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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德兴
兴地说
。
刘浩然看
来了,这
云应该是位名满这一带的
手,要不然好武的丁德兴也不会如此
兴。
当天,常遇
四人振臂一呼,附近几个村
的三百多青壮立即响应,加上他们愿意跟随的家眷,足有六七百人。
收拾利落后,大队人
当夜就
发了。熟悉路线的丁德兴带着二十多人先行,
为前锋。一路上大家尽量走小路,避开各路好汉和官府的兵差,行了十几天,终于有惊无险地赶到了虎
山。
到了这里一看,果然是个立寨起事的风
宝地,更妙的是这里还没有被人占据。一伙人立即开始动手,修房屋,立寨墙,设哨卡,忙了足足月余,终于初见规模。
接着是开始整军了,既然扯旗了,自然要准备打仗了,但是当过红巾军的丁德兴、傅友德和风闻过义军战事的常遇
都知
,自己这伙人不比刘福通,一拉就是数万上十万,所以必须走刘浩然所说的
兵路线。
三位一商量,一致认为这件事情
给四弟刘浩然是最合适的,谁叫他没事就
嘘自己如何知兵,如何“熟读”兵书,而且他的确也是四人中读书最多的。
为历史军迷的刘浩然早就跃跃
试了,到了虎
山之后,他立即着手一系列的工作。首先他对青壮
行了挑选和整编,原本三百多跟随来的青壮加上丁德兴呼朋唤友拉来的青壮总共有四百四十六人。他选
了四百人,以十人加什长、士官各一总计十二人编为一什,三什加哨长、士官一名总计三十八人编为一哨,三哨加队正、录事各一、士官长一名、士官两名总计一百二十人为一队,三队合为一营,号定远营。
刘浩然与三位义兄商量以后,请丁德兴、傅友德、常遇
各领一队,以为队正,自任营监事,暂掌军法和
练。
刘浩然首先制定了军法,在这
军法的首章,刘浩然别
心裁地提
了军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首先是军人的权利:一。军人有权享有应有的待遇和荣誉;二。立功必赏,有要求升职的权力;三。有权请假休息;四。军人的私人财产受到保护。
接着是军人的义务:一。
忠报国;二。抵御外侮;三.捍卫百姓权利。第三是军人的责任:一。自觉无条件服从命令;二.尽心尽职服役;三.真实报告军情,维护军事机密。
这些东西不但搞得那些军士一
雾
,连三位义兄在刘浩然的详细解释下也只是懂了一
分。但是刘浩然
持把它写在军法首章,他相信,过了不久,许多人就会明白这三款的真正
义。
接下来的三令七十四禁,大家就很清楚了。三令指的是违令不遵、贻误战机、不战而退三
重罪,主官有权
据属下所犯三重罪的轻重,
以训诫、撤职、斩首。七十四禁就涵括很广,行军纪律,驻扎纪律,作战纪律等等,在其中,对于掳掠扰民规定的非常详细,而且
罚得也异常严厉,掘冢烧舍、掠取资财、损坏民产者轻者鞭刑二十,重则绞刑;**妇女者绞,通
、或带妇女
营者鞭三十,除役;
俘、冒功、私藏战利品者者鞭刑不一,杀人冒功者绞;其它如军姿不整、损坏兵甲、打架斗殴、夜禁外
、酗酒闹事等一般过错都有
照轻重不一的相应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