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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兔宝宝(4/4)

为俺认定恶有恶报。请听俺讲两个真人真故事。

从前台湾南某镇上有个大氓,有一天持刀在菜市场上勒索小贩,十分狠毒。有一名卖菜的因为不服勒索,那氓便一刀砍在他的小上,并且不许任何人救助,直到血过多致死!

这名氓杀了人便逃亡,通缉了二十年,二十年一过,通缉令也就失效了,他认为“从此又可以为非作歹了”!谁知这名氓却生了一毒疮,小上有一大片莫名其妙地害了“无名痛”到求医无效,不久小就烂完了,最后活活疼死了!

还有一个抢犯,杀人劫财,得手之后逃亡,也就成了通缉犯。一逃二十年,日当然很苦,躲躲藏藏,永无宁日!因为“良心”不中立、责斥他!

到了第二十年最后一天的凌晨,这小到一家旅社开了个房间,洗了个澡,换上一新衣服,打算天亮之后“继续为非作歹”因为到第二天早晨八正就要二十年届满,通缉令就失效了!

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报应来了,因为时候到了,就在凌晨四正,这人突然神错,夺门而,边跑边喊“救命!救命!有人要杀我呀!”’

最妙的是,他喊叫的声音正是二十年前他杀的那个人的声音!喊救命的情形也和二十年前他追杀的那个人当时边跑边叫的情形一模一样——天哪!报应!报应!

俺为啥要把这两个案旧话重提呢?俺是要用这两件事证明因果报应一也不会错的!

宇宙之内,最公的有三:一曰天;二曰地;三曰良心。天地良心乃是三位一的人生主宰,谁对人尖酸刻薄,谁就会得到尖酸刻薄的报应;谁凶狠毒辣一定也会遇上凶狠毒辣;总而言之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若没报,时候末到;时候一到,一定会报!

各位女警同志,绝大多数的同胞都把你们看成自己的姊妹,俺也把你们当成自己的好女儿!当你们扶着老的、帮助幼的缓步通过通繁忙的十字路时;当你们不顾生死为善良的民众除害时;当你们光明正大地依法、酌情、合理地为民众服务时,万一受到难以忍受的委屈,心中就念:“善有善报!”只要求个心安也就是最大的报酬了——这报酬乃是骂街的王婆胡丽之的恶女人所永远得不到的呀!祝福你们!

·回应与挑战·

女人是永远的第二

胡小

读罢您的《丽兔宝宝》后,忍不住想请教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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