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据笔迹
对(司法学名:文检),与妖书的初期版本相似(注意,是相似)。
之后是走访当地群众,以皦秀才平日的言行,好话自然没有,加上这位兄弟又有前科,还
过号
,于是锦衣卫最后定案:有罪。
案
虽然定了,但事情还没结。因为明朝的司法制度十分严格,
决人犯必须经过司法审讯。即便判了死罪,还得由皇帝亲自
行死刑复
,这才能把人拉
去咔嚓一刀。
所以万历下令,鉴于案情重大,将此案送
三法司会审。
之前提过,三法司,即是明朝的三大司法机关:大理寺、都察院、刑
,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司法
、监察
、最
人民检察院、最
人民法院等若
门。
三法司会审,是明代最
档次的审判,也是最为公平的审判。倒不是三法司这帮人有啥觉悟,只是因为参与
门多,把每个人都搞定,比较难而已。例如当年的严世藩,人缘广,关系
,都察院、大理寺都有人,偏偏刑
的几个领导是徐阶的人,最后还是没躲过去。
相比而言,像皦秀才这
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的人,死前能捞个三司会审,也就不错了,结案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这起案件,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一到三法司,皦秀才就不认账了。虽说之前他曾招供,说自己是仇恨郑国泰,故意写妖书报复,但那是在锦衣卫审讯时的
供。锦衣卫是没有善男信女的,也不搞什么批评教育,政策攻心,除了打就是打,
供是怎么来的,大家心里都有数。现在
了三法司,看见来了文明人,不打了,自然就翻了案。
更麻烦的是,沈一贯和朱赓也不认。
这二位明显是被妖书案整惨了,心有不甘,想借机会给沈鲤
苦
吃。上疏皇帝,说证词空泛,不可轻信,看那意思,非要搞
个一二三才甘心。
所以在审讯前,他们找到了萧大亨,准备
手脚。
萧大亨,时任刑
尚书,是沈一贯的亲信,接到指令后心领神会,在审讯时故意诱供,让皦秀才说
幕后主使。
明朝的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346]
可是皦秀才还真够意思,问来问去就一句话:
“无人主使!”
萧大亨没办法,毕竟是三法司会审,搞得太明显也不好,就给
负责审案的下属,刑
主事王述古写了张条
,还亲自
了他的袖
,字条大意是,把这件事情往郭正域、沈鲤
上推。
没想到王述古接到条
,看后却大声反问领导:
“案情不
自从犯人
里,却要
自袖中吗?!”
萧大亨狼狈不堪,再也不敢掺和这事。
沈鲤这边也没闲着,他知
沈一贯要闹事,早有防备:你有刑
帮忙,我有都察院撑腰。一声令下,都察院的御史们随即开动,四下活动,灭火降温,准备冷
理此事。
其中一位御史实在过于激动,竟然在审案时,众目睽睽之下,对皦秀才大声疾呼:
“别牵连那么多人了,你就认了吧。”
审案审到这个份上,大家都是哭笑不得,要结案,结不了;不结案,又没个
代,皇帝、太
、贵妃、内阁,谁都不能得罪。万一哪天皦秀才吃错了药,再把审案的诸位领导扯
去,那真是哭都没
泪。
三法司的人急得不行,可急也没用,于是有些不地
的人就开始拿案件开涮。
比如有位审案御史,有一天突然神秘地对同事说,他已经确定,此案一定是皦秀才
的。
大家十分兴奋,认定他有内
消息,纷纷追问他是怎么知
的。
御史答:
“昨天晚上我
梦,观音菩萨告诉我,这事就是他
的。”
当即笑
一片。
没办法,就只能慢慢磨,开审休审,休审开审,周而复始,终于有一天,事情解决了。
皦生光也受不了了,天天审问,天天用刑,天天折腾,还不如死了好,所以他招供了:
“是我
的,你们拿我去结案吧。”
这个世界清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