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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3/6)

爸爸说“我一直有工作。在阿富汗,我有工作;在国,我有工作。非常谢,杜宾斯太太,可是我不喜接受施舍。”

杜宾斯太太眨眨,把券捡起来,看看我,又看看爸爸,好像我们在开她玩笑,或者像哈桑经常说的“耍她一下”“我这行十五年了,从来没人这么过。”她说。就是这样,爸爸结束了在收银台用券支付的屈辱日,也消除了他最担心的事情之一:被阿富汗人看到他用救济金买。爸爸走福利办公室时,好像大病初愈。1983年那个夏天,我20岁,中毕业。那天在足球场上掷帽的人中,要数我最老了。我记得球场上满是蓝,学生的家人、闪光的镜,把爸爸淹没了。我在二十码线附近找到他,双手袋,相机在前晃。我们之间隔着一群人,一会儿把他挡住,一会儿他又现。穿蓝衣服的女生尖叫着,相互拥抱,哭泣;男生和他们的父亲拍掌庆贺。爸爸的胡变灰了,鬓边的发也减少了,还有,难他在喀布尔更?他穿着那西装——他只有这么一,穿着它参加阿富汗人的婚礼和葬礼——系着那年他五十岁生日时我送的红领带。接着他看到我,挥挥手,微笑。他示意我上方帽,以学校的钟楼为背景,替我拍了张照片。我朝他微笑着——在某意义上,那日与其说是我的,毋宁说是他的。他朝我走来,伸手揽住我的脖,亲吻了我的额。“我很骄傲,阿米尔。”他说。他说话的时候睛闪亮,那样的光望着的是我,让我很兴。

那晚,他带我到海沃德[1]Hayward,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近弗里蒙特。[1]的阿富汗餐厅,了太多的。他跟店主说,他的儿秋天就要上大学了。毕业之前,我就上大学的事情跟他稍稍争论过,告诉他我想工作,补贴家用,存些钱,也许次年才上大学。但他恨铁不成钢地盯了我一,我只好闭嘴。

晚饭后,爸爸带我去饭店对面的酒吧。那地方光线暗,墙上散发着我素来不喜的啤酒酸味。男人们球帽,穿无袖上衣,玩着撞球,绿的桌上烟雾升腾,袅袅绕着荧光灯。爸爸穿着棕西装,我穿着打褶长和运动外,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们在吧台找到位,坐在一个老人边。老人上有个麦克罗啤酒的商标,发蓝光,将他那张沧桑的脸照得病恹恹的。爸爸香烟,给我们要了啤酒。“今晚我太兴了!”他自顾自地向每个人宣布“今晚我带我的儿来喝酒。来,请给我的朋友来一杯。”他的手拍在那个老人背上。老抬抬帽微笑,他没有上排的牙齿。

爸爸三就喝完了他的啤酒,又要了一杯。我迫自己,还没喝完四分之一,他已经掉三杯了。他请那个老一杯苏格兰烈酒,还请那四个打撞球的家伙一大罐百威。人们同他握手,用力拍他的后背。他们向他敬酒,有人给他烟。爸爸松了松领带,给那个老人一把二五分的币,指指电唱机。“告诉他,来几首他最拿手的。”他对我说。老人,向爸爸敬礼。不久就响起乡村音乐,就像这样,爸爸开始宴会了。

酒到酣,爸爸站起来,举起酒杯,将它摔在遍地锯屑的地板,声喊叫。“他妈的俄国佬!”酒吧里爆发一阵笑声,大家声附和,爸爸又给每个人买啤酒。

我们离开的时候,大家都舍不得他走。喀布尔,白沙瓦,海沃德。爸爸还是爸爸,我想,微笑着。

我开着爸爸那辆土黄的旧别克世纪轿车,驶回我们家。爸爸在路上睡着了,鼾声如气钻。我在他上闻到烟草的味,还有酒味,甜而辛辣。但我在停车的时候,他醒过来,嘶哑的嗓音说:“继续开,到街那边去。”

吗,爸爸?”

“只开过去,”他让我停在街的南端。他把手伸外衣的袋,掏给我一串钥匙“那边。”他指着停在我们前面的一辆轿车。那是一辆旧款的福特,又长又宽,车很暗,在月光下我辨认不是什么颜。“它得烤漆,我会让加油站的伙计换上新的避震,但它还能开。”

我看着钥匙,惊呆了。我看看他,看看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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