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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人负担2(3/5)

地方,希望能找到关于奥威尔的一些目击者的叙述,他发现了淡棉警队所取得的许多成功(提到奥威尔的地方是,他当时属于“猎象”队,踢足球时手矫健,不太顾忌缅甸人队)。当时,缅甸的女人通常希望与英国警官成婚。一位有着一半缅甸人血统的妇女梅·赫赛跟随寻找工作的丈夫在遇见过奥威尔。他们见到“一位、骨瘦如柴的年轻人,穿卡其布和衬衫,手里拿着一警盔”奥威尔作为本警局的第二把手,他有权力给了赫赛一份充当侦探的工作。这位新招来的侦探担忧这份工作不稳定,奥威尔再一次伸援助之手,帮助他调内河警局,这些都表现了奥威尔的令人意外的同情心。

最后,1926年圣诞节前不久,奥威尔又被调至位于淡棉西的卡沙,这里风景优,植被茂盛,为奥威尔的《在缅甸的日里》一书提供了故事背景。克雅克泰达被认为是“典型的上社会的缅甸人”居住的城市,该市从可·波罗时代起至1910年,其间风貌依旧,毫无改变。1910年后,这里才是一条铁路的终站,地区行政机构总的所在地,才有了法、医院、学校和监狱。城外,伊洛瓦底江“奔腾而过,河泛黄,在光的照耀下发散钻石般的亮光;河对岸是连绵不绝的田野,一直通到黛的群山”在这儿居住的欧洲人不多:《在缅甸的日里》中的弗洛里只有6位白人同胞,他们中间有豪饮者、俱乐里游手好闲者和帝国的趋炎附势者,奥威尔在小说中描写他们自然是符合逻辑的手段。但是,我们不应该忽略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对奥威尔在卡沙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只知他患了一次登革,一由蚊传播病毒的、使人质虚弱的疾病。奥威尔拿着医疗证明,要求暂离岗位休息(到今年11月,他在警界服务就满5年了,不在什么情况下他都有权请假了),帝国印度事务和警察文明用语批准他6个月的假,假期从1927年7月1日起,其时,奥威尔刚好到24岁。

当绝大多数德华时代诞生的一代文学新人正要开始专业文学创作生涯前、正在享受着毫无建树的大学生活(康诺利无所事事,沃和鲍威尔正在上三年级)时,奥威尔正从文明世界边缘——有时还在边缘以外——的5年惩罚的艰苦工作中冒了来。倘若询问20岁的奥威尔“喜什么,就像询问沃和鲍威尔是否想当作家一样,肯定一无所获,徒劳而已。谁也不知自己要什么。让我们来一个明显的比较吧——这两个人彼此欣赏对方的著作,在后来的生活中也见过面——伊夫林·沃当时是一名大学本科生,他和其他6位目光锐的同时代人关注着那些不称职的教师和城里的年轻人,他们每个人都有丰富的社常识和知识分的机智,能从他们所目睹的事情中领悟一些东西。而观察奥威尔的人只是他的少数同事,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对奥威尔兴趣,因为在他的格中或者行为举止中没有让人兴趣的地方。例如,乔治·斯图尔特似乎知奥威尔在缅甸期间的事情,可能是奥威尔在淡棉期间的事情,他回忆说及奥威尔是一个格温和的年轻人,衷于工作、喜聚会,喜。斯图尔特所说的话大分是对的,特别是关于奥威尔的语言天资和更是准确无误,正像人们回忆起奥威尔的凌一样准确:显而易见,斯图尔特夫人的使命是保补奥威尔的衣服,到都留下了奥威尔是如何度过闲暇时光以及他脑里在想些什么的暗示。作为一名在缅甸服务的警官,奥威尔对缅甸文化产生了厚的兴趣——与他的外婆不同,外婆在缅甸住了40年,当然可以毫不费力地学会缅甸语。《在缅甸的日里》一书中,弗洛里陪伴伊丽莎白·拉肯斯恩去参加缅甸人的娱乐活动,奥威尔作了使人心醉神迷的描绘,显然,这场景的描述是作者亲自观察的结果。奥威尔的这兴趣还扩大到缅甸民间传说和风俗习惯:40年代初,奥威尔在与一位朋友谈到把自己的名字合法地改为“乔治·奥威尔”的可能时,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如果成功的话,他还会起另外一个名字,因为照缅甸人的风俗,一个人必须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平常用的名字,另一个名字只能让牧师一人知。奥威尔对缅甸的电影也非常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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