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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四章血战帝国狂澜锋xia(3/3)

枪下的亡魂。

箭楼上的弓箭手从开战到现在,一直在不停地拉弓、拉弓,有些臂力较弱的弓箭手胳膊都了,但他们还是咬着牙,再次拉开手中的长弓,他们能受得到前线的张。

任帅终于看不下去了,他双通红:“霄云,从现在开始由你指挥!”说完,任帅一把拉住哨栏边的绳,翻哨栏,了下去。

李霄云张了张嘴,他下意识的想阻止任帅的冲动,但想了想又什么都没说,现在战事胶着,如果任其展下去,己方的惨重损失是无法避免的!任帅的武技略逊于杜兵,但勇猛胜过杜兵三分,还是试一试吧!幸好地是,自己这方还留了一支五百人地预备队。

主将要善于保护自己这是正确的,但在危急时刻,主将要敢于也是正确地,这是看起来有些矛盾的两选择题,其中的分寸全看个人掌握,掌握得好,这个人会成为名将,掌握得不好,就容易被人看成是鲁莽之辈或者是怯阵之徒。

任帅到了地上,他的亲卫连忙迎了上来,亲卫可是一个将领最贴心的士兵了。跟了任帅这么久,看到那双血红睛,任帅的亲卫们已经明白了自己的主将想要什么,其中一个连忙递上了任帅的熟铜,另一个亲卫则伸手去摘任帅的盔。

主将的盔是有讲究的,盔上不但有弓箭手那样耀的红樱,而且还抹上了一层金粉,在众军中显得异常醒目,当然,这个人也会成为敌人的重‘照顾’对象。只不过擒贼先擒王不那么容易成功,所有的将士们会誓死保护军中带着金盔的主将。

这是姬周国,或者是整个大6上不成文的规则,当然,这里不包括草原落,因为他们的王者喜的是镶嵌着珠宝的帽。只是这个规则后来被一个人打破了,那就是钱不离,不他指挥多少人,不他的地位有多,这可能让人短命的鬼东西他是决不的。

任帅接过自己的熟铜,一把推开试图摘下自己盔的亲卫,转对躲在铁棚下躲避箭雨的预备队大喝:“弟兄们,随我来!”

“将军!”一声厉喝从哨栏上传来,那是李霄云的声音。

任帅愣了愣,低声骂了一句,随手摘下自己的盔,扔到地上,转迈开大步向营门走去。

哨栏上的李霄云不由松了气,他对着自己的亲卫了个手势,示意他们也去应战,在哨栏上他是无比安全的,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

福州军的防线变得有些危险了,刺枪兵本就能克制剑盾,福州军中的剑盾兵只能勉力左遮右挡,保护自己的同伴,但只要一个不小心,上就会被刺一个血不止的窟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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