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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6/7)

号令在狗娃山行不通。”

李冬青气急败坏地大喊:“来人哪,来人哪,来人哪…”

传来嘻嘻哈哈的笑声,有人学他的声音喊:“来人哪,来人哪…”

胡小个把李冬青腰里的手枪掏了来,然后把他结结实实地绑了。这时候走了来,对李冬青说:“李家娃儿,你不愧是吃人贼的,咋就老想着害人坑人呢?我们把命扔在脑壳支援你打日本,又老老实实跟你生意,你为啥就不学好呢?今天我一看你上山的阵势就知你这财东家娃儿没安好心,咋了,跟胡长官给你长神了是不是?想借整编来吞没我们两千石麦是不是?”

李冬青懵懂地问:“我的人呢?你们把我的人咋样了?”

说:“你的人走路太辛苦,这阵都睡得香着呢。”

胡小个说:“这三番五次害我们,脆彻底了了,送他跟吃人贼见面去。”

说:“好得很,我也是这个想法,钱咱也不要了,就当给李县长烧的纸。”

李冬青一听这话,脸顿时煞白,他相信在这时候我杀了他确实跟杀一条狗没什么区别。人的生命是受法律保护的,可是当碰上本拿法律不当回事儿的人,或者法律不了的人,人的生命价值就跟狗一样。我们就是不拿法律当回事儿、法律也不了我们的人。李冬青开始说话了:“尕掌柜,,不就是欠你们两千石麦钱吗?我保证还,上还,你们把我扣下,我叫他们回去上给你们筹措,就是卖房卖地砸锅卖铁我也把你们这两千石麦钱还上。我的命不值钱,可是我们一起打日本的情还值两千石麦钱吧?”

李冬青这家伙确实招人恨,可是就这样把他杀了我又有些于心不忍,不怎么说打日本的时候我们合作得还是很好的,我们多次支援他们,他们支援我们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耍,那段时间我们的血确实在一起,心也想在一起,不然我也不会忘了前车之鉴把两千石粮给他代卖。自从日本人投降以后,这家伙又当上了省参议员,把原来的那个钱团长也赶跑了,自己兼任保安团长,听说县党书记也是他,党政军一把抓,就又开始故态复萌。他确实属于那只能同患难,不能共富贵的人。

我说:“算了吧,看在我们共同抗日的份上,还是给李县长留一条命,不过欠我们的钱可是一定要还。”

李冬青上说:“还还还,上就还。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情。”

说:“不成,今天把这放了后患无穷,就像他说的,不就是两千石麦吗?今年亏了明年还能,咱不要了,就当今年遭天灾了,这个坏今天非得灭了他不可,不能放虎归山,再留着他害人。”

胡小个也帮腔:“对,不能留着他害人。”

急,枪对着李冬青的脑壳就要扣火。李冬青吓坏了,连带爬地躲到了我的后,一时间我倒成了他的保护伞。想来想去李冬青还是不能杀,尤其不能在狗娃山上杀,人活着就是义、气两个字,想到李冬青多次跟我们在打日本人的战场上并肩奋战,为了两千石麦杀了他,我这一辈都会于心不安,外面的老百姓也会骂我们不仁不义。于是我对李冬青说:“你李县长刚才不是说了么,带来的这一百来人都给我了,人我就不留了,麦都叫你骗走了,我养活不起,枪支弹药留下,你要是想要武,就拿钱来赎,不想给钱就拿这些武账。这些枪我看了,都是国造的好东西,胡长官的亲随卫队可能都没有这么好的装备,吃我们这碗饭,好枪比大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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