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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6/7)

『我记得。』

『再看一遍,我会提供你威力更大的武,你要用它们来帮我杀人。』

『杀人?』

我看了看下面藏放武的地上,除了阔刀和窄刀以外,其馀全都锈蚀了,这些武是父亲的父亲一代代传下来的,为七的我,屠狼那天使用的就是那柄阔刀。

『但要杀谁呢?”我问。

她凑向前来,多可的一张脸啊,满面的天真,有那?一刻她眉微蹙,之后又恢复了。

『我要你什?都别问,只听我命令就是。』她温柔地说:『以后你会明白,虽然你不是听命于人的人。』

『的确,』我向她坦承:『我从不听命于人,就算有,也不会很久。』

『胆好大!』她笑着说。

她优雅地摊开右手掌,然后突然一把握住阔刀。不过觉又像是阔刀自己飞她手里。我注视着镶有珠宝的刀鞘和十字型的青铜柄,刀的背带还在,那是好久以前的那个夏天买的,革上有着镀钢。

那是把大的武,既可拍击打也可用来穿刺,我还记得它好重,重到让我的手臂酸疼,以前的骑土们打仗都是用双手托着它。

但关于那些战争,我又知些什么呢?我不是骑士,只不过曾用这把刀杀死一兽,那是我凡俗生命中唯一的光荣事迹。但我得到了什么呢?是让一个受诅咒的血鬼看上我,让我当他的继承者。

她把刀递给我。

『现在它不重了,我的王。』她说:『你是不朽的,真的不朽。你要我的血,你要像以前那次一样,用这把新的武为我效力。』

我碰到刀的时候剧烈颤抖,就像这把刀负载着过往记忆一样,我又看到狼群,看到站在地冻天寒黑蒙蒙的树林中、磨拳掌的自己。

然后我又看见一年之后在黎的那个我;因为那些狼的缘故,成了永生不朽怪的我。『狼煞星』,那个血鬼这样叫我,他在芸芸众生中选上我。只因我杀了那些天杀的狼,而且骄傲地披着狼招摇过黎市街。

为什么我现在还觉得痛苦?难我宁愿是躺在村庄墓园地底下的一枯骨?我再次望向窗外被雪覆盖的山丘,现在不是旧事重演吗?他们喜的是我在为凡人时过的那些事。我再次问她:『要我杀谁?』

没有回答。

我再次想起珍克斯宝贝那个可怜的小家夥,以及所有死去的血徒众。我曾经想要跟他们打一仗,可是他们都死了,所有接下战书的都死了。我在伊斯坦堡的烈焰中看到血鬼集会所,一位曾反抗她骂她的年长者,被她用火慢慢烧死。

我又哭了。

『是的,我抢走你的观众。』她说:『烧掉了你想一展手的舞台,偷走了原属于你的战争。但你看不来吗?我现在给你的是你从不曾得到过的好东西,我给了你全世界,我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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