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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密林偶遇野人(2/3)

“逮住的野人太少,又那么金贵,也许会枉开一面不杀他呢?”

“不开枪怎么能逮住他呢?我打死一个野人难还犯法不成?”

“沒那么悲观吧?我信我们大伙儿定能成功,加油呵,战友们!”

目光和人的目光比较接近,嘴和鼻也都长得好看,大很长很,胳膊也很长很,而且大,魄健硕,,,穿灰白衣衫,左边衣块斜搭在右边腋下位,腰束有带,活脱脱一副狼人装束。

“不知!那我们要是不开枪,万一野人杀死我们,他还负法律责任吗?”

“你还别不信,一旦我们发现并逮住野人,不但立功受奖,那全世界的人都会知晓是我们发现的,过去天文学家发现行星恒星,还以他的名命名呢,那要是我们发现了,还不得以我们命名呀?”

“兄弟,你可能有所不知,这蜀龙山区传有野人传了几千年了,上至秋战国屈原屈大夫《离》诗中有,下至解放以后国家派人三番五次搜山寻野人都未果,今儿要是被我等逮住了,那贡献得多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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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们立刻藏树后,有的慌之中还匍匐于地,双双盯野人的那个前方。

“别废话啦!快!我们赶快跟过去撵上他,要不然跑得没影啦!”队长陆剑锋一声令下,大伙儿提着枪,放开脚步大跨度向前奔去。

“我靠,野人还受法律保护,那也太没理啦!”

“嗨,你小可真是不知天地厚!我们要是逮住了野人,不但立功受奖,极有可能还扬名立万,光宗耀祖呢!”

“呵呵,你小想得够远的!连冠名权都想到了!只怕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野人逮不倒,竹篮打一场空!”

“怎么不犯法?打死一个野人就是犯法!你就是杀人凶手,就要一命抵一命!”

“我告诉你,野人再野他也是人,也该受法律保护!知吗?”

得你呢,光想好事!”

“加油!一齐加油!逮野人去呀!”

“不过什么呀?”

那野人凝神静气,仿佛在倾听四周的动静,然后又府下,伏在地上将耳朵贴地听了听后,突然站立起往后一甩,慌慌张张地加快脚步,直接奔山岗下面的树林里狂跑而去。

陆剑锋通过望远镜这才大致看到了他的面貌跟材,硕大的颅,上好像还挽有发髻,国字型的脸庞,两鬓的发茬窜到脸盘上,仿佛关公的髯,赭红的脸,颧骨很,脸的侧面上还显示有绒,红颜的,但是很浅,耳朵竖起,两向外凸起并瞪得很圆,睛略为泛红,但没有像动那样的反光。

“糟了!可能是我们的

千钧一发的时刻,队长陆剑锋急忙制止:“开什么枪?你不想命活啦?”

也许是那家伙觉到什么,停了下来,伸直了腰,向队员们奔来的方向望了望。

“这么说来,法不上野人啦?!” 有人故意捣地说。

“对!对!快奔过去,抓住野人可就大发啦!”队员们兴奋不已。

“那是当然!他必须负法律责任,该枪毙的还得枪毙!不过,”

膛。

“怎么就大发了啦?野人又不是野味,又不能拿来吃,看把你兴的忘乎所以了!”

“不就是逮个野人嘛,至于有你说的那么神乎其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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