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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讲黛钗婚pei之谜(3/6)

,就是他们家的——从所谓经济基上说,薛宝钗还算得是个富家的女,这一,林黛玉是没办法跟她比的。在黛、钗合一之后,两个人说知心话,双方都承认,她们在经济状况上,存在非同小可的差距。因此,钗就在经济上支援黛,送燕窝洋糖什么的,黛也就接受这份经济馈赠。

上一讲里,我已经分析过,在贾母还在世的时候,宝玉的婚事,娶谁为媳妇,不王夫人心里有什么算盘,也只能暗地里拨动算盘珠,到来,还得贾母说了算。那么,贾母心里究竟怎么想呢?一度考虑过薛宝琴,这个先不谈。前的两位闺秀,黛玉和宝钗,她究竟想让宝玉娶哪一个?她心里的那架天平,究竟朝哪边倾斜?

上一讲提到,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人们基本上形成一个共识,就是黛是反封建的,薛是拥封建的,而贾母呢,她是封建家宝塔尖上的人,是个老封建,因此,她自然是更喜钗,为宝玉娶媳妇,从她那里,就很可能是弃黛而取钗。又因为那时候,绝大多数论者都把鹗续的后四十回跟前八十回混在一起分析,续写了“调包计”写了贾母的喜钗厌黛,这些情节又成为戏曲改编的重戏,因此,取钗弃黛似乎已成颠扑不破的真理。

当然,我觉得,人们对《红楼梦》,对到贾母在宝玉娶媳妇的问题上对黛、钗二人的取舍,天平究竟朝哪位倾斜,完全可以不同的分析,各自保留不同的看法,像上面所说的那样一看法,我也很尊重。但是,现在我要把自己的看法讲来,供大家参考。

宝玉的婚事问题,形成情节波澜,最早是在第二十八回。临近端午节,贾元派夏太监来给贾府的老太太、老爷太太、公们,送颁赐的节礼,本来这也没什么稀奇,但是,这回的颁赐,宝钗那份跟宝玉完全一样,品多而且级;黛玉呢,则跟迎、探、惜等一样,比如宝玉认为最能衬托腕臂之的红麝串,她就没有。这是什么意思?历代的论家几乎都认为,这是元在指婚。当然,元可以更明确地指婚,可能是她考虑到宝玉年纪还小,就先这样比较蓄地来表达她的一个意向,就是她觉得,将来她这个弟弟,应该娶宝钗为妻。

我不是从本上反对元指婚说,但是,我觉得大家要注意到,接下去的情节里,我们并没有看到本应是接而来的反应,王夫人和薛姨妈首先应该兴,对不对?贾母似乎也应该有个态度来啊,毕竟这是元妃的意思呀,可是,看不到相关的文字,反而是写了些别的事情。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大家千万别忘了,就薛姨妈而言,她那宝贝女儿的前途,首选,并不是嫁给宝玉。他们家为什么来都城?其中一个很大的目的,是要让宝钗参加选秀,以成为陪侍、才人、赞善。书里以宝玉为本位,叫宝钗,叫黛玉妹妹,前面我分析过,故事展到那个阶段,宝玉是十三岁,那么,宝钗大应该是十四岁,黛玉应该是十二岁。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第四十五回,应该也是宝玉十三岁那一年,黛玉有句话,说,我长了今年十五岁,这与前后文都不对榫,而且各个古本,一直到通行本,这句全一样,这是怎么回事?我想,是个笔误,而且也不一定是曹雪芹本人造成的,有可能是后来抄书的人抄到这里,觉得十二太小,把二描改为了五,而这个抄本成了后来各转抄本的底本,于是就都成了黛玉十五岁。这里不细讨论黛玉的岁数问题,还是来说宝钗,宝钗肯定比宝玉大,宝玉十三她就十四了,十四正是参加选秀女的年龄,她家带她到都城,为的就是能像元一样,先选女史,然后一步步升上去嘛。那么,究竟宝钗参没参加选秀女呢?我觉得,她参加了,而且应该就是在第二十八回那个时候去参加的。但是,她却没有被选中,只是曹雪芹写得很蓄,没有明写,是暗写。而元的端午节颁赐,给她的一份格外优渥,第一层意思,应该是安她,安这位丽而聪慧的表妹;其次,才可能是,表达了那样一个意向,就是既然不了,那么,将来可以嫁给宝玉,成为她的亲弟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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