霓虹灯不停闪烁着,显示着“五钟俱乐”的字样。

这里可不是普通工人能来的酒店,至少不是那些在工厂里辛劳工作的人能来的地方。这里的顾客全都衣冠楚楚,他们和一些穿着超短裙或是衣的女人们亲呢地坐在桌边闲聊着,也许这是一个勾引无知女孩上钩的好地方,不过那些看似纯洁的女孩也说不定是女呢。

里面的布置十分有现代,弥漫着一豪华夜总会的氛围。在左边的角落里,五人乐队正在演奏着新奥尔良爵士乐。

酒吧的侍者是一名满脸麻痘的壮汉,不过他是我今天看到的第一个围着净围裙的侍者。我向他打听是否认识吉米·比姆,他说不认识。我又问他是否认识温斯·劳格,他还是摇说不认识。然后,我给了他五元,又问了一遍同样的问题,这一次他还是不认识吉米·比姆,不过他告诉我,温斯正在后面打牌。

他向我指了指角落里一扇隐蔽的门,达茨跟在我的后面走了过来。坐在附近的那些人都长得凶神恶鬼一般,而且十分壮,于是达茨向我眨了眨睛,我们两个人低着匆匆地从他们的边走了过去。

在我推开房门的时候,一位大魁梧的守卫拦住了我们,告诉我说,游戏已经结束了,我不能去。我先递给他一元,然后又解开衣服让他看,我并没有携带武,他这才放我去。可是,刚一去,他又伸手拦住了达获,对我说:“如果他也去的话,你还得再给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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