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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详红楼梦1(3/7)

七十七回,"灯姑娘"也就是多姑娘。"灯姑娘"这名字的由来,大概是"金瓶梅"所谓"灯人儿",貌的人,像灯笼上画的。比较费解,不如"多姑娘"用她夫家的姓,容易记忆,而又俏

写第六十四回甲乙的时候,显然第四十四回还不存在。第四十三、四十四回写凤生日那天,宝玉私自城祭金钏儿,凤酒后泼醋,误打平儿,宝玉得有机会安平儿,这两回结构严密,是个不可分的整,原来是后添的。加上了这两回之后,才改第六十四回,给丧妻的鲍二上第二十一回的多姑娘,在这里是寡妇了,多浑虫已死。但是第七十七回多浑虫还在世,不过他妻还用旧名灯姑娘。

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说:"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那是第五十八回的事,在清明前,贾敬死了才回来奔丧,死的时候天气炎,当是初夏。贾琏服中偷娶尤二,两个月后贾珍住在铁槛寺,当然是为了佛事,百日未满(第六十五回),显然贾敬死后不到一个月就"偷娶",还是初夏。婚后半年有,误打胎后吞金自尽(第六十九回)。七日后下葬,正"年近岁"。下年天起桃社(第七十回),八月二日贾母生日(第七十一回),第七十五、七十六回过中秋节,第七十七回在中秋后不久,皇陵祭吊是去年天,"前年"多算了一年,是早本时间过得快些。可见第七十七回写得很早。因此灯姑娘是原名。

第二十一回回末如下:

且听下回分解。收后淡雅之至。

正是:

淑女从来多抱怨妻自古便酸(二语包尽古今万万世裙钗)

诗联是后加的,显然此回在诗联期──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原有的回末语下,有句批语误正文:"收后淡雅之至。"这条批一定很老,由朱批改为双行小字批注,传抄多次后又被误作正文。此回大概也是很早就有了的,一七五五年改写的时候将灯姑娘改名多姑娘。此后添写第四十三、四十四回泼醋,借用鲍二家的名字,当是为了三回后泼醋余波一句谐音妙语:第四十七回又一提鲍二家的,贾母误作赵二家的,鸳鸯纠正她,她说:"我那里记得抱着背着的?"

泼醋回提前用了鲍二家的,因此需要改第六十四回的鲍二夫妇,因为鲍二家的已死。于是结果了多浑虫,将他老婆给鲍二补漏,就用她的新名字多姑娘。这是第六十四回丙。第六十四回乙回末如下:

下回便见。正是:

只为同枝贪致教连理起

"下回便见"是例有的语,下面的一对诗句是诗联期后加的,因此第六十四回乙是一七五五年定稿。改丙至早也在一七五五年后,距写第七十七回的时候很远,所以忘了多浑虫夫妇又还在探晴雯一场现。

前面说过,泼醋回用第六十四回的鲍二家的,就为了三回后贾母的一句俏话:"我那里记得抱着背着的?"(第四十七回)第四十七回──至少回内这一段──显然是与泼醋二回同时写的。第四十七回改写过,因为回目与内容不符:"冷郎君惧祸走他乡",但是回内柳湘莲与宝玉在赖家谈话,湘莲告诉他"前我还要门去走走,外俇个三年五载再回来。"临别宝玉叮嘱:

"…只是你要远行,必须先告诉我一声,千万别悄悄的走了。"说着便滴下泪来。柳湘莲:"自然要辞的,你只别和人说就是了。"

从赖家来,才打了薛蟠,可见不是惧祸逃走,是本来要走的,至多提前动。回末:

薛蟠在炕上痛骂柳湘莲,又命小厮们去拆他的房,打死他,和他打官司。薛姨妈禁住小厮们,只说柳湘莲一时酒后放肆,如今酒醒,后悔不及,害怕逃走了。薛蟠见如此说了,气方渐平。

惧祸逃走的话,是薛姨妈编造来哄薛蟠的。"惧祸走他乡"显然是改写前的回目。为什么要改为原定计画旅行,理由很明显。惧祸逃走,后又巧遇薛蟠,打退路劫盗匪,救了薛蟠,迹近赎罪,否则回不了家,成了为自己打算。

庚本第四十八回回前附叶上总批:

题曰"柳湘莲走他乡",必谓写湘莲如何走,今却不写,反细写阿呆兄之游艺。了心却(了却心愿?)湘莲之分(份)内。走者而不细写其走,反写阿呆,不应走而写其走。文牵岐路,令人不识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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