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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黄犬之叹(3/4)

至此,胡亥对李斯谋反一事再无任何疑心,于是命赵为李斯量刑。

“李斯位居三公,不思报国尽忠,而起不臣之心。人臣之罪,莫过于此,非重惩不足以安天下,镇万民。判曰:李斯五刑,诛三族。”

五刑,《汉书·刑法志》,内容为“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即便是在严酷的秦法之中,五刑也称得上是最残忍的一刑罚。

胡亥接奏,喟然叹“李斯侍奉先帝数十年,于我秦立有大功,此天下共睹,不容忘却。如无李斯,朕也不能有今日人主之尊。知恩不报,非人也。量刑如此之重,朕心实不忍。”

面白如纸,满心惶恐,听胡亥这意思,莫非他要宽恕李斯,饶李斯不死?果真如此,那可就全完了。胡亥一句话,就可以让他在审判李斯时所使的伎俩,全变成了白费心机。李斯已经明白过来,都是赵在设计陷害他,一旦李斯死里逃生,全力反扑,他赵又将如何抵挡?

刮肚,酝酿着自己的说辞,准备劝谏胡亥维持原判,胡亥却已接着说“改五刑为腰斩,其余如君所奏。”

大喜,恨不能抱住胡亥,声嗔“你早说嘛,害得人家的小心肝噗噗地。”

总之,无论是五刑还是腰斩,李斯终究还是一死,而且同样死得毫无面可言。或许,在胡亥中,将五刑改成腰斩,虽然是换汤不换药,却已经是他仁慈的最大限度了。

第三节最后的时刻

李斯行刑的日到了,时为秦二世三年十月,即公元前208年十月。

(注:关于李斯死亡的月份,《史记·李斯列传》云:“二世二年七月,(李)斯五刑,论腰斩咸市。”然而,李斯之死,当在李由之后无疑。考《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李由之死,在二世二年八月。又《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世三年)冬,赵为丞相,竟案李斯杀之。”可知李斯定刑或在七月,而实际执行则在初冬。)

监刑官来提李斯,问“丞相临去,可有什么遗言?”

李斯自知死期已到,叹“事已至此,夫复何言?”

监刑官“人死如灯灭。灯灭而光消,虽言而不能也。丞相治国三十余年,今日将死,得无一言以遗君国乎?”

李斯仰天长叹:“嗟乎,悲夫!不之君,何可为计哉!昔者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吴王夫差杀伍胥。此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于死,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而二世之无过于桀、纣、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岂不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杀忠臣而贵贱人,作为阿房之,赋敛天下。吾非不谏也,而不吾听也。凡古圣王,饮有节,车有数,室有度,令造事,加费而无益于民利者禁,故能长久治安。今行逆于昆弟,不顾其咎;侵杀忠臣,不思其殃;大为室,厚赋天下,不其费:三者已行,天下不听。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赵为佐,吾必见寇至咸,麋鹿游于朝也。”

李斯这段遗言,既是逆耳的忠言,也是清醒的预言。监刑官命人记下,然后一行车骑,护送李斯抵达刑场。

李斯步下车,几个月来,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光,瞳孔不由一阵急剧地收缩,眩得险些跌倒。李斯的家人和亲属,早已在刑场等候着他,包括他的父族、母族、妻族在内,近千人黑压压的跪成一片。

城内万人空巷,将刑场围得不通。人群压抑着,沉默着,他们前来告别李斯,同时告别的,是一个行将逝去的伟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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