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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帝国动汉献帝新传第十章长(3/3)

那是上下几百条人命,周瑜心中清楚的很,就算他和孙策关系再好,也不敢在这个时候面保他们。

刘协何尝不清楚周瑜这话的言下之意,微微笑:“朕和以往的皇帝不同,不喜一个皇帝位置到老,该让地时候,朕也不打算留念,如今既然定下来了,朕就希望巍儿能够接上来,这次的军贪之事,理意见,巍儿和朕也说了,朕非常不同意,但朕也清楚,他的理方法更稳,毕竟军队和治略府不同,而且朕的最近也不好,说几句话啊,就觉很累,想来想去啊,朕决定这个事情就给他理,他在后面决议,你们多帮他思量下,把事情都准备好,等朕好了,再正式理此事!”

周瑜,示意明白刘协意思,复问:“那北方的事务呢?”

刘协:“都让巍儿去考虑吧,他有决策,自然会让陈群禀报给朕。”

才说了几句话,刘协就觉非常劳累,挥手让周瑜下去,一个人留在御书房内闭目养神。

了二十多年的皇帝,刘协多少有了些疲倦,皇帝的位置虽然好,但的久了,那疲惫和麻木,确实让人很不舒服,想了想历史上那些明帝到了晚年地荒唐和败笔,刘协意识到,自己也该逐步让刘巍尝试接手国家大事了,在刘巍成熟之后,自己保留教皇和亚细亚大帝的职务,再回到,务必将教和汉文化推广到世界各地,为后人留下足够的空间。

和大汉帝国皇帝不同,教皇和亚细亚大帝都是终制,而大汉帝国皇帝却只能到六十岁,在前任教皇和亚细亚大帝逝世后,将由现任大汉帝国皇帝接任,这样的大汉帝国皇帝就是集三帝于一

这个思路也是刘协用来制约后任皇帝过分荒的策略,对于后面的大汉帝国皇帝们而言,了大汉帝国地皇帝也只是人生地一个开始。

大汉帝国的权利分为军、法、宗教三权利,刘协对大汉帝国地规划,希望最终皇帝保留军权和宗教权利,法权中分为立法、执法、司法三权利,皇帝通过景山基社和宗教权利,分掌控立法、司法权利,而执法权力即正常的行政权利彻底剥离给治略府。

国民院完全掌控立法权力,当然这是皇家掌控分票数的国民院,在国民院正式运作之后,刘协希望能够通过大汉帝国大法典,将法律分为典、律、法、约和策五个制程度,典是最法案,律是基本法案,法是和专业法案,约是细则理条例,策为最后等级,没有国民院和皇帝的双重认可前,没有完全的法律效应,但一旦得到双重认可,策就可以成为要求法、约制和定期内修订的由,并且更改后的法和约必须符合策的内容。

大汉帝国的典只有一,要想对典行修改,难度是大的,刘协希望把票数定到九成,只有国民院九成的票数统一,才可以修订大汉帝国大法典,而律、法、约则一路降低,律为七成同意票,法要求六成同意票,约则只要求半数通过即可以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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