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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3/7)

你的。我本不应该在阿曼德年轻的时候带走他,几百年来,他所的蠢事和所受的痛苦,即使现在对我仍是一惩罚。你怜悯他,赶他去这个世纪的黎,可我却担心这对他已经太迟了。既然我说这必须发生,你就得相信我,莱斯特。你必须活过这一世,因为那些被剥夺了这机会的同类们,会陷不满的漩涡,直到他们终于在某个地方活了一世,不然他们就会毁灭。”

“那加百列怎么样了?”

“加百列有她的人生;她也几乎有了她的死亡。她有力量在她愿意的时候回到世界上来,或者在人世的边缘飘。”

“那么你确信她总有一天会回来吗?”

“我不知。”他说。“加百列让我捉摸不透。但我很熟悉她这格——她和潘多拉太像了。事实上,不她们会或者不会永生,大分女人都很脆弱。可如果她们大起来,绝对会变得难以揣度。”

我摇了摇。我把睛闭上了一会儿。

我不愿意去想加百列。无论我们在这里说什么都无济于事,加百列已经走了。

可我还是不能接受我也必须走的事实。

这里就像是我的伊甸园。但是我并没再争辩什么。我知他决心已定,我也知他不会迫我。他会让我担心起我的凡人父亲,会让我自己对他说我不得不走。我只剩下几个夜晚了。

“是的,”他温和地回答我“还有一些事情我可以告诉你。”

我又把睛睁开。他耐心地注视着我,目光充满慈的痛楚如此烈,就像我曾经着加百列的时候那样。我到泪就要夺眶而了,却只能咬牙忍住。

“你从阿曼德那里学到了很多,”他说,语调平稳,似乎在帮助我抚平内心无声的挣扎。

“而你自己学到了更多的东西。不过我还能再教你一些别的。”

“是的,请说吧。”我说

“好吧,有一,”他说“虽然你法力大,但是在未来的五十年里,你不能指望你所造就的后辈能够和你或者加百列力量相当。

你的第二个孩力量会不及加百列的一半,以后的孩就更不如了。我给你的血则有所不同。如果你喝下…喝下阿卡沙和恩吉尔的血,你也可以选择不那么…那会有不一样的效果。但是无论怎样,在一个世纪里,一个人只能造就那么多孩。而新生的孙会很虚弱。不过,这也未必是件坏事。早先的同类团伙定下的法则自有它的智慧,那就是要靠时间才能积蓄力量。此外,还是那条古老的真理:你也许能造就人,也许只造了个白痴,谁也搞不清是怎么回事儿。

“该发生的总会发生,但你得小心选择同伴。要选看着顺、听着顺耳的人,最好他们怀藏着重大的秘密,那是你渴望了解的。换句话说,要选择你所的人。否则的话,在一起没多久你就会对他们生厌了。”

“我明白,”我说“上他们再去造就他们。”

“不错,上他们再去造就他们。还要确定在你造就他们之前,他们已经有过一段人生;永远、永远不要造就像阿曼德那么年轻的人。阿曼德是那么年轻,把那样的男孩带走,那是我对同类们犯下的最大的罪行。”

“可是,你并不知邪恶之徒会来,会把他从你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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