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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我是一株檞寄生(3/3)

没有失去理吗?"

那个绑着辫的女孩,左手抓着辫,右手指着我,大声地说。

我在答辩时,首先定义理应是思考的"过程",而非"结果"。

所以不能因为经过思考的结果和一般人不一样,就否定他没经过思考。

举例来说,如果在白与黑之间,大家都选白,却有一个人选黑

并不能因此判定那个人没有理,只不过在一般人里他是不正常而已。

正不正常只是多与少的区别,没有对与错,更与理不理无关。

就像因斯坦智商比正常人很多,表示他不正常,但能说他不理吗?

"英国的温莎公爵不江山人,这是因为对他而言人比较重要。

即使一般人都觉得江山比较重要,那也只是价值观上的差异。不应该因为这不同的价值观,就认定温莎公爵因为情而失去理。"

我没绑辫,又不甘示弱,左手随便抓着一撮发,右手也指着她。

柏森站起准备结辩时,右手还在桌下方对我比个"V"手势。

"对方辩友举许多因为情而杀人或自杀的极端结果,来证明谈恋是不理的…"

柏森的语调很激昂。这语调我很熟悉,好像是?…

"我方想反驳的是,即使有许多人为了金钱而杀人或自杀,就能证明赚钱是不理的吗?"

柏森把语气再加一些,我终于知了,那是在话剧社时念对白的方式。

"所以我方认为,谈恋并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谢谢!"

柏森下台时,答礼的姿势是土风舞社的邀舞动作。

结果揭晓,我们代表的反方获胜,柏森还获得该场比赛的最佳辩士。

学长说我表现得也不错,只是抓发的样,看起来实在很像猴

"可惜这是辩论比赛,不是戏团表演。"学长拍拍我肩膀,遗憾地说。

当天晚上,依照惯例,柏森还是在熄灯睡觉后爬到上铺问我,他是不是天生的英雄人

从此,柏森就一直是辩论社社员,到大四为止。

我陪柏森到大二后,就不去辩论社了。

因为我辩论时,偶尔会冒你娘的圈圈叉叉,

或是他妈的鸟儿飞之类的脏话。

学长说我很孝顺,都不会提到我妈。

是不应该因为说脏话而被对方辩友砍死的。

总之,大一和大二的时光,对我和柏森而言,是非常快乐的。

正因为快乐,所以时光走得特别匆忙。

大二下学期,柏森还被选为班代,我被选为副班代。

那学期我们相当活跃,办了几场舞会,还有撞球比赛和歌唱比赛。

舞会时,我们有开舞特权,可以先挑选可的女孩舞,不必跟人抢。

撞球比赛我和柏森搭档,撞遍班上无敌手,拿到冠军。

歌唱比赛尧兄竟然也参加,他唱的是曹雪芹的"红豆词"。

"滴不尽相思血泪拋红豆,开不完满画楼…"

尧兄左手抱着一本《红楼梦》上台,声音浑厚低沉,全班震惊。

"咽不下玉粒金波噎满,瞧不尽镜里容瘦…"

他的右手先轻掐着脖,再摸摸脸颊,段很像歌仔戏里的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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