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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第七十七章《新汉律》2(2/5)

“是的,父亲!”

“不行!这也太欺负人了!我去跟孙嫂说,去县里告他们!”

“坐下!老实待着你的…”

周父想的却要多一些,他狠狠地瞪了儿。周复见状,又坐下了,坐下归坐下,他脸涨红,大是不服。

县里是外来,没什么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 |县里是外来,没什么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 |县里是外来,没什么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 |县里是外来,没什么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 |县里是外来,没什么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 |县里是外来,没什么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没什么财势。而孙家在西安县是个大姓,土生土长几百年了。这事情上,肯定早打好了。就是想帮忙,周家也帮不上。



“唏溜…”

然而,这事风险很大。孙家的势力不说,包揽诉讼可是犯律的。儿在法学园还有两年就毕业,一年学习,一年实习,毕业后再上一两年书吏什么的,作一个县官(县级决辞曹)那是十拿九稳。一旦要是因为此事被人抓住把柄,那可就全完啦!这关系到儿一辈的前程,周父不能不踌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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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量再三,周父拿定了主意:

想来,孙氏也是打的这个主意。

真要说周家有什么能帮忙的,那就是周复了。

不过,

人动了歪心思。

先是有人说要帮孙氏地,后来,有人脆就说孙氏年轻,怕她守不住,要帮孙大的两个儿守住这份家业什么的…这分明是要谋夺家产。孙氏一个妇人家,在族里本说不上话,娘家又没有什么人。族里的老人一说,孙氏就只剩下哭的份了。

“那孙嫂那儿…”

周父打断了周复的话…也许,应该要儿到临 的同学那里玩上一段时日。

“孙嫂的事,你少言,我和你母亲会想办法的…”

周复为人很息,在县里学堂读书时,总是名列前茅。大前年,周复听了王先生的话,考了法学园,学习大汉律令。两年多下来,旁的不说,帮忙写上一纸诉状,支招打个把官司,那是轻而易举的事。

周复听着来气,两喝完了粥,就要起…这事情,在他还不是手拿把掐。

说起王先生,周复没有二话,他每次回来那是必定要去拜见的。不过,他还有些不甘心:

却不过情面,周父与孙氏约法三章:周复只能帮着写写状主意,不能公开面;孙氏必须严格保密,跟谁也不能说去;周复写的状,孙氏让人另抄一份投到官

“用过饭,就去拜访王先生去吧!王先生待你恩重如山,你可不能忘了…”

孙氏就象个落之人,好不容易抓到救命的稻草如何肯放手。当天晚上,就在周复回来的前后脚,孙氏踩着周复的脚印,就了周家。屋以后,孙氏二话不说“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地…周父的拖延政策,就此宣告破产。

周父也不说话,慢慢地喝完了粥,把碗放下。坐在那里,久久没有说话。

周复学了快三年,有机会一展手,不免跃跃试。

张涵將司法从地方官那里单独分立来,创办法学园,都被时人认为是叛经离。只是,官吏确实不太熟悉律令,常有错误的判决。张涵培养的又是官吏,这才勉说的过去。而讼师(律师)熟悉律令,常常对官员的判决说三四,限制了官员的权力,尤其令官员厌恶。秋时的邓析,中国最早的“律师”就是被视为卑鄙可恶的小人而被杀掉的。

儒家一直以为,在远古圣王的时代,人们尚,互相谦让,是没有诉讼的。后来,人们的德败坏,这才有了诉讼。诉讼不仅对当事人是件不光彩的事,地方官也会觉得不光彩…似乎官员德行不足,致使民风败坏。因此,官员一贯是息讼止讼的。

周家不是西安县本地人,早些年逃荒到了青州,周父尚有几个积 蓄,就在这西安县买了几十亩地,落下脚来。刚来的时候,孙家二老尚在,没少帮忙。周父也很承他们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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