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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1430(2/6)

个月。

天启元年(1621),礼尚书孙慎行上疏,攻击方从哲。大致意思是说,方从哲和郑贵妃有勾结,而且他还曾经赏赐过李可灼,事后,只把李可灼赶回了家,没有掉,罪大恶极,应予严肃理。

很明显,他很激动。

掌权之后,这帮兄弟的第一件事,就是追查红案。

局势越来越有利,天启元年(1621)十月,另一个重量级人回来了。

可是现成的偏不找,找来找去,找了个老——方从哲。

原因很简单,他只当了一个月皇帝。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方从哲都没错,而且此时东林党掌权,方老识时务,也不打算呆了,准备回家养老去了。

长激动之后,都察院左都御史邹元标也激动了,跟着上书过了把瘾,不搞定方从哲,誓不罢休。

这意思是,你老兄即使没有掉皇帝的心思,也有掉皇帝的罪过,即使你退休走人,也躲不过去这事。

照某些史书的传统解释,从此,在东林党人的理下,朝廷了一个公正、无私的阶段,许多贪婪的坏人被赶走,许多善良的好人留下来。

它很大,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对于这一现象,史称“众正盈朝”

“从哲(方从哲)纵无弑之心,却有弑之罪,纵辞弑之名,难免弑之实。”

(长篇)明朝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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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宜急讨此贼,雪不共之仇!”

有人曾对我说,原来,历史很有趣。但我对他说,其实,历史很无趣。

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吏尚书、刑侍郎、大理寺丞等等等等,政权落了东林党的手中。

因为他们有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大案就此结束,东林党大获全胜。

东林党之中,最勇猛的,是杨涟,最聪明的,就是这位仁兄了。而他担任的职务,是内阁首辅。

用四个字来评价,就是胡说八

(长篇)明朝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423]

作为名闻天下的老,他的到来,标志着东林党了全盛时期。

所谓此贼,不是李可灼,而是内阁首辅,他的上司方从哲。

七十多岁的老,都快走人了,为什么就是揪着不放呢?

可孙长用自己的语言,完地解释了词夺理这个词的义:

内忧已除,现在,必须解决外患。

因为他们还没

这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

词夺理还不算,还要赶尽杀绝:

对于这说法,用两个字来评价,就是胡说。

只要打倒了方从哲,借追查案件,就能解决一大批人,将政权牢牢地抓在手中。

原因很简单,他只当了一个月皇帝。

他很可怜,几十年来畏畏缩缩,活着没有待遇,死了没有年号,事实上,他人才刚死,就有一堆人在他尸旁边你死我活,抢儿抢地方,忙得不亦乐乎。

退一万步讲,就算你追究责任后还不过瘾,非要搞几个幕后黑手来,郑贵妃、李选侍这几位重嫌疑犯,名声坏,又歇了菜,要打要杀,基本都没个跑。

这就真是有无聊恶搞了,之前说过,李可灼最初献药,还是方老赶回去的,后来赏钱那是皇帝同意的,所谓红到底是什么玩意,鬼才知,稀里糊涂把人掉,也不好。

之前我曾经说过,东林党不是善男信女,现在,我再说一遍。

他们的目的达到了,不久之后,崔文升被发南京,李可灼被判放,而方从哲,也永远地离开了朝廷。

郑贵妃不重要,李选侍不重要,甚至案件本也不重要。之所以选中方从哲,把整人行到底,真正的原因在于,他是浙党。

这个人就是叶向

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历史没有正恶,只有成败。

追查,是应该的,毕竟皇帝死得蹊跷,即使里面没有什么猫腻,但两位蒙古大夫,一个下了泻药,让他拉了几十次,另一个送仙丹,让他飞了天,无论如何,也应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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