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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秦可卿原型大揭秘(6/6)

的主又被废了,又要从毓庆移到咸安,而且移到咸安以后,就要跟主一起被圈禁,这一圈禁,就不知哪一天才能获得自由了,他就决定逃走。他采取了一个什么办法呢?诈死。他装死,想办法通知外面看守的人,说死人了,要运死尸,所以就把他当死尸抬去了。这可不是假设,不是推理,这是生活中真实存在过的事情。这个得麟诈死逃以后,还有人收留他。你不要总是问,逃皇帝下命令的圈禁,已经是死罪,难会有人敢于收留他吗?那不也是死罪吗?依我看,任何时代,任何情况下,总会有人冒死一些违法的事。那个收留得麟的是一个大学士,叫嵩祝,他就收留了得麟。后来康熙亲自理这个案,得麟被死,嵩祝也被整治;康熙就指,虽然太被废了,但是像嵩祝这人,还是要讨好废太的事,就是总怕废太再成为太,最后还要登基成为皇帝。现在我们虽然还没找到任何关于太的女儿偷运来,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我们可以不必再问:那是可能的吗?因为其可能,应该大于得麟的逃逸和被收留藏匿。得麟是一个成人,诈死以后装作死尸也很大,尚且都可以偷运来,何况刚刚诞生的婴儿。得麟不过是废太边的仆役,尚且有大学士嵩祝觉得“奇货可居”可以作为将来向“正位”的胤邀功的本钱,愿意将其收留藏匿,那么,收留藏匿胤的一个女儿,对于曹家来说,难不是能获取更大利益的政治投资吗?何况“宿孽总因情”他们之间不光有共同的政治利益,往久了,也确实有了情。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说,我还是有不服气,我知清朝当时有宗人府啊。什么叫宗人府?就是皇室的每一个成员,每一个皇族血脉的孩,从婴儿就要开始登记的。宗人府是这个的,这些是要严格登记的,不能说你生一个孩就让人家抱养了,隐瞒起来,这查来以后可是死罪。但还是上面那句话,在任何时代,都会有个别人,冒死去一些违禁的事。我现在就举实例告诉你,也在康熙朝,康熙自己就曾经理过相关的一个案。就是宗室原来的内大臣觉罗他达,因为孩太多,他小老婆又生了一个孩,他就不想要了。尽宗人府定例森严,他就是不报,不报这个孩又不能把他死,怎么办呢?就有包衣佐领——这个人还有名字,康熙还了名,名字叫郑特,他就把觉罗他达不要的这个孩,领到自己家养起来了。现实生活当中的曹家,就是满族的包衣,就是统治集团的一个才班里面的成员,跟这个郑特的份,是一样的。作为包衣,郑特居然就敢于背着宗人府,收养皇族血统的后代,这可不是什么小说里面的情节,这是历史上的真事,因此你就不要再那么问了:皇家有规定,皇族血统的孩必须一落生就到宗人府登记的,难会有人敢于不登记吗?私自收养皇家血统的孩,是违法的,尤其是份的人,更不允许把皇族的后裔私自抱去养起来,难会有包衣,把皇族没在宗人府登记的孩,私自抱去养起来吗?可能吗?不存在可能不可能的问题,康熙亲自理过这样的事,有史料可查;而且康熙理时还提这样一条,说这一家血脉因此就不清楚了,所以今后在选秀女的时候,这一家的女孩就不可以混选秀女的名单里面了。康熙很严厉地指示,有类似情况要严格查明。虽然皇帝很严厉,但是,你看有例是不是?有人就从被圈禁的里面逃逸;有人就收留逃逸的人;有的皇族生了孩就瞒着宗人府,违禁地送给别人;而包衣份的人,他就敢私自把皇族血统的孩抱到自己家养起来…包衣郑特的份跟曹家差不多。曹家就是包衣世家,说不可以随便把皇族的血脉拿到自己家里养,何况是被废掉的,坏了事的。但是康熙朝就发生过类似事件。因此,我们所面对的就不是一个可能不可能的问题,依我说,这是完全可能的,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胤的一个女儿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已。

那么在这一讲的最后,我重申我研究得的结论,就是《红楼梦》里面所写的秦可卿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原型人就是现实生活当中废太家的一个小女儿,她应该是在废太第二次被废掉的关键时刻被偷偷地送到曹家养起来的。曹雪芹在写作一带有自叙的作品的时候,就把这个生活原型化为了小说当中的秦可卿。

但是关于秦可卿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因为秦可卿在临死前给凤托梦的时候她有明确暗示,就是她的死亡和另外一个人的升腾是互为表里的,她是被人卖的,她是被人告密的。那么在现实生活当中和在小说当中,向皇帝告密造成秦可卿死亡的那个人是谁呢?我将在下面几讲里,逐步地揭示这个人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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