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193章战略(4/7)

定日本在华的国际通商岸享有商贸权,而中国在日本的国际通商岸享有同等商贸权,彼此有权在对方国家投资,并享有对方国法律权限内的一切权利。

和日本不一样,中国整上是迎外商投资和外国资本涌的,不是英资、资、法资,还是日资、俄资,只要愿意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那就可以在华zì yóu投资。

在《中日停战条约》签署之后,中国在19、20世纪第一次作为战胜国取缔了外国特权,在国内,宋彪为皇帝的声望自然涨。

利用这样的一个有利机会,国会内的帝党派议员乘机调整临时宪法草案中的分条款。在1911年7月1日正式通过了《中华帝国第一宪法》,《第一宪法》的条款是非常有利于皇帝的。不仅正式的在法理上承认了皇帝对军事的最统治权和指挥权,同时继续授予皇帝训政权。

训政权是很厉害的一个东西。有了这个权利,皇帝随时可以解散国会,罢免zhèng fǔ内阁,在战争、动、分裂等特殊局势中,皇帝还有权依据训政权重新组建临时内阁。

除此之外,zhōng yāng内阁zhèng fǔ中的军事和情报机构也归属皇帝直接训政。并且拥有任命zhōng yāng法院最**官的权利。

简而言之,在20世纪前十年的各个君主立宪制帝国中,俄国沙皇拥有的实权是最的,中国皇帝随其次。第三是德皇,而日本天皇实际上并无真正的权利,只是地位无比崇,并且拥有整个国民和军人阶层的集效忠。

和沙皇的差别在于,沙俄杜的国会议员都是沙皇任命的贵族阶层,而宋彪为中华帝国皇帝只拥有不足国会议员总数1/3的直接任命权,即在每个省平均“推选”两位国会议员的基础上,帝国皇帝则有权省再“选任”一名国会议员,在zhōng yāng,帝国皇帝有权决定5名资议员、7名陆军议员、3名海军议员。

只是和德皇相比。中华帝国皇帝的实权肯定还是要更大的多。

《帝国第一宪法》在国会正式投票通过后,宋彪也确定在7月15日正式登基称帝,在此之前,他开始搬迁到紫禁城内居住。

宋彪的计划是在běi 南侧的房山县、大兴县建立新的京都区,作为zhōng yāngzhèng fǔ、军事、情报机关和其他全国社会机构的总驻地,而běi 则是名义上的首都,并不实际承担太多的政治任务。

只是临时也搬不过去,建立新京都是要钱的,而zhōng yāngzhèng fǔ已经欠了一的债务。虽然建设皇的经费可以由宋彪自己支付,但那也需要六七年的时间才能初步建成。

通州肯定不适合zhōng yāngzhèng fǔ和皇长期暂驻,正好这段时间里,京师内已经肃清完毕,宋彪最终决定将zhōng nán hǎi作为皇的长驻地,他和家住在原先的摄政王府,在中海地区办理公务。

因为他决不想迁紫禁城,唐绍仪绞尽脑,将原有的摄政王府的围墙扩建,将紫光阁和时应,继续拆了庆王府扩建,将紫光阁扩建东西两阁,时应扩建为宣政园,原先还未完工的摄政王府也继续建完,改称西,新扩建和新建的紫光阁、宣政园、裕丰园则统称为东

紫光阁扩建之后归属内廷总署的集中办公区,以及较为正式的接待外宾之,宣政园是宋彪日常办公的地方,裕丰园则是邻中海的景观园。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