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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离婚信号(3/4)

洗衣服怎么办?谁来搞卫生?若是她抛下孩扬长而去,男人更是死定了…如此等等。这样想的确有恬不知耻之嫌,但是从极现实的角度看,男人们确实不愿离婚。

第三是经济负担。现行法律是绝对保护妻的。如果离婚的话,作丈夫的就必须承负一定的经济负担。普通的工薪人员虽然不必支付给妻太多的赡养费,但是他们所须支付的女养育费却不在少数。如果他们有住房,大多情况下也是判给女方。所以离婚后男人的生活相当艰难。总之,在赡养费方面,不仅仅是“女尊男卑”的问题了,事实上男人背负了极其沉重的负担。哪怕是因妻不守妇而离婚,丈夫仍要支付赡养费;相反。

如果由于丈夫行为越轨而离婚时,妻支付给丈夫的赡养费却极少,丈夫不得不承负大的支负担。

第四是担心离婚时孩被妻带走。即使通过诉讼离婚,孩的抚养权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判给妻的。因为男人越是喜、眷恋孩,就越不愿意与孩分开,所以丈夫们竭力避免离婚。在离婚率极的国家——国,离婚后即使孩判给了妻一方,但一旦到了周末或暑假,孩们一般可以跟父亲在一起。然而,在日本,作为离婚的一项条件,判决书上明明写着父亲有“探视孩的权利”可是,母亲不让父亲看孩的情况却极其普通。因此对于父亲的来说,离婚即意味着与孩长期分别。这觉之于男方非常烈,宛如打鸳鸯一样令人揪心。

前不久朝日新闻以《离婚——把女儿从父亲边夺走》这一大幅标题披了一位从事自由职业的男士的遭遇:该男士的妻忙于在公司中地,常常夜才回家,孩由在家中工作的他一手带大。丈夫要求妻为了孩多在家呆些时间,为此夫妻问常常吵吵闹闹。后来妻以“不愿与把自古以来的责任加于女人的男人共同生活”为由提了离婚。丈夫也同意离婚。但是围绕孩的抚养权,双方意见达不到一致,因此双方在没离婚的状态下开始分居。自妻离婚诉讼直到法院正式判决下来的两年时间内,作父亲的他每天下午都在家和女儿一起作业,玩游戏,还饭等,然而法院并没有理喻他提的“鉴于自己一直照顾孩,法院应当把孩判给长期与女儿生活在一起的自己抚养”的主张,把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一方。该篇文章以这位父亲的哀叹划上了句号:即使离婚,女儿的抚养权也应该与妻平分,但为什么非要把女儿判决给她呢?

对于这位父亲来说更令人难以承受的痛苦不是与女儿分别,而是今后女儿必须在她母亲的影响下成长这一事实。女儿加盟了憎恨自己的妻一方,她会不会在女儿面前把自己描绘成坏人?会不会给孩输一些不好的思想?最后,一想到孩也许只会相信她母亲,他就悔恨不已。

就是这样,男人要承受两倍、三倍于女方的负担,甚至要承负大的不利因素产生的压力,这就难怪男人很少提离婚了。而且他们不仅仅是不提离婚,甚至在妻离婚时,他也不会轻易答应的。

前面我们谈了男人不会轻易踏上离婚之途的情况,但是也并不是没有主动提离婚的男人。

譬如说,本来是对女方娘家寄予愿望才结婚的,可是对方家却破产了或发生了不幸,这时候,男方有可能提离婚。另外,由于妻不贞,男方也能考虑离婚。但是多数男人即便妻稍稍有轻浮也会装聋作哑,泰然之的。

不过,男人主动提离婚的最普遍情形是与妻洽,而且在外又另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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