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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光复事业(3/3)

信倒是早有准备和考虑的同宋彪提议:“总督大人,您觉得能否重新创办一家新公司,分开持有煤铁公司、裕丰行和远东商行旗下一些公司的权,以及其他各项事务的持权,并且经办银行业务,单独开办一些中小规模的矿业。此外,我觉得这家公司还能和新事业有特殊的关联。”

在和光复会不断的接中,宋彪的中华革命会已经和光复会达成一致,共同在中国推“光复革命”但凡是革命之同志同仁都用“新事业”来代称“光复革命”

听了舒方信的这个提议,宋彪忽然有豁然开朗之,当即赞同:“你这个想法还是不错的,这样,我们假设创办一家新华公司,我个人持两成以作后期的再分,三成留给东北新军集持有,三成分下去,最后两成就设立给会社,你们以为如何?”

舒方信赞同:“属下正是这么设想的。”

有人说给军人分很多钱是一件很傻的事情,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更能将一群军人整合成一个整,如果没有特殊的革命思想,只是最简单的“光复革命”思想,固然能在一时凝聚人心,未来终究还是要分化。

袁世凯对北洋军将士如何?

他要称帝之时,又有多少北洋军级将领真心追随?

几乎没有。

一方面是袁世凯在此事上犯错,另一方面也是随着队和人的发展,各人都有了自己的势力群

即便宋彪建立起中华帝国,此时之皇帝岂能和明清之时的皇帝相提并论?

如果给军人分份就会让军人丧失斗志,此话有一定的理,也并无理,因为份不代表成功,而每个人所追求的成功价值并不一样。

宋彪在此事之上的逻辑就是既要给级将领和真正赖以成就到今日的旧,同时也要限制这家公司的份被转让,而形成一个稳固的利益集团。

他的考虑是很长远的,即便很多年后,这家特殊的利益公司也会继续存活在中国的政治和军事中,隐蔽的存活着,稳固着国家的军事稳定,作为一个特殊的平台稳固各位级将领。

即便革命已经成功,大家准备更多的谋取自我的利益和价值时,也不得不继续绑在一起,稳固在这个平台之上,为了既得利益而继续团结在一起。

基于这一,舒方信给宋彪的主意就是尽量分和限制,有收益权而无直接的支权。

在舒方信的建议上,宋彪则另外考虑了一个新的办法,即将东北新军作为一个集注册持有集权,30%的权归属军队,由东北新军秘书负责秘密辖,20%保留在宋彪名下,30%作为限制份分级将领和旧,20%属于另一个集份,即归属新华会。

换而言之,这家公司有30%属于军产,20%属于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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