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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哥lun布(3/3)

,然后就我逃课替他带团,说我也不小了,说穷人的孩应该早当家,给我一个挣酒钱的绝好机会。哥哥还会把他那个随听大小的呼机给我,说联系方便。九十年代初,呼机绝对是个新鲜东西,我挎在腰里,盒枪似的,又怕别人看见更怕别人看不见,别别扭扭的,可神气了。

哥哥们有过辉煌的时期。那是在八十年代中后期,那时候仿佛只有搞旅游的才见得着洋钱,能去酒店站前台的小仿佛围亚州小大选的佳丽,只要再推开一扇门,一条钻石铺的路就在前。哥哥们倒卖外汇、电指标“踩刹车”吃回扣,拉条,除了杀人越货之外,无恶不。我那时候跟着他们过过一段挥金如土的日,在饭店听歌星唱歌,吃两千元一桌的馆。后来群众觉醒过来,都开始想办法挣钱,哥哥们的优越就象被扎了个小的气球,很快瘪了下来。

雨还在下,我又喝了一酒,把瓶了。我一伸手,把空瓶放到雨里,看有几丝雨飘。我旁那个并不存在的长发姑娘不解地看了我一

“看你有几滴泪是为我落的。”我解释。

雨不断,轻细缠绵。

我刚刚在解剖室里最后复习了一下尸,过了一遍最主要的结构,脚下的地板上人油腻,满屋的防腐剂气味让我恶心。我知在这苦雨不断的天气里,鬼与鬼习惯在这样的环境里。白先生说解剖室走廊两边的标本柜里盛放的各官属于不同历史时期的各名人,名伶、贾、大盗、佞臣。抗日战争中的某一天,著名的北京人盖骨听说也是从这里神秘地消失。那些官浸泡在福尔里,面无表情,透过玻璃瓶,显得苍白而且苍老,似乎全然不记得它们的来生今世。人吗,一样的开始与结束。赛珍珠的卵巢、杨小楼的肺叶、张学良的牙齿,和别人的又有什么不同?

我需要暂时离开这里。我的想让我去见一个人。

我在家里的地位举足重轻。我从小过着幸福的日,有哥哥替我打架,给我零钱,替我洗衣服,告诉我那个女孩值得一追。虽然我好吃懒,不能谈笑生死,但是我生下来就皱眉、半岁会说话、一岁跟老大爷学骂街、两岁跟电台学说书“陆文龙骑一匹蓝”哥哥认为我集中了家中的智慧。大学毕业后找了个工作,上班要坐一个半小时的公共汽车,因为不能忍受公共汽车的拥挤和售票员的凌辱,骑自行车又险些了车祸,一气之下在四年前去国寻找真理。曾经得过北京市少年铅球冠军的在外国人里是东方女,异域的情象路边的野草一样生生不息。但是,相信我的智慧,每在发展一段关系之前,总要让我把关,运用我的智慧,掂掂洋兄弟们的斤两。

这些人大多傻而可。五百年前哥布傻呵呵地把洲认成印度,还竟然把当地的土人骗得兴采烈。那时候的土人是多么土呀!郑和公公要是到了那里,会有一什么样的觉呢?是不是仿佛开一辆三十吨的坦克穿过时空通,面对王剪的六十万秦兵?

“他不一样。”每回都会这么说,尽每回不一样的地方都不一样“人很聪明,会打桥牌,会现代诗,是个才。”

“去见他有什么借?”我问。

“我托他给你带了东西,一件斯坦福大学的短袖衫,一本PhilipRoth的小说。你去饭店找他,也给他带东西。”在电话那说。

“什么小说?”我对小说比对那个不知名的国土鳖兴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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