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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黑熊与白骨1(3/10)

了这里。

曾经,大西林里住着最古老的原住民,(罗兰在过去几个礼拜常常发现的一些遗迹就是他们留下的)就是因为害怕这总是不死的熊,他们最终背井离乡。当初,当他们发现在这片新领地还有这熊时,他们曾经试图把它杀死,但是尽它全满箭,暴怒狂吼,却并没有真正受伤。而且它非常清楚这些箭都是哪里来的,与森林里的其它野兽不同——甚至不像那些在西面沙丘上作窝产仔的凶猛山猫。它非常清楚;它本就知谁在用箭它。它知。为了报复箭在它的上留下的痕迹,它抓走了三个、四个,也许是六个人。只要可能它就抓孩,抓妇女。它本不屑去抓那些男人,这是对那些原住民最大的羞辱。

最终,原住民明白这熊到底是什么,放弃了杀死它的一切尝试。它就是鬼的化——要不就是受到神的庇佑。他们把它叫“米尔”在他们的语言中这个词的意思是“世界下的世界”这熊七十尺,独自统治大西林一千八百多年,而现在它正在慢慢腐朽,也许是因为它吃的东西里有什么致命的生,也许只是因为它年纪太大,但更有可能是两者皆有。但是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大量的寄生虫正在蚕它的大脑。这么多年来米尔一直清楚的神智终于崩溃,现在,它疯了。

熊知,又有人来到了它的领地。它是这片森林的统治者,尽森林广袤,但是没什么事情能逃过它的注意。它并没有和这些外来者打过照面,并非因为它害怕,而是因为他们没犯着它,和它也没什么关系。可是寄生虫继续侵蚀它的神智,它变得更加疯疯癫癫,它开始相信是那些原住民又回来了。他们又会设陷阱,烧森林,玩那些老一愚蠢的诡计。当它每天躺在距离外来者营地三十多里的巢里日渐虚弱时,它开始相信这些原住民终于掌握了新的用的把式:毒药。

它要大肆报复,但不是为了什么上的小伤,而是为了在完全被毒死之前彻底赶走这些人…可等它跑来,所有的神智也完全消失,剩下的只有狂怒。脑袋里面一直响着生锈机的嗡鸣——这个声音在它耳边一直吵个不停,不给它片刻安静——而且不知怎么的,它的嗅觉突然变得特别灵,一丝不差地把它引到三个旅行者的营地。

熊的真名并不叫米尔,而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名字,它像一座大厦、一座塔,在树丛间移动。它浑长满,杂着断枝和针叶的大脑袋不停地左摇右晃,红棕睛里的癫狂。它时不时会打个雷轰轰的大嚏——阿嚏——这时鼻孔里就会一团白蒙蒙的雾气,其中全是蠕动着的寄生虫。它的前掌上长着三寸长的曲爪,能毫不费力地推倒一棵棵大树。和粪便混合的怪味儿从庞大的躯散发来,所过之留下一串陷的脚印。

上有个什么东西,忽忽急转,发尖锐的声音。

熊的行路线几乎是一条直线,它要笔直地走到侵者落脚的地方,他们居然敢再回到它的森林,居然敢让它的脑袋这么痛苦。不是原住民,还是什么新来的人,他们全得死!它有时会为推倒一棵死树偏离原来的路线,因为那雷一样的隆隆声让它兴奋。大树轰然倒在地上或者临近的树上,碎屑扬起,遮暗光。蒙蒙尘埃中,熊拨开歪歪斜斜的树枝,继续前

3

两天以前,埃又开始雕刻木——这是他十二岁以来第一次试着刻儿什么。他还记得小时候他很喜这个,而且他也相信他肯定得很。不过他已经记不大清,但至少有一可以证明:亨利,他的哥哥,特别不喜看见他雕刻木

噢,看这个娘娘腔,亨利总是说,今天刻些什么,娘娘腔?洋娃娃的小房?让你小的小盆儿?噢…看呀,真是可呀!

