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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章夺舍(3/4)

方的黑暗中光影一闪!一张青紫恐怖的脸赫然现在他前不到一尺的地方!

那是一副纯青的脸颊,眶边一圈、角和嘴角却是淡紫,嘴则是神绝对不是活人,凌厉中带着疯狂的残忍,肤在火光中反着青冷的金属光泽,是不知多长的紫长发,发间着不知多少碎草叶和泥土,糟糟的披在脑后,而且,没有呼

僵尸!少年浑,瞳孔猛缩,嘴角却诡异的挂上一丝笑容,毫不犹豫的右腰间的匕首,狠狠向前僵尸的腰腹扎去!

“叮——!”少年半边一震一酸,顿时麻木,虎裂开,这一匕首本就是扎在不知多厚的铁板上!完全弹开。少年急退,血的手仍然死死的抓着匕首。

“走不了了!”李弼开心的笑着,爪如闪电,一把抓住了少年的脖!往自己怀里一拉,张嘴向少年脸上了一气,那少年顿时昏迷。

李弼抱住倒的少年,神情快“孩,别埋怨命运不公!说不定因为我,你就能名留青史呢?来,作我白天的衣裳吧!”

李弼双手从后捂住少年后脑的玉枕**和的百汇**,和少年用前额贴在一起,凝练活泼的“我识”分七条彩带般的角,从少年的七窍侵,在少年的脑海中汇合,将少年的魄和魂分隔,死死围住少年毫无防备的“我识”吞噬、消

人的魂魄分为魂和魄两分,魂就是“我识”主“我”的概念,主一个人的格、**等等,而魄则是在世间记忆的集合。一般来说,人死后需要停灵数日,让魂散尽,魂没有了魄,就没有了记忆,没有了恨情仇,也就不会变鬼害人,而像李弼、慕容恪这样,死后很快的、甚至死前就藏气**埋葬,魄在气**之内散不去,而气**中又极,于是魂“我识”便吞噬掉了魄,拥有了记忆,成为有意识、有生存目的和生存动力的鬼魂、僵尸。

人鬼殊途乃是天地规则,有魂有魄才可称为平衡,白天的气和夜晚的气都不会对魂魄产生伤害,但若缺了其中一个,那便失了平衡,比方李弼,只有魂,全无魄,因此白日的气和光便是他的克星!

日月、星辰全都是这规则的维护者,偶尔现僵尸、厉鬼这等突破了规则的意外产,那么无论它多么的大,也必将受到更大的限制。对于李弼这老鬼来说“我识”早已经定型,纯净的魂中不可能再产生新的魄,在光下生活成为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然而,大千世界中,还有一句古话,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又所谓“没有不到、只有想不到”李弼对未知的烈**让他产生了一大胆的想法!



说白了,就是拿人的当衣服穿,再把人的魄用自己凝练的“我识”挤压成空心的球,在“我识”外边,虽说实在残忍了一儿,可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这少年好奇心那么呢?

这个办法有很大的缺陷,一是这一层人过不了多久就会发臭,二是失去了魂的魄会在短短几天内迅速消散。也就是说,李弼需要各三差五不停的去“捕猎”人类——作一个僵尸该作的事…

李弼的双手化作一团虚影“作”着,鲜血淋漓撒下,悄无声息的渗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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