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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3/6)

哀的七哥能说什么呢?我说,一路上山长,多多保重吧。惜别之日秋风乍起,有无数枯黄的树叶自空中飞临冷别院低矮的屋,飒飒有声,园中闲置多年的秋千架也兀自撞击着墙和树,秋意肃杀,别意凄凉,我突然意识到洛里的众多兄弟也像那些树叶纷纷坠落离去,如今就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一个人留在茫茫里,剩下的将是更的孤寂和更的恐惧。我送给七哥一支珍藏多年的竹笛,作为临别赠,我说,旅途之上,寒灯之下,以笛声排遣心烦闷。我看见他收下竹笛,放在床榻上,我不知七哥是否会像我一样惜那支竹笛,但不如何,我已经了我想的事,让我的竹笛陪七哥走上贬逐之路。除此之外,我还能什么?

那支竹笛是多年前诗人王给我的赠,当我把它从箱中取转赠庐陵王时,我的廷生活中的最好的一分也将变成虚无的回忆了。我不想掩饰我与王的一段刻骨铭心的友情,人们总是在猜测两个形影不离的男的关系,猜测他们在床帏之后会什么样的古怪勾当,但是我可以向列祖列宗发誓,当我和王从前抵足而眠时,我们只是谈天说地背诵诗文,或者听风听雨,别的什么也没,我们不会古怪的后鸳鸯之事,因为我不是谙此的六哥李贤,而王更不是那个下贱的才赵生。王少年时代诗名远扬,我喜他诗作里那清奇悠远的境界和天然不羁的词句,我第一次读到王的诗就击节称叹。当时的东学者们对我说,既然相王如此酷,何不让他陪相王读书?我说,这个人肯定心气盛,只怕请不来他。东学者们说,小小王,怎敢违抗皇命?何况王的父兄都在朝廷任官,如此好事于他们该是求之不得。是王的哥哥吏侍郎王把他领到中来的,初见王,我惊异于一诗人合一的奇迹,他的清峻之相和淡然超的神情使我顿生敬慕之心。王说,我这位兄弟情狂妄不羁,常有自命不凡的言语,如今侍奉相王读书作诗,凡有冒犯之,相王尽严厉责罚。

我听见王在旁边郎声一笑,既是陪读陪,没有功爵蝇利之争,我怎么会冒犯相王大人呢?

王斥责王,堂堂皇地相王府中,不到你来卖。我注视着王氏兄弟,一个古板世故,一个轻松灵动,我喜的当然是诗人王。王客居中时斗游戏风靡于王公贵族之中,与我一样,王也非常着迷于这游戏,唯一不同的是我的迷恋是中的寂寞无聊,王却恰恰喜的胜负之果,他告诉我看斗与看人斗有相仿的觉,一样地以饮血落败告终,一样地惨烈而壮观。那时候我养了八只雄,有的是王心挑选来的,王当时曾为八只雄各赋七律或五绝,可惜是即兴成没作记载,他最得意的是一只叫虎的雄,我也渐渐屋及乌地视它为第一禽。

七哥周玉哲拥有的雄足有三十只之多,他的府邸也因此被母后斥之为府,七哥无可非议地成为中的斗王,但是他的所有雄最后都被我的虎斗败了。

这该归功于王,是王亲自喂养虎的,他有一秘不外传的饲料,每天早晨将谷在烈酒里拌过后喂,请想像一只饮酒的在撕斗中是如何疯狂善战,这当然是王后来告诉我的。我记得七哥摔死他的最后一只拂袖而去的愠羞之态,七哥是个计较胜负的人,他恨死了王,我为此有不安,但王看着七哥悻悻远去的背影,看着地上五脏涂地的那只败,突然狂笑起来,他把虎抱在前肆无忌惮地笑,其奔放无邪的快乐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就是那天早晨,在遍地的东草地上,王之兴未散,他对我说,相王,我有文章在之间,不吐不快。我说,必是文佳构,那就让人备纸墨吧。

那就是王中写成的《讨周王之檄文》,后人称之为《斗赋》的旷世奇篇。我尤其珍其中以喻世的那些妙句:

两雄不堪并立,一啄何敢自安?养威于栖息之时,发奋在呼号之际…于村于店,见异己者即攻;为鹳为鹅,与同类者争胜…纵众寡各分,誓无之不;即弱互异,信有啄之独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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