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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远。然则,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禁令明确指定了非议秦政的
所指:以古非今。从尊崇革新维护革新的意义上说,它充满了不惜以
大权力维护新政成果的
定
,最大限度地张扬了战国时代“法后王”的变革
神。但是,禁止议论政治本
,却也开启了思想专制的先河。从史料角度说,尚未发现帝国时期真正因“以古非今”言论而被灭族的记载。这一事实间接地证明:这一法令的威慑意义大于实际执行的
度。
其三,焚烧史书及民间所藏诗、书,期限为三十天。这一政令的当时
义很清楚:
除攻讦秦政的
基依据。李斯的庙堂对策及其政令,也都同时明确了豁免方面:医药卜筮
树之书不在此列,官府藏书不在此列,法令典籍不在此列,秦国史书不在此列,各
政令典籍与理财资料(图书计籍)等不在此列。后来的史料证实,这
政令在实施中远远没有政令本
那般彻底。真正的天下典籍,除了藏于洛
周室的先秦史书损毁最大,可说是基本不存外,其余百家典籍并未损毁多少。主要原因在两
:一则是官府收藏的诸
百家典籍仍在,二则是散布天下的民间藏书不可能被全
收缴。东汉王充的《论衡·书解篇》云:“秦虽无
,不燔诸
,诸
尺书文篇,
在可观。”《通志·卷七十一》云:“(先秦典籍之丧失)非秦人亡之也,学者自亡之耳!”刘大魁之《海峰文钞·焚书辨》云:“六经之亡,非秦亡也。(秦防儒者)
古非今,于是禁天下私藏诗书百家语,博士之所藏俱在,未尝烧也。”李斯奏对中分明说民间百家语在焚烧之列,何有王充等“不燔诸
”之说?只能说明,这
政令在实际执行中是有着很大的弹
的。毕竟,这
政令的本质目标是与复辟暗
相呼应的“
古非今”的政治思
,而不是藏书本
。
其四,禁私学。
秋战国学术繁荣以至鼎盛,私学之兴起居功至伟。帝国政令禁止私学,对中国文明的杀伤力远远大于“焚书”与“禁议事”两项。因为,这是从
本上遏制了文明源
的多样
与丰富
。私学被禁,名士大家的私学弟
若不散去,便得秘密藏匿于
山大泽,或得改换名目以继续传授学问。后世史家发掘这一方面的史料极少,只有一条记载,这便是《汉书·楚元王传》的记载:“楚元王
,字游…好书,多才艺。少时尝与鲁人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荀
门人也。及秦焚书,各别去。”
其五,立官学。所谓“以吏为师,以法为教”
基在确立官学。立官学,是禁私学的必然补充。但从实际情形看,秦帝国之初正当战国私学传统极其
大之时,官学在事实上也只能是国家设立的博士学
而已,各郡县尚没有兴办官学之记载。
帝国政令的目标很清楚,就是要通过官学来保持国家政令的统一,来凝聚
社会思
。值得注意的是,同时期的西方罗
帝国也是以法令为教,以律师为传授教习。两大尚未相通的文明
系,在同一时期采取了本质同一的治理方式,蕴
着何等必须探究的东西,实在值得
思。
列位看官留意,公元前213年
,始皇帝嬴政禁止并焚烧民间私藏政治典籍,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极其
远的“焚书”事件。与其后的“坑儒”事件一起,嬴政皇帝乃至整个秦帝国,因此而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
上。两千余载厚诬之下,已经无以使后人认知全貌了。人们因此而将嬴政皇帝看作暴君,而将秦帝国视作暴秦。甚或不屑于
任何历史真相的追究了。作为一起有着
刻历史背景,且发自必然的政治事件“焚书”事件在政治上的积极意义,已经被后世儒家夹杂着仇恨心理的单向价值评判所淹没了。这
居于统治地位的单向评判,大大掩盖了“焚书”事件的反复辟的政治本质。在岁月
逝的长河中,一场反倒退反复辟的政治战役,被褊狭地演绎成了一场恶意毁灭文化的暴行。这
评判,折
着我们民族时常痉挛
发作的对重大历史事件的刻意失察,折
着我们常常因这
刻意失察而导致的
悲剧。至少,人们已经忘记了“焚书”事件是帝国新政面对
大的复辟势力被迫
的反击,是新文明为彻底摆脱旧时代而付
的必然代价——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