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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双手合十(3/3)

庆幸。

但这只是表面现象,佛教的骨里和凡世一样怕死,所以他们为自己设置了不死的模式。据佛教理论,人有三是我们借来的,在凡世经历各报应;法是我们的灵,它永不毁灭,这才是“真我”;化是我们生命的外在表现,比如情和亲情。这三如同一只发光的手电筒,是手电筒,法是电池,化就是手电筒发的光。法──“真我”是不变的,非有非无,不可取以示人,我觉得这其实是在故玄虚。

但非如此不能解释回,因果报应的理论需要有一个不灭的存在。因果远通三世,所有负债都必须清偿,这倒也公平。

生的苦恼主要有八,生老病死、求不得、别离、怨憎会和蕴炽盛。如果你对这八苦茫然无知,还会再多加一,叫作“苦苦”佛教认为这些苦恼都是缚住灵的绳。人在红尘中被望、烦恼、苦乐悲喜和懵懂无知层层困绑,不得解脱,只有死亡才是至乐,才可以恢复“无我”的真,可以像贾宝玉家后的表情,亦悲亦喜,无悲无喜。

但佛教哲学无法解决这样一个问题:“无我”这境界必须要由“我”来会。禅冥定后忽然抬,灵台一片澄澈,神游外,世界在遥不可及的远,这还是要通过神经末梢来受。“无我”是通过“我”来完成的,所以只能叫“暂时无我”或者“忘我”这就不是佛家的专利了,我们凡人也能到。

四名和利

佛教是反名利的,劝善不是为了“善”本,而是为了“无我”这大概就是了好事不留名的意思,但事实上中国佛教一直都在名利和灵之间徘徊。宋孝宗说“佛修心、、儒治世”佛教只是一。苏东坡的好友张方平告诉王安石:“儒门淡泊,收拾不住,(所以儒)尽归释氏”佛门和官场一样,成了利益的追逐场。从安、慧远以后,佛教徒明白了“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转而主动去追逐名利,用“非佛”的方法去实现“佛”的目的,我相信会越走越远。

“佛国无疆”佛家是没有国家地域概念的,既然“众生平等”蝼蚁和蚤也和人一样尊贵,更不用说日本人或国人了。而被誉为“绝代风华绝代姿,半生风半生诗”的李叔同,他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洒脱的人,家之后却也说“念佛不忘国”如果佛祖有灵,真不知该作如何想。1939年周恩来在衡山为丘赞题词:“上杀贼,下学佛”丘赞说“善哉善哉”就连基本的戒律也不要了。有初级政治学常识的人都知,国家是因为利益而产生的,也据利益原则划分,所以捍卫国家就是捍卫利益,这与佛教神大相径

佛经中有很多话都可以作“为人民服务”的注解。《优婆戒经卷》:愿为众生趋走给使;《维诘经》:负荷人生,永使解脱。这都属于大乘佛学的范畴,但其中都有名利的因素,至少是“众生”和“人生”的名利。

佛教劝善,但对“善”这个词没有准确的定义,一切都有理,一切都不可理喻。这就像是禅宗的教喻:你明白了幺?

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什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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