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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3/5)

人世。”

“当然,没有人愿意,”路易富于情地说“你回来了,这真像梦一样啊。其实我们对此都模糊地有所知觉,有人传说曾经在纽约见过你,像以往一样英俊潇洒,活力充沛。但除非亲所见,我简直不敢相信。”

我对他善意的话致谢。但我还在想着那面圣纱。我望着那座木制的基督圣像,然后低下来看着莱斯特熟睡的影。

然后玛瑞斯也来了,他浑颤抖“你没有被烧死,毫发无伤,”他低声说“我的儿。”

他肩膀上披着那件肮脏破旧的灰披风,但当时我并没有注意到。他上拥抱了我,我的女孩和男孩只好退后几步。不过也没有走远。我想当他们看到我也拥抱并亲吻了玛瑞斯的面颊和嘴的时候就放心了,多年以前,我们也是这样拥吻的啊。他真好,充满了温情脉脉的意。

“如果你决意要试,我会保护这两个人类的安全,”他说,他已经知了我的全想法,他知我一定要这样“但我要怎样才能阻止你呢?”他问。

我只是摇促或期待都不能阻止我。我把本吉和瑟贝尔给了他。

我走到莱斯特前,站在他的右边,很快跪了下去,惊讶于大理石地板的冰冷,我想自己是忘记了新奥尔良有多么,这里的寒是多么冷。

我用双手扶着地板,凝视着她。他很平静,蓝睛还是那么清澈,和失去那只睛之前一样。他仿佛是在直视着我,我们久久对视。他的意识空旷,如同死去的虫蛹。

他的发凌,上面全都是灰尘。他那冷酷可恨的母亲甚至都不帮他梳理一下,这真让我忿怒,但是她突然冷冰冰地嘶声说起话来了:

“他不会让任何人碰他的,阿曼德。”她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在空旷的礼拜堂里久久回响“你自己试试看就知了。”

我仰望着她。她随意地背靠墙,以手抱膝,穿着平时那件厚厚的破卡其布衣服,瘦,沾染着野外尘土的英国式旅行外衣已经成为她的某标志。她那和他一般光亮的金发被梳成辫,披在后。

她突然愤怒地站起向我走来,平底靴在地板上发尖锐无礼的声响。

“你怎么知他看见的东西就是神明?”她问“你怎么会觉得这个比我们级的存在同我们玩的恶作剧对于我们来说像是一跃,借此我们就可以像野兽一样从人间的低跃到最峰?”她站在离他一米开外的地方,双手抱在前“他诱惑了某些东西,就连最的存在也无法抗拒他。这有什么意义吗?告诉我,你必须真的知才行。”

“不是这样的,”我温和地说“我只希望你别来我。”

“啊,是吗,好吧,让我来告诉你这其中的意义吧。一个名叫朵拉的年轻女人,所谓的灵魂领袖,对人们鼓善的意义,其实只有弱者才需要这东西,就是她开始了这一切!就是这样——她传教,宣扬慈善,用新调唱歌曲,这样人们就会听她唱,她被这血的神明的这张血的脸给毁了。”

冲上了我的睛。我真恨她看得那么清楚,但我无法回答她,也无法让她闭嘴。我站起来。

“还是回到人们聚集的教堂吧,”她轻蔑地说“他们有很多人呢,回到那古老,可笑而彻底无用的理论中去吧,你好像已经忘记了它们。”

“我都知,”我温和地说“你真让我难过。我对你了什么坏事?我只是跪倒在他边而已。”

“啊,但是你还想要更多事情,而且你的泪冒犯了我。”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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