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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大义灭亲(3/4)

派了一名什么律法支援官员,来了解她的情形,并不断作建议。

最重要的是,在正式审议中,她是不用跪著,更可以坐著受审。

那名律法支援官员,替她找到了很多当时过路的人作证。

全个审议中,那名律法支援官员已经将她的情况,一五一十清楚说来。

那名叫主审官的人,只是在问她是否正确,有否补充。

当然,吴兴的情况也是一样,他同样有一名律法支援官员在指控自己,阮夫人心中在呐喊著,这才是公平呀!其实阮夫人心中还有忧虑,因为在她中,这些当官的都不是好人,即使很多前来作证的人都有利自己。

她心里暗想,如果这么多证人指证,还判自己有罪的话,她也无话可说了,只能对北海彻底死心。

到了最后,她发现到,裁决她是否有罪的,并不是这名主审官,而是那五名什么审判员。

“审判员,对于阮夫人的指控,你们的表决是怎样?““回主审官大人,我们五人全同意,吴先生对阮夫人的指控,并不成立。

““那么,本主审官宣判,吴兴指控阮夫人盗窃并不成立,立刻释放。

“ 这时阮夫人已经喜极而泣,他的丈夫儿女更当场跟她拥抱。

北海律法,五名审判员,都要对被控诉人有罪与否作表决,五人中有三人同意,那就代表有罪,由主审官量刑。

如果被控诉人犯的罪,有机会被判死刑的话,则必须有四人同意,才能判死罪。

否则,就算有三人同意,主审官最多只能判监二十年。

审判员有权在主审官的判刑作建议,这就是所谓的律法不外乎人情吧。

对于一些情有可原的犯人,审判员会说他们的观

例如上次金蝶舞会的事,审判员虽然同意舞会犯法,但他们同样说过,这些少年少女不识律法,希望可以从轻发落等等。

在审讯过程中,吴兴终于了解到,这儿并不是他的朋友陈诚主事了,他像斗败的公一样,只想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他害怕他抢那女人的事会被那女人抖来,果然,他恐惧的事发生了。

阮夫人方面的那位律法支援官员说“主审官大人,阮夫人指控吴兴虏劫她回家,并企图暴,要求在审议厅审判。

另外,下官收到阮夫人同一小镇的人举报,有二个女人指控吴兴曾经暴她们,有一个男指控吴兴曾经暴她的女儿,令她女儿羞愧自尽。

下官要求将吴兴查办。

“就这样,一心来控告阮夫人的吴兴,就成了被控告的人,他看到有超过一百人来指证他时,早就心胆俱裂了。

审了几天,最后主审官说“审判员,请问你们对吴兴的指控有决议吗?本主审官提醒你们,由于吴兴的罪名有可能被判死刑。

你们五人中,有四个人认为吴兴犯罪的话,本官有权判他死罪的。

““回主审官,我们五人全同意,吴兴的指控成立。

据北海律法,我们五人建议,主审官应该判吴兴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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