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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明朝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424]
他很可怜,几十年来畏畏缩缩,活着没有待遇,死了没有年号,事实上,他人才刚死,就有一堆人在他尸
旁边你死我活,抢儿
抢地方,忙得不亦乐乎。
照某些史书的传统解释,从此,在东林党人的
理下,朝廷
了一个公正、无私的阶段,许多贪婪的坏人被赶走,许多善良的好人留下来。
作为名闻天下的老
,他的到来,标志着东林党
了全盛时期。
这就真是有
无聊恶搞了,之前说过,李可灼最初献药,还是方老
赶回去的,后来赏钱那是皇帝同意的,所谓红
到底是什么玩意,鬼才知
,稀里糊涂把人
掉,也不好。
这意思是,你老兄即使没有
掉皇帝的心思,也有
掉皇帝的罪过,即使你退休走人,也躲不过去这事。
郑贵妃不重要,李选侍不重要,甚至案件本
也不重要。之所以选中方从哲,把整人
行到底,真正的原因在于,他是浙党。
原因很简单,他只当了一个月皇帝。
之前我曾经说过,东林党不是善男信女,现在,我再说一遍。
它很
大,
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对于这一现象,史称“众正盈朝”
他们的目的达到了,不久之后,崔文升被发
南京,李可灼被判
放,而方从哲,也永远地离开了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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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打倒了方从哲,借追查案件,就能解决一大批人,将政权牢牢地抓在手中。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方从哲都没错,而且此时东林党掌权,方老
识时务,也不打算呆了,准备回家养老去了。
掌权之后,这帮兄弟
的第一件事,就是追查红
案。
天启元年(1621),礼
尚书孙慎行上疏,攻击方从哲。大致意思是说,方从哲和郑贵妃有勾结,而且他还曾经赏赐过李可灼,
事后,只把李可灼赶回了家,没有
掉,罪大恶极,应予严肃
理。
七十多岁的老
,都快走人了,为什么就是揪着不放呢?
“陛下宜急讨此贼,雪不共之仇!”
局势越来越有利,天启元年(1621)十月,另一个重量级人
回来了。
有人曾对我说,原来,历史很有趣。但我对他说,其实,历史很无趣。
这个人就是叶向
。
明
三大案就此结束,东林党大获全胜。
“从哲(方从哲)纵无弑之心,却有弑之罪,纵辞弑之名,难免弑之实。”
很明显,他很激动。
可是现成的偏不找,找来找去,找了个老
——方从哲。
内忧已除,现在,必须解决外患。
个月。
因为他们还没
东林党之中,最勇猛的,是杨涟,最聪明的,就是这位仁兄了。而他担任的职务,是内阁首辅。
退一万步讲,就算你追究责任后还不过瘾,非要搞几个幕后黑手
来,郑贵妃、李选侍这几位重
嫌疑犯,名声坏,又歇了菜,要打要杀,基本都没个跑。
(长篇)明朝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423]
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历史没有正恶,只有成败。
可孙
长用自己的语言,完
地解释了
词夺理这个词的
义:
追查,是应该的,毕竟皇帝死得蹊跷,即使里面没有什么猫腻,但两位蒙古大夫,一个下了泻药,让他拉了几十次,另一个送仙丹,让他飞了天,无论如何,也应该追究责任。
这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
对于这
说法,用两个字来评价,就是胡说。
原因很简单,他只当了一个月皇帝。
用四个字来评价,就是胡说八
。
词夺理还不算,还要赶尽杀绝:
因为他们有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谓此贼,不是李可灼,而是内阁首辅,他的
上司方从哲。
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吏
尚书、刑
侍郎、大理寺丞等等等等,政权落
了东林党的手中。
孙
长激动之后,都察院左都御史邹元标也激动了,跟着上书过了把瘾,不搞定方从哲,誓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