亨利从来不会直接告诉埃不要什么事儿,从来不会直接对他说,你能不能不要再这个了,小弟?你很,但是每次你的时候,总会让我觉得张。因为,你瞧,我才应该是那个什么事儿都得最好的人。我才是。亨利·迪恩。所以说,我的小弟弟,我想我会一直戏你。我可不会直接告诉你“嘿,别去那个,这会让我心里不舒服”因为如果我这样说,会显得我该死地小气。但是我会一直奚落你,因为这就是哥哥常的事儿,不是吗?哥哥不都是这样儿。我会戏你,嘲笑你,开你的玩笑,直到你…见鬼…别了!好吗?

呃,不好。但是在迪恩家,总是亨利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直到现在,看起来这仍然是对的——不好,但是是对的。如果你究这两个词,你会发现其中细微的差别。说这是对的有两个理由,一个是表面的,一个是私底下的。

表面上的理由是因为亨利在迪恩太太去上班的时候总是照看埃。他必须每时每刻看好埃,因为以前迪恩家有个女儿。如果她还活着,比埃大四岁,比亨利小四岁,但事实上,你瞧,她没活下来。埃两岁的时候,她被一个喝醉酒的司机撞死了。当时她只是在路边看其他孩

小的时候常常会想起他的,尤其是他在听梅尔·艾解说扬基球队比赛的时候。击中球时梅尔会大叫:“上帝啊,他全打中了!我们呆会儿再见!”呃,那个醉鬼撞倒了格洛丽亚·迪恩,上帝啊,我们呆会儿再见。现在,格洛丽亚已经在天堂安息,但并不是因为她不走运,也不是因为纽约州在那个醉鬼第三次答应改过后决定不吊销他的驾驶执照,甚至也不是因为上帝一时大意;一切都得归咎于(就像迪恩太太一直告诉她儿的那样)当时没有人在旁边照看格洛丽亚。

亨利的职责就是要确保不会再有同样的事儿发生在埃上。这就是他的职责,而且他也照不误。但这可不是个简单的活儿。亨利和迪恩太太都这么认为。他们俩经常提醒埃,亨利是作了多么大的牺牲来保护埃的安全,让他远离醉酒的司机、盗、瘾君,甚至那些在附近天空盘旋的外星人、那些会从不明飞行上下来驾驶着电发动气式雪橇抓走小孩儿的外星人。所以不能让亨利再有一丝不舒服,因为这个大的责任已经让他绷。如果埃的事儿的确让亨利张,那么埃必须立即停止。这是报答亨利的方式,以谢他总是照看埃。当你这样想的时候,你就会明白比亨利优秀对亨利是多么不公平。

还有一个私底下的原因。那个原因(有人可能会说,世界下的世界)更加有力,因为它永远不能被说:埃几乎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能允许自己比亨利优秀,因为亨利实际上什么事儿也不好…当然,除了照看埃以外。

亨利在他们家附近的场上教埃打篮球——那是纽约的郊区,市中心的楼大厦如同梦境一般耸立在天边。埃比亨利小八岁,形小很多,但他也更灵活。他对篮球有天生的直觉;只要他一到这坑坑洼洼的泥场地上,只要他手里有球,所有动作就像印在他的脑袋里一样泻而。他跑得更快更灵活,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他比亨利优秀。如果他没在和亨利打球的过程中认识到这一,那么亨利暴戾的神和在回家的路上总对他老拳相向也应该让他有所领悟了。亨利号称那些拳都是他的小玩笑——“畏畏缩缩,吃我两拳!”亨利总会兴奋地大叫,然后埃的胳膊就得挨上砰砰两拳——这拳觉可不像开玩笑,反而更像是警告,仿佛亨利在说你可别给我装样儿,打球的时候可别让我显得愚蠢,我的小弟弟;你最好记着,是我在照看你来着。

读书…球…捉迷藏…数学…甚至绳这女孩的游戏,全都是这样,他比亨利优秀,或者会比亨利优秀,这个事实无论如何必须得保密。因为埃是弟弟。因为亨利一直照看他。但是最重要的一是私底下的原因,也是最简单的原因:所有这些都得保密,因为亨利是埃的哥哥,而且埃崇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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