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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前凄很抢手劫难逃一百零七2更(3/3)

。”“肚饿了没?”

她老实的“饿了。”

“我们去吃东西,然后,再回去看和爸。”

在楼上西餐厅吃完东西,苏从蓝凌之手中抢过车钥匙“你肩上的伤还没完全好,坐着别动。”

蓝凌之勾了勾角,迷人的笑容“有媳妇儿疼的日真好。”

快到家门时,苏“对了,我忘了跟你说,明天一早,我要去趟加拿大,那边有个大客,需要我亲自过去谈事情。”

蓝凌之微抿了下薄,似有黯然与不悦“我才开荤,你又要差?去多久?”

“最多三天。”



翌日,一清早,苏本来让家里司机送她去机场,蓝凌之非得亲自开车送她过去。

两人在机场,难舍难分的告别后,苏眶红红的过了安检。

其实才差两三天而已,她被他不舍的情绪染了,搞得好多人像看猩猩一样看着她。

经过十多个小时的飞行,她到了温哥华机场。

早派了司机等在大厅,苏来,便看到了举着牌接机的人。

温哥华是个丽而繁华的城市,绿树成荫,风景如画,天气也特别舒适,苏觉得下次有时间,一定要和凌之带着过来旅游。



第二天,苏和客谈得很顺利,当即签订了合同,比她预期得要快许多。

由于订的是明天一早的机票,苏没什么事,客替她找了个导游,带着她前往斯坦利公园。

有人声称,这是一个铺满整个半岛的温带雨林,是繁华都市的大绿肺,走在里面,像是了大自然的宁静与悠然。

看完丽的玫瑰园,走到海狸湖。

清澈,鱼儿游来游去,鸟儿时不时栖息在湖面上,一派怡然自得。

走得有些累了,她和导游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欣赏这里的景。

一边听着导游介绍,一边环顾四周。

“爹地,我想站在湖边拍照,你一定要将我拍得帅帅的哦!”一个有着金黄发,肤白皙,五官漂亮的小男孩跑了苏的视野,他说的是一俐的英语。

小男孩看起来大概五六岁的样,活泼可,天真无邪,看着她灿烂的笑容,苏想到,也情不自禁的弯起了角。

“爹地,我们让那位阿姨,替我们一家三拍张照片好不好?”小男孩朝苏的方向指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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