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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赞同、支持,李玉玲还回声似的连连说了几个“政治
氓、政治
氓…”常委们对司光荣的行为表现
的同仇敌忾、义愤填膺是真实的,如果此风不刹住,任何一个人对哪个领导不满意,就利用互联网
造事实诬蔑诽谤,即便事后得到了澄清,但是造成的名誉损害是很难通过一个
歉或者更正得到弥补的,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任何一个领导
都是一场噩梦。
此外,司光荣一
咬定此事是他个人所为,跟任何人没有关系,常委们都知
这是蒙人,却又没有办法追究他的同伙,潜意识里都有一
让司光荣愚
的挫折
,对他也更加愤慨,所以,在讨论对司光荣的
理问题的时候,大家一致的意见是
理太轻了。吴修治说:“基层报上来的
理意见是轻还是重,都应该用党的《纪律
分条例》来对照,不能简单地凭
情和情绪来确定。老关,你主持这件事情的调查工作,
据《中国纪律
分条例》,像司光荣这
问题《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关原说:“司光荣的行为违反了《条例》第一百四十三条:‘侵犯他人人
权利’中的第一款‘侮辱诽谤他人’,《条例》规定,违反这一条,
据情节可以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党察看以至开除党籍的
分。”
夏伯虎说:“司光荣的情节已经非常严重了,他不但是给很多领导投递匿名信,而且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了对彭远大同志的诬蔑诽谤文章,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说老实话,如果彭远大到法
上告他,他不但得给人家赔情
歉,还得给人家经济赔偿呢。我看这
政治
氓无耻小人
脆开除算了。”
关原说:“司光荣的错误是严重的,可是我们还是要抱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的意见,
分加重可以,但是不要把人家的政治生命给枪毙了,留党察看吧。”
吴修治也说:“我们的目的不仅仅是要
理一个人,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件事情教育广大党员
,尤其是各级领导
,心里一定要有
度的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绝对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更不允许对党内同志采取这
造谣诬蔑人
攻击的行为。我同意关
长的意见,对司光荣同志既要严肃
理,更要加
教育,让他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也要让广大党员
知
司光荣错在什么地方。所以,我提议新闻媒
要对司光荣的错误以及受到的
理
行报
,司光荣本人也要在公开场合向彭远大同志
歉。在党纪
理的同时,还要给予政纪
分,老夏,你说撤了他的职,调
公安局怎么样?”
李玉玲照例带
同意吴修治的意见,夏伯虎也
说:“吴书记和关
长的意见我同意。”其他常委纷纷表态同意,于是对司光荣的
理就此定案。举手表决,全
通过。然后吴修治又提
了一个建议:“我们
上就要开始对公安局长的任命实行全委会票决,为了保证这次
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成功,我提议对拟任职候选
作一些调整,大家讨论一下,看看是不是把庄扬同志从公安局调
来,重新安排一个能够更好地发挥他作用的地方?”
吴修治这个提议常委们心知肚明,刚才王
长汇报的时候曾聪明等人就提
了关于司光荣动机的疑问,谁心里都明白,司光荣对彭远大造谣诬蔑肯定不是毫无背景的个人行为,王
长也介绍了
据公安局同志的反映,他和庄扬的密切关系,常委们对他们俩到省上到
跑官活动的
情况也多多少少都有耳闻,因为他们到省上活动了,有人要替他们说话,话还是要说到银州市的领导耳朵里。
但是司光荣一
咬定这件事情他就是
于政治责任
向组织上揭发检举问题,跟任何人没有关系,实际上这里
的关系大家都能意会得
来,可是,意会不能代替证据,更不能用意会来
理人,所以仅仅
理司光荣大家都有一
意犹未尽、心有不甘的
觉。吴修治一提
这个建议,大家
上心领神会,谁也不说破,一致表态同意,吴修治问关原:“有没有合适的职务?”
关原的
睛转了转说:“职务倒是有,龙山区区委副书记还一直没有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