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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倒数第二十二天:重返大学校(3/4)

忆当年令正扣篮板的英姿——无论中与不中,他都是她心中的英雄。

真的很有趣吧?因为无颜的笑容这样灿烂甜。令正忍不住技起来,欣欣然:“真的很有趣吗?来,我现在就表演给你看,你睁大睛替我数,看看到底投中多少?”

“好啊,我们这就去买篮球。我老是用听的,还从没看见过你打篮球呢。”无颜雀跃。一切的遗憾都将重新填补,所有的往事都会梦境成真。虽然她一共只有二十五天,但是她不会介意大限来临时的烟消云散的,因为,她这二十五天,过得如此充实妙。

令正为无颜的兴致所染,兴致地说:“我自己去买篮球就好,你不是想回宿舍看看吗?反正我又不去,不如我们兵分两路,我去买篮球,你自己上楼去,等下我们在篮球架下会面。”

无颜说:“那就这样。”走楼去,却又在梯站住,回过来朝他摆摆手,才再次转上楼。

大学校园里女生宿舍的理向来是了名的严格,用学生们的话来形容,那就是“一只蚊飞过也要验明正,是母的才可以放去,是公的则格杀勿论”——至于公蚊不咬人、母蚊才是手,则不在校工的理范畴内了。

令正目送无颜走楼去,忽觉此情此景极是熟悉,以前他和瑞秋约会,便常常在这里等她下楼,又或是约会完了送她回宿舍,也总是在这里分手。如今旧地重游,是人非,不禁十分慨。

这便是昔日的校园,这便是他与无颜、瑞秋共同生活过的地方,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曾经留下过他们的足迹,都有着无数相关的回忆。四年——十九岁到二十三岁——几乎是人生岁月中最青、最好的时光,就在这象牙塔中虚度了。

是虚度,对吗?无颜一场暗恋,走过了和她的视野一样灰暗无颜的青年华;而他和瑞秋,也在岁月的长河里证明了那曾经以为圆满的恋原来只是误会。那么,记忆的价值又何在呢?

他在这一刻这一地到茫然。如果当初他上瑞秋是错,那么谁又能预知今天对无颜的是正确的?如果人们可以直接看到结果才懂得取舍,那么追求或选择又有什么意义?

错了瑞秋,但是,这是在他知无颜对自己烈的情、是发现自己也上了无颜之后才得的结论。倘若一开始就没有瑞秋,一开始他的就是无颜,那么中间的曲折震撼、牺牲与得到也就都不存在了,那样,又怎么知他选择无颜才是对?

与不,是在得到与付之后得到的结论,是在放弃与选择之间的决定,然而,不到最后,谁都不能知这结论是否就是真理,这选择是否正确。而与不,终究,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是真的过瑞秋的。站在这校园里、这场上、这林荫下,他知,他是过瑞秋的,他和瑞秋的故事,曾经真实地发生,那些记忆与情节,历历在目,恍然如新,不容他否认。怎能尽忘那些甜的往事呢?他的初吻、他的初恋、他的初夜,统统属于瑞秋——人生每一个新的开始,都属于瑞秋。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几乎是为了瑞秋而活的,以瑞秋的快乐为快乐,以瑞秋的目标为目标。他怎能忘记瑞秋?

最初,他是因为无颜的盲目而选择瑞秋的善良;如今,他也同样是因为无颜的痴情而放弃了瑞秋的明。也许,瑞秋才是最无辜的牺牲品,不是无颜成全了他与瑞秋,相反,倒是瑞秋成全了他与无颜。

而在瑞秋与无颜之间,他是惟一的罪人。

因为不论他选择哪一个,都注定会辜负另一个;而他选择了又放弃,后悔了再重选择,尔反尔,拿得起、放不下,他,误了他们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